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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65811
药监局规定非法收购药品要严打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14日 中国药学会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7月20日到8月1日,药监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行为,取缔非法药品的交易场所,铲除非法张贴和传播收购药品“广告”和“信息”行为。%4?&[a\, 百拇医药

    据介绍,非法收购药品行为主要呈现两大特点:非法交易由医院附近转向集贸市场、居民社区、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有些药品经营企业也参与非法药品收购活动;农村成为非法收购药品流入的重点地区。%4?&[a\, 百拇医药

    据悉,此次严打将重点加强对医院内外、社区周围、车站码头等场所的监管力度;对收购或销售非法收购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除按规定查处其销售假劣药品外,还要视情况及情节,取消其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或已经通过的GSP认证资格,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资格;对收购或使用非法收购药品的医疗机构,除按规定查处其使用假劣药品外,如情节严重,药监部门将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撤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a\, 百拇医药

    (转摘自“中国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