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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加强异地配送药品监管
     本报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药品监管局洛南县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异地配送药品的监管。

    针对异地配送药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洛南县分局实行异地配送药品备案审查和通报等制度,同时,加强对配送药品的抽验。按照制度要求,外地批发企业到洛南县开展异地药品配送业务,须持合法证照到洛南县药品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接受资格审查;药品配送企业接到配送计划后,应将配送药品的品种、数量、货值、配送日期和购进单位等情况向药品监管部门通报,以便监管部门对所配送的药品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夜孟军)(夜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