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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高温福利”随汗“蒸发”
http://www.100md.com 2011年8月2日 现代保健报 2011.08.02
     当下正是三伏天,各地都处于每年最炎热的时节,而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是否获得“高温福利”得到广泛关注。目前我国只有部分省市制定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由于此类条款的非强制性,真正能获得“高温福利”的劳动者仍是少数。

    一个重要原因,高温津贴只是以“通知”的形式存在,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对企业难产生规范力与约束力。或者换言之,一纸通知的执行力很大程度上只能取决于企业主的自觉与良心。

    不仅如此,由于高温津贴只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性文件,监察部门往往没有依据处罚不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而且,由于津贴数额较小,判定企业是否支付高温费复杂,举证难度大,企业较容易规避,劳动者也一般不愿打这种官司。

    盛夏高温,不仅考验劳动者的生理和心理忍耐力,更考验企业和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力度。有劳动法专家呼吁,对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必须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有明确法律责任的立法,立法内容不仅包括高温补偿,更有在高温条件下对劳动者的关怀与保护。希望相关法律尽快出台,更希望“体面劳动”不仅在口头上,更要深入到我们这个社会的肌肤与血液里。 刘道彩,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