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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说
     【关键词】立法保护中医药

    对我国传统民族中医中药进行立法保护成为中医中药生存、发展、壮大的当务之急。国家应通过立法来确立中医中药科学性的概念,在保持传统中医中药理论的前提下,推动中医中药理论的发展。建议设立专项基金,保护濒危中医中药文化遗产,保护濒危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濒临失传的中医诊断方法,保护老中医。同时,通过政策、价格、税收导向及政府补贴等办法鼓励开发、生产高科技含量的新产品,推进中药现代化;不断提高中药技术标准,提高中药制药业的准入门槛,规范市场,打假扶优。另外,医保政策应向中药倾斜。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耀志

    西医西药对症下药,中医中药辨证施治,各有所长,不可偏废。中医药在中国历史上历次重大疫情面前,特别是在近年的“非典”、“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治疗中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医药在对西医药束手无策的疑难杂症的治疗中的独到功效令世人瞩目。但是,近年来,中医药面临严重的生存和发展危机,国家急需对中医药施行保护政策。

    【关键词】加强中药材种子管理

    我国中药材种子秧苗生产及中药材种植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中药材种子秧苗管理、育种研究与品种审定、种子秧苗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种子法》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但是由于《种子法》偏重粮食种子的管理,对特殊农产品中药材的种子秧苗管理比较笼统,无法全部涵盖。GCP规范虽然对中药材种植进行了规范,但对中药材种子的繁育、科研、脱毒等技术性的管理基本上是空白。种子秧苗的经营也很不规范,且没有标准。

    为此,建议制定专门的《中药材种子秧苗法》;专题立项进行中药材良种繁育研究;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鼓励一批集约化、专业化的中药材种子秧苗生产基地的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晓恩

    中药材种子的质量,关系到药材的质量;药材的质量又关系到中成药的质量。可以说,在生产环节规范化的情况下,种子的质量决定了成药的质量。但是,中药材种子的管理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没有相关的法规来规范。中药材种子、秧苗及种植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制约了中药产业的发展。因此,立法加强中药材种子管理可推动中药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尽快颁布《食品安全法》

    当前食品安全形式依然严峻,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较重,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因此,我国要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

    应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分职能,明确执法主体,把食品安全监管尽可能集中到一个部门;明确执法主体的地位、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及行政许可权、执法监督权等;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能、权利和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便于在实践中进行操作和落实;切实加强食品研制、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源性疾病已经成为中国人民迈向小康道路上面临的一个重大威胁。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在职责法定、统一执法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将现在已经存在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并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的标准体系。

    (以上内容由本报驻京记者王丹采访整理)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