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 正文
编号:11285777
梅州启动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机制
     本报广东讯 为规范市民用药行为,确保用药安全有效,梅州市近期启动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机制。目前,这一举措已在全市城乡全面铺开,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欢迎。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城乡确定多个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回收点安排药师负责确认、回收过期失效药品,药师在进行详细的登记后,将回收药品放入由药品监管部门存放在回收点且加锁的回收箱内,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到回收点进行回收,并在每年底组织对回收药品的集中销毁。

    (梅文)(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