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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44634
湖南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生育
     《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日前已由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定,禁止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具有胎儿性别鉴定技术手段的机构和个人,出具孕妇及胎儿身体健康检测报告时,除胎儿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外,不得含有胎儿性别的内容,检测技术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不得透露胎儿性别。(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