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献琳:因案化方 由案立法
医案即病案,是医生治疗疾病时辨证、立法、处方用药的连续记录。医案是医家临证最直接的记载,是反映医家学术水平、临床经验的直观资料。清代医家周学海谓:“每家医案中,必各有一生最得力处,细心遍读,是能萃众家之长。”刘献琳教授是山东中医药大学创校“九老”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金匮要略》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曾担任全国教材《金匮要略选读》4版编委,亦是山东中医药大学首部《中医内科学》教材的主编。刘献琳学贯古今,汇通中西,善读医案,常能从中提炼理法,采撷方药,化裁变通,取“最得力处”以为己用。“因案化方,由案立法”是刘献琳整理挖掘医家验案的独特处理方式,是充分利用他人医案提升自己的学习方法。
因案化方
粗略言医案可分两部分,一为述症论病言理,一为立法组方用药。案中所载之方,为应机适症之方,乃医家究心析病,审症断机所出,故每案之方,多切实用。刘献琳擅长“因案化方”,即在阅读医案的过程中,结合所读体悟将医家案中理法有依、疗效显著、配伍严谨、启发思路的方剂整理出来,予以方名,附以化裁,用于临证。统观刘献琳主编的《中医内科学》中有多首“因案化方”的经典方剂,如丁氏清络饮、湿热遗精方等。
丁氏清络饮载于《中医内科学·痹症》风湿热痹一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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