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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对马出口存在五大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日 新浪网
     近年来,中马两国关系发展势头良好,双方积极开展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马来西亚市场的开发力度,缩小中国在中马贸易中的逆差,促进我国对马来西亚的出口,最近商务部亚洲司和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联合举办了开拓马来西亚市场研讨会。在会上,记者了解到有关中国到马适宜投资的项目以及进出口所遇到的问题,为此,我们将分《中草药对马出口存在五大问题》、《在马工程承包应先摸清底细》两篇文章进行介绍,希望读者能从中得到启发。

    据商务部亚洲司副司长吕克俭介绍,马来西亚每年需要进口1.2万吨的各种天然药物(含中草药),进口额约2800万美元,但中药位居主导地位。

    根据马来西亚统计局的不完全统计,马来西亚天然药物(含中草药) 主要从中国、印尼、印度、越南和南非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进口,其中,来自中国内地的天然药物(含中草药)进口量和进口金额占马全部天然药物进口量和进口额的比重分别达到59%和67%;加上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来自中国三地的天然药物(含中草药)进口量和进口金额的比重分别达到72%和90%。

    有关人士介绍说,近年来,我国的中医药生产企业开始重视对东南亚市场的开发,不少企业频频到马考察。我国中草药产品和保健品目前在马市场上已占有相当份额,但是,我国中药对马来西亚出口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包装粗糙,卫生状况不理想。一些质次价高、假冒伪劣的中医药产品通过不正当的渠道进入马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医药产品的整体形象。

    第二,中国某些传统的中成药并未进行必要的病理、毒理和临床试验,难以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报告书,使得某些在中国享有较高声誉的中成药制品不能进入马来西亚正规医院。

    第三,马来西亚药品监督局要求药品生产必须持有GMP证书,而我国绝大多数药酒保健品生产厂家不具备G MP证书,因此这些企业的产品无法获得马进口许可证。

    第四,马“1956年药品广告及销售法令”限制在各种药物产品包装及广告中提及一些功效,如抗癌、避孕、壮阳补肾、治疗糖尿病、风湿等,否则将处以罚款,严重者还可被判入狱。而我企业在产品包装及宣传广告中往往忽略当地法律的限制,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我产品包装及宣传方面应提高英文宣传水平,有条件的可增加马来文。

    第五,登记注册时间长。我国的中药欲进入马市场,必须委托当地的企业向DCA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审批时间一般需要一到两年,时间太长。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中国中医药产品拓展马来西亚市场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加快对传统中医药生产企业改造,加快设备更新换代,改进药品生产方式,大力推进GMP认证工作,使传统药品企业在生产技术及生产方式上能够逐步与国际水平接轨,提高中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其次,规范医药产品市场,严厉打击劣质、假冒产品,同时尽快建立中医药产品相对稳定的外贸代理制,减少多家公司在同一市场上的恶性竞争,确保出口医药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第三,重视中医药产品的更新换代,有针对性地推出不同剂型。马来西亚消费者喜欢效果明显而服用量小的医药产品,在剂型方面按喜好程度依次为:胶囊、软胶囊、浓缩丸、小蜜丸、口服液(大瓶)、素片、丹剂、水丸、袋剂、含片、雾剂、酊剂、糖浆和散剂等,但依用途不同剂型也有所不同。

    第四,改进提高中医药产品的内外包装,做到精美实用。在药品功效中不应提及马“1956年药品广告及销售法令”中限制的功能。

    第五,需加大对中医中药的宣传力度,巩固已有市场,拓展新市场。充分利用当地华人的语言优势,通过媒体广告、宣传册、讲座、产品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推广中医理念,宣传中医疗效。(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