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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互联网医疗要警惕“影子医院”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1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4979期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新时期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作出部署。《意见》强调,要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的保障落实,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督,创新监管机制。之所以强调加强全过程监督与创新监管机制,都与互联网医疗入口泛滥有关。

    诚然,互联网的出现,为医疗领域提供了新的想象空间,但由于互联网医疗入口泛滥,传统医托轻松由线下转到线上,通过网络打广告、搞导流。这原本只是一种不同的营销推广手段,但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紧缺,医疗水平较高的三甲医院及高端私立医院的优质服务都供不应求,基本没有大肆铺排互联网广告和导流的需求。而互联网上的广告和网站导流又难以查证、证据容易销毁,就容易变成虚假医疗广告和诓骗患者的黑医托重灾区。

    医托通过诱骗、引导患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然后从中收取“人头费”,有些甚至在工商部门注册成为集团,不开展诊疗服务,而是有利益地向医疗机构输送病人,收取中介费,称为“影子医院”。

    互联网风潮下,“影子医院”也附身中医药行业。据媒体报道,“北京同仁堂南城天汇旅游药店”采取欺骗手段将来源不明的中药高价卖给外国游客,由此从中牟利。江西南昌梅先生患有脊柱病,通过网络填表后买回中药进行治疗,结果病情不见好转,梅先生查询后发现,这家注册地址显示为济南的医院其实就是“影子医院”,根本查无此院。

    不难看出,“影子医院”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不仅蒙骗患者钱财,还对患者造成伤害。一方面,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造成消费者认知混淆,让正规医院的网络门诊“躺枪”或背“黑锅”。另一方面,侵害了患者的利益,让患者接受了不必要的治疗,严重还会耽误病情。此外,一般情况下,中了“影子医院”套路后,患者维权也难,这些“影子医院”一旦遭遇举报或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就立即注销公司一跑了之。

    是时候该对“影子医院”的乱象进行整治了,笔者认为,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起涵盖执业许可、行业自律、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的完整法律监管体系。市场监管、卫生、网信、通信主管等有关部门,既需要形成监管合力,又应形成严打组合拳,通过网上、网下一体化管理,严格落实追责制度,让雇用医托的医疗机构不能再营业,使“影子”现身并依法惩治,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

    二是利用好现有的科技手段。“影子医院”不断翻新套路,也亟待与时俱进的应对措施跟进。“影子医院”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构成诈骗,应当追究医托的刑事责任。当然,建立起更加畅通、透明的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患者到正规医院就诊则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依靠个人防范。网络医托、“影子医院”有市场,与患者及家属的防范意识差有很大关系。对此,一方面,患者求医应走正规渠道,网上咨询也应查查背后医院的资质;另一方面,注重留存证据,一旦发现被骗可依法维权。(廖海金), 百拇医药(廖海金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