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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9033
甘肃规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12日 中国医药网
     为了向社会及时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满足群众知情需要,增强防病意识,甘肃省日前出台《甘肃省卫生厅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办法(试行)》。o|@q&, 百拇医药

    《办法》要求,作为法定单位,甘肃省卫生厅统一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染病疫情包括在全省各地发生的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同一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情况、分布情况、发病人数及救治情况、事件发生原因和预防控制措施等。o|@q&, 百拇医药

    按照定期发布制度,甘肃省卫生厅将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方式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每月8日前公布上月情况,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8日前公布上季度情况,每年的2月8日前公布上年度情况。发布渠道为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或通过“甘肃卫生信息网”发布等。如遇有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后,甘肃省卫生厅将按照应急预案规定,不定期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及事故的预防、控制、治疗措施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