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中药制剂打开“绿色通道”
中医药法实施三年来,陕西省推动中药制剂从“注册制”到“备案制”的相关政策落地,加快审评,严格监测,优化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院内制剂备案流程——
中医药法实施三年来,陕西省推动中药制剂从“注册制”到“备案制”的相关政策落地,加快审评,严格监测,优化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院内制剂备案流程——在陕西省宝鸡市中医医院内,有一批老宝鸡人耳熟能详的中药制剂——“黑膏药”、益气润肠口服液、通痹止痛胶囊……这些中药制剂便宜好用,吸引省内和周边省市的患者纷纷前来挂号购买。
在过去,这类仅限医院内使用的“独家秘方”和医院名老中医经典方剂,由于研发难度高,审批严格,注册程序复杂,很难获得批准文号生产销售,患者往往“一药难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为中药制剂带来了曙光。中医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各省、市纷纷出台政策,推动中药制剂备案工作。
素有“秦地无闲草,自古多名医”美誉的陕西省充分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各部门密切协作,为中药制剂打开了“绿色通道”,备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加紧协作 推动中药制剂备案工作落地
中药制剂大都以名老中医专家的经验方、专科协定处方、单方、秘方为基础研制而成,是医院根据长期临床实践经验,依据固定处方常规配制的药品,因疗效好、价格便宜、使用方便,成为百姓口口相传的良药。在过去,因为审批过程复杂、投入多、耗时久等原因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36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