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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15510
山东省莱芜市加强医疗机构的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28日 莱芜日报
     山东省莱芜市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管

    日前,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莱芜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该《办法》在明确了市、区事权划分的基础上,规定医疗机构应设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符合仪器设备要求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包括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维护、检测、消毒、毁形、淘汰、报废、处理、翻新再用、转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