国家药监局:修订养血清脑颗粒(丸)说明书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养血清脑颗粒(丸)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公告》,提醒临床医师、药师在选择或指导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或指导用药,同时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具体修订项目要求如下:
【功能主治】养血平肝,活血通络。用于血虚肝旺所致头痛,眩晕眼花,心烦易怒,失眠多梦。
【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胀、腹泻、腹痛、胃烧灼感、口干、头晕、头痛、头胀、耳鸣、心慌、心悸、血压降低、肝生化指标异常等。孕妇、肝功能失代偿患者、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有轻度降压作用,低血压者慎用。3.肝脏疾病患者慎用。4.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百拇医药
【功能主治】养血平肝,活血通络。用于血虚肝旺所致头痛,眩晕眼花,心烦易怒,失眠多梦。
【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胀、腹泻、腹痛、胃烧灼感、口干、头晕、头痛、头胀、耳鸣、心慌、心悸、血压降低、肝生化指标异常等。孕妇、肝功能失代偿患者、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有轻度降压作用,低血压者慎用。3.肝脏疾病患者慎用。4.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