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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36350
电机械分离(无脉搏心电活动)或心脏停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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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32kb)。

    电-机械分离(无脉搏心电活动)或心脏停搏

    (一) 诊断依据

    1. 体检 意识丧失,颈动脉搏动消失,无呼吸。

    2. 心电图特征 两个导联以上的心电图呈宽大畸形缓慢的心室自主心律,或仅呈现缓慢波折,或呈直线。

    (二) 注意事项

    1. 诊断电机械分离或心脏停搏不能仅凭心电图,必须同时有体检依据。装有起搏器的心脏停搏患者,心电图仍表现为起搏信号,要特别注意识别。

    2. 一旦确诊患者心脏停搏,应立即抢救,同时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

    3. 到现场遇伤病员有下列情况时可不进行CPR。①断头;②全身已焚毁;③已腐败或僵硬;④脑、肝、心与身体分离。

    4. 无低温情况(伤病员体温低于32℃),并按规范急救已超过30min,伤病员仍无心跳和呼吸,可停止抢救。

    5. 每次使用肾上腺素、阿托品、碳酸氢钠等药物后要接着静脉注射0.9%NaCl20ml,并把被注射的肢体举高,使药物更快到达中心循环。

    6. 每次用药后,心电图检查若仍为直线或电-机械分离,应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按用药--心电图--CPR顺序反复进行,直至病员复苏或死亡。

    7. 第一次1mg肾上腺素为Ⅰ类效果药物,第二次肾上腺素、阿托品为Ⅱb类效果药物,碳酸氢钠的类别视不同情况而归属不同的类别。

    (三) 操作程序

    初诊为电-机械分离或心脏停搏

    继续CPR,气管插管,人工呼吸;

    0.9%NaCl250ml iv gtt

    肾上腺素1mg iv

    心电监护

    (恢复自主循环)

    给予相应处理 肾上腺素1~5 mg iv,3 min后

    可重复1次,共2~3次;

    阿托品1mg iv,3 min后只可重复1次;

    与接收医院 每次用药后做心电监护和CPR

    急诊科联系 心脏起搏

    护送去医院 (死亡) 开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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