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种鱿鱼丝质量试验六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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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散装样品有3种检出有霉菌,部分样品只有包装日期没有生产日期
时报讯 昨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32种鱼丝的质量比较试验,其中包装的鱼丝有16种不合格,散装鱼丝有4种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了60%左右。
本次的样品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广州市各大商场、超市、食品专营店购买。其中,24种是包装食品,样品产地有广州、深圳、上海、浙江省、辽宁省、泰国、马来西亚等;8种是散装食品,分别购自优之良品、沙吧哇、春之花、宏城超市、胜佳超市、吉之岛、王府井百货等。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中有22种是鱿鱼丝,占所有样品的68.75%,其余是烤鱼片、鳕鱼丝、烤鳗鱼等。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测试项目包括标签、山梨酸、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等共14项。
本次的霉菌检测中,24种包装样品均未检出霉菌,8种散装样品有3种检出有霉菌。菌落总数的检测项中,海豚牌橙味鱿鱼的菌落总数超出标准要求。散装的8种中有3种样品的菌落总数超标,超标情况比较严重。
糖精钠和甜蜜素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样本中海豚牌橙味鱿鱼和优之良品销售的北海鱿鱼丝不达标。
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是反映亚硫酸类漂白剂的使用情况,本次测试中,海豚牌橙味鱿鱼丝、绿叶烤鱼片、怡美鱿鱼丝中检测出该项。 对于散装样品,根据卫生部要求,必须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要求的完整标签。在这次检测中发现,优之良品、春之花、宏城超市的散装样品上均未有有关标识。此外,部分散装样品只有包装日期而没有生产日期。
为此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特别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鱼丝时要选购标识说明完整的食品。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过期或即将过期;配料表是否详细。选购散装食品时,要先观察食品柜台的卫生状况是否良好。(记者 叶静 通讯员 戴琏 谢睿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