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208584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全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县2006年数量达到全国县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据了解,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同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辖区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六省的试点县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