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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99633
山东省加大对媒体药品医疗广告监管力度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27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下半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省整顿办、工商局、卫生厅、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厅、广电局等部门,对29家省属媒体单位的药品、医疗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媒体发布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广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山东省省长韩寓群、副省长谢玉堂、张昭福等领导对这次检查情况非常重视,都专门做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省委宣传部部长朱正昌、副部长高挺先也专门听取了检查工作汇报,对加强媒体广告的管理做出明确指示。省政府办公厅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认真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在全省新闻媒体广告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其中责令整改的媒体6家;黄牌警告的媒体7家;停发1个月药品广告的媒体3家,停发1个月医疗广告的媒体6家;在全省范围封杀的涉嫌违法广告有药品、保健品及消杀用品26件,医疗单位9家;撤消涉嫌违法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医院10家;立案查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者共22家媒体,广告主39家医疗单位;公开曝光的典型涉嫌违法药品广告10条、医疗广告9条。

    副省长张昭福在全省新闻媒体广告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管理工作的通知》都对全省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管理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确定2004年媒体广告整顿工作以与群众健康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严格内部广告经营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建立健全媒体广告共管机制,由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药品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建立定期广告会诊制度;实行由省整顿办牵头,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药品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组成,省委宣传部派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广告监测网络;健全公告制度,每月向社会公告一次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违法违规广告,同时建立健全广告信用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媒体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媒体发布的社会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查处违法广告,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撤销一批广告批准文号,封杀一批屡教不改、违法严重的虚假广告。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重点媒体、重点区域的违法广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