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事管理》第01篇 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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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事管理》第01篇
第一篇 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系
第一章 医药行业管理机构的改革与职能转变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物宝天华本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同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因此,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对医药行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和调整,将原来分散在原国家医药管理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内贸易部等几个部门的医药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并组建医药司。基本上解决多年来医药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部门分割、职能交叉,缺管协调、管理不力的局面。机构改革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三定方案"中明确医药司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医药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待业管理;管理国家药品储备。
第二章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医经司职能配置
医药司内设处级机构3个,另设信息统计处。
一、综合处(企事业改革处)
研究制订医药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医药行业开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查工作;负责医药行业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储备计划和储备品种目录;负责灾情、疫情、军需、战备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负责中央级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省级医药储备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司内业务综合工作人事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制定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待业中长期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科教兴药"战略,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则;促进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指导产学研结合;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对开办生产、经营企业和重要的仿制产品定点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制订医药行业利用外交政策并适时进行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药行业投资项目、对外交流、经济技术合作及政策法规的专业把关和协调工作。
三、行业管理处
汇集、分析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发布医药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组织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培育发展和完善医药市场体系;协调工商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医药商品流通活动,维护行业公平况争秩序;指导中药材生产;负责编制重要医药商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麝香、甘草等)的产销计划并进行监控;协高重要医药商品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国性药品、医疗器械交易会的管理;负责医药设计的管理;负责医药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联系各医药行业协会。
另设医药信息统计处,其主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医药待业各专业统计工作;制订或适时修订各专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行业经济技术统计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制订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并组织落实;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医药行业信息的对外交流。
第三章 医药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
一、 医药行业社团
医药待业共有22家社团组织。按照国务院和民政问部关于社团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22家社团组织均已完成清理整顿初审工作,并经民政部复审完毕。这22家社团是:
*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
*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
* 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
* 中国医药会计学会
*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
* 中国医经工程设计协会
* 全国技术市场协会
*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 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
* 中国中药企业管理协会
* 中国中药经济研究会
* 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
*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 中国医药报刊协会
* 中国医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 中国药文化研究会
*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 中国药学会
二、 委托给部分社团的工作职能
机构改革后,国家经贸委医药司按照"十五"大报告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要法语,也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的精神,根据医药待业管理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医药行业部分社团组织座谈会,提出了尽快完成社团组织归口管理的移交工作,加大社团管理工作力度,将一部分行业管理委托社团配合开展工作的思路。这一思路得到各社团组织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经社团申请、医药司批准,已经明确将有关待业管理和具体业务工作委托给3家社团。
* 委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承担的工作:--组织进行化学料药、中间体、制剂等重点品种的专项规划和有关专题的调研,提出行业发展规牙的意见;--组织进行全国计划生育药械产销计划衔接工作,并编制计划草案,报医药司审批下达后组织实施;--依据价格法承担化学制药企业价格协调工作,组织企业进行价格自律工作;--对医药司委托的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提出初审意见;--组织进行医药行业环保节能工作,并承担医药行业环保规划的前期调研和规划的草案的编制工作;--承担化学制药工业部分统计工作,主要是:化学药品工业生产、销售总量月报;化学原料药产品品种产量月报;化学药品制剂剂型、品种产量季报;化学药品工业产品供应出口月报,包括总量(值)及品种出口量;化学原料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季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的调查;对化学药品兼营生产企业的抽样调查;化学原料药和制剂产品字典的健全和完善,以及其它监进性统计调查任务。
* 委托全国技术市场协会承担的工作:--组织起草医药行业"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讨论稿;--组织编制医药行业"十五"科技发展规划基础资料汇编;--组织进行国内外医药科技发展动态的专题调研;--承担医药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医药行业新技术、新设备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及有关科技奖励的评选活动。
* 委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承担的工作:--组织进行医药行业"三改一加强"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并就企业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加强管理等工作向政府提出建议;--组织进行医药行业扭亏增盈、减员增效等工作的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进行车内外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调研、培训、交流、推广活动;--组织进行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四章 地方医药行业管理机构的改革与职能配置要求
按照国务院要求,1999年将进行省级政府机构改革,省级机构改革原则上要与中央保持一致。时间上要注上半年确定改革方案,下半年实施。地市县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由省级政府确定。经贸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地方医药机构改革期间,各地经贸委和医药管理要主动沟通,共同负责,保证医药行业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
《中国药事管理》第01篇
第一篇 中国医药行业管理体系
第一章 医药行业管理机构的改革与职能转变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物宝天华本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同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因此,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对医药行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和调整,将原来分散在原国家医药管理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内贸易部等几个部门的医药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并组建医药司。基本上解决多年来医药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部门分割、职能交叉,缺管协调、管理不力的局面。机构改革后,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三定方案"中明确医药司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医药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待业管理;管理国家药品储备。
第二章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医经司职能配置
医药司内设处级机构3个,另设信息统计处。
一、综合处(企事业改革处)
研究制订医药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医药行业开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查工作;负责医药行业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储备计划和储备品种目录;负责灾情、疫情、军需、战备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负责中央级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省级医药储备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司内业务综合工作人事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制定医药行业发展战略,待业中长期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科教兴药"战略,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则;促进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指导产学研结合;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对开办生产、经营企业和重要的仿制产品定点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制订医药行业利用外交政策并适时进行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药行业投资项目、对外交流、经济技术合作及政策法规的专业把关和协调工作。
三、行业管理处
汇集、分析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发布医药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负责组织制定行业管理规章;培育发展和完善医药市场体系;协调工商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医药商品流通活动,维护行业公平况争秩序;指导中药材生产;负责编制重要医药商品(毒麻药品、精神药品、麝香、甘草等)的产销计划并进行监控;协高重要医药商品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国性药品、医疗器械交易会的管理;负责医药设计的管理;负责医药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联系各医药行业协会。
另设医药信息统计处,其主工作内容包括:负责医药待业各专业统计工作;制订或适时修订各专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行业经济技术统计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制订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并组织落实;指导行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医药行业信息的对外交流。
第三章 医药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
一、 医药行业社团
医药待业共有22家社团组织。按照国务院和民政问部关于社团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22家社团组织均已完成清理整顿初审工作,并经民政部复审完毕。这22家社团是:
*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
*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
* 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
* 中国医药会计学会
* 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
* 中国医经工程设计协会
* 全国技术市场协会
*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 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
* 中国中药企业管理协会
* 中国中药经济研究会
* 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
*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 中国医药报刊协会
* 中国医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 中国药文化研究会
*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 中国药学会
二、 委托给部分社团的工作职能
机构改革后,国家经贸委医药司按照"十五"大报告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要法语,也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的精神,根据医药待业管理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医药行业部分社团组织座谈会,提出了尽快完成社团组织归口管理的移交工作,加大社团管理工作力度,将一部分行业管理委托社团配合开展工作的思路。这一思路得到各社团组织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经社团申请、医药司批准,已经明确将有关待业管理和具体业务工作委托给3家社团。
* 委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承担的工作:--组织进行化学料药、中间体、制剂等重点品种的专项规划和有关专题的调研,提出行业发展规牙的意见;--组织进行全国计划生育药械产销计划衔接工作,并编制计划草案,报医药司审批下达后组织实施;--依据价格法承担化学制药企业价格协调工作,组织企业进行价格自律工作;--对医药司委托的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提出初审意见;--组织进行医药行业环保节能工作,并承担医药行业环保规划的前期调研和规划的草案的编制工作;--承担化学制药工业部分统计工作,主要是:化学药品工业生产、销售总量月报;化学原料药产品品种产量月报;化学药品制剂剂型、品种产量季报;化学药品工业产品供应出口月报,包括总量(值)及品种出口量;化学原料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季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的调查;对化学药品兼营生产企业的抽样调查;化学原料药和制剂产品字典的健全和完善,以及其它监进性统计调查任务。
* 委托全国技术市场协会承担的工作:--组织起草医药行业"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讨论稿;--组织编制医药行业"十五"科技发展规划基础资料汇编;--组织进行国内外医药科技发展动态的专题调研;--承担医药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医药行业新技术、新设备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医药行业科技进步奖及有关科技奖励的评选活动。
* 委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承担的工作:--组织进行医药行业"三改一加强"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并就企业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加强管理等工作向政府提出建议;--组织进行医药行业扭亏增盈、减员增效等工作的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进行车内外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调研、培训、交流、推广活动;--组织进行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四章 地方医药行业管理机构的改革与职能配置要求
按照国务院要求,1999年将进行省级政府机构改革,省级机构改革原则上要与中央保持一致。时间上要注上半年确定改革方案,下半年实施。地市县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由省级政府确定。经贸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地方医药机构改革期间,各地经贸委和医药管理要主动沟通,共同负责,保证医药行业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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