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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6892
广州就医可“货比三家”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2日
家庭医生报 2004年第31期
为扭转医疗费用虚高现象,广州市卫生局将实施广州地区医疗平均费用水平公布和明码标价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市属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省级、部队驻穗医疗机构的医疗平均费用水平;每年度公布一次区、县级市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医疗平均费用水平,以便大家了解各医疗机构的费用水平,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医,使医疗机构能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对医疗费用水平的监督。
(王卓伟 新华社供)
http://www.100md.com/html/DirDu/2004/08/02/24/62/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