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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173110
不让非典搭车传播 交通部门将定处理预案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15日 新华网

     卫生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5部门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通知》要求,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制定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扩散。

    通知规定,在火车、汽车、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上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后,交通工具的负责人要立即通知前方最近设有留验站的城市的铁路、交通或民航部门,联系好留验的准备工作。同时,立即在交通工具上采取隔离、通风等措施,对与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并通知前方沿途各站联系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对沿途下车与病人密切接触的乘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所谓“留验站”,主要职责是负责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协调卫生、财政、铁道、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在铁路、公路、水运沿线和主要航空站所在的地级及其以上城市,设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配备必要的设备和条件,并制定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预案以及接触者的调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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