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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1122451
博士讲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年第1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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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怪萍列砜芍ぁ返模坏门渲浦萍痢?br>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图/王培金
(王培金)
http://www.100md.com/html/DirDu/2006/07/18/12/21/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