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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008
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
http://www.100md.com 2011年5月27日 现代保健报 2011.05.27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决定进一步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并对尼美舒利口服制剂药品说明书做出四项修改,明确要求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国家食药监局称,2007年曾对尼美舒利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修订说明书,采取限制措施。包括将尼美舒利口服制剂对儿童禁用年龄从1岁提高到12岁;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规定最大单次剂量不能超过100毫克,疗程不能超过15天等。

    根据国内外安全性监测数据及专家意见,国家食药监局认为,对于不同适应症、不同人群使用尼美舒利治疗的效益风险评价不同,如发热适应症、儿童人群、存在潜在肝脏疾病人群应用的效益风险评价较差。尼美舒利作为非甾体抗炎药的作用肯定,但其肝损害等不良反应值得高度关注。

    国家食药监局提醒,尼美舒利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建议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时充分考虑患者病情及用药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权衡利弊,并将可能的用药风险告知患者,在患者持续用药的过程中要注意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血常规等指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今年2月,因被传六年内致数千例不良反应、甚至数起死亡病例,儿童镇痛解热剂“尼美舒利”受到广泛关注,一度被称为“夺命退烧药”。其副作用争议进而引发医学界及制药行业内一场不小的风波。欣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