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卫生部通报广西福建两起医疗事件
案件1:2005 年7月25日广西桂林市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因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急诊危重患者抢救不及时,医院管理存在漏洞,导致患者死亡的事件。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已在卫生部的责成下,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取消该院1年内参加卫生系统的评优资格。吊销该院外一科值班医师温某的《医师执业证书》,对急诊接诊医师庄某做出暂停1年执业活动的处罚,对试用期医师李某予以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处理。
案件2:同年8月2日,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医院发生一起因医院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接诊医师没有采取有效治疗措施,患者死亡的事件。福建省卫生厅根据调查结果,免去该院中共支委书记、院长陈某职务;免去副院长陈某、张某的职务,并对其他责任人如急诊科接诊医师陈某、ICU接诊医师朱某等人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推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1年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要从这两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维护病人权益。
案件2:同年8月2日,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医院发生一起因医院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接诊医师没有采取有效治疗措施,患者死亡的事件。福建省卫生厅根据调查结果,免去该院中共支委书记、院长陈某职务;免去副院长陈某、张某的职务,并对其他责任人如急诊科接诊医师陈某、ICU接诊医师朱某等人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推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1年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定要从这两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维护病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