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微信文章 在线书籍 资料下载 健康杂志 报刊选编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药学 学报 中国医学 卫生总论
保健: 新闻 评论 视点 常识 疾病 症状 养生 用药 护理 急救 健身 美容 两性 育儿 四季 读物 更多
中医: 常识 教材 思考 中药 医理 临床 针骨 民族 文化 著作 验方 图谱 食疗 药物 药业 药市 新药 搜索 英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管理 > 法规文件 > 正文
编号:10468230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16日发布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29日 中国医药网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6日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中成药、西药品种大幅增加,而儿科药、营养滋补药等6类药品则被完全排除在外。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在2000年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4项调整:一是险种适用范围从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二是在保持用药水平相对稳定与连续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品种;三是调整了《目录》分类,对部分剂型进行了归并,明确了部分药品准予支付费用的限定范围;四是在《药品目录》中增加“凡例”,对《药品目录》进行解释和说明。

    根据这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成药品种由过去的415个增加到823个,增加了98%;西药品种则由725个增加至1031个,增幅达42%。

    此外,6类“不予考虑”的药品包括:一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二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三是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四是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五是地方推荐少的1998年以前的老药和地标转国标的药品;六是与原目录比较,已经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作出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调整,乙类药品调入与调出的数量总和控制在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而各地在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中,不得要求企业申报,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企业收取费用。

    根据最新统计,截至8月底,全国共有11847.6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689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娣団剝浼呮禒鍛返閸欏倽鈧喛绱濇稉宥嗙€幋鎰崲娴f洑绠e楦款唴閵嗕焦甯归懡鎰灗閹稿洤绱╅妴鍌涙瀮缁旂姷澧楅弶鍐ㄧ潣娴滃骸甯拋妞剧稊閺夊啩姹夐敍宀冨閹劏顓绘稉鐑橆劃閺傚洣绗夌€规粏顫﹂弨璺虹秿娓氭稑銇囩€硅泛鍘ょ拹褰掓鐠囦紮绱濈拠鐑藉仏娴犺埖鍨ㄩ悽浣冪樈闁氨鐓¢幋鎴滄粦閿涘本鍨滄禒顒佹暪閸掍即鈧氨鐓¢崥搴礉娴兼氨鐝涢崡鍐茬殺閹劎娈戞担婊冩惂娴犲孩婀扮純鎴犵彲閸掔娀娅庨妴锟�

   瀵邦喕淇婇弬鍥╃彿  閸忚櫕鏁為惂鐐  鐠囧嫯顔戦崙鐘插綖  閹兼粎鍌ㄩ弴鏉戭樋   閹恒劌鐡ㄧ紒娆愭箙閸欙拷   閸旂姴鍙嗛弨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