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健食品广告将做重点监测
本报讯 黑龙江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制度》近日出台。今后,黑龙江省范围内的互联网、印刷品、路牌、灯箱等户外媒体上的保健食品广告,将被重点监测,违法保健品广告将被定期公布。
该《制度》规定,各级药监部门要逐步建立起全省联动的监测网络,监测范围涵盖互联网、印刷品、路牌、灯箱等户外媒体和电影院、店堂广告等其他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省、市(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建立保健食品广告监测队伍,设立专门监测人员,制定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对这些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
(书会)(书会)
该《制度》规定,各级药监部门要逐步建立起全省联动的监测网络,监测范围涵盖互联网、印刷品、路牌、灯箱等户外媒体和电影院、店堂广告等其他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省、市(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建立保健食品广告监测队伍,设立专门监测人员,制定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对这些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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