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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1种共23个规格药品执行新价格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电字〔2004〕166号、发改价格〔2005〕1205号以及《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发改价格〔2005〕9号)等有关规定,参考药品市场价格成本情况,现将乙酰螺旋霉素等11种共23个规格的药品制定新的临时价格。该通知自2006年3月10日起执行。(欣欣)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