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植物濒危与保护等级划分有章可循
保护珍稀濒危药用植物是中医药学持续发展的前提。本文作者从物种濒危与保护等级划分的现状出发,对药用植物濒危与保护等级划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药用植物濒危等级划分应参照IUCN国际标准进行,保护等级划分应针对药用植物特点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并对相关的定性、定量指标进行探讨,为珍稀濒危药用植物保护等级划分提供了参考依据。
——编者按
有效地保护药用动植物资源是关系到中医药学能否持续发展的前提,而保护其濒危物种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涉及多部门、多地区以及政策立法、管理体制、经济贸易等问题,且科学研究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以往药用植物一直没有特定的濒危和保护等级划分标准。《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和《中国植物红皮书》中均将收载的药用植物分为濒危种、渐危种和稀有种3类。在国务院颁布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将保护等级分为3级。关于药用植物等级划分标准有学者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讨,有从药用价值、分类学意义、野生资源量、野生资源减少速率、栽培状况、保护现状以及综合性开发等方面提出了初步量化的评价标准,也有人提出了药用植物濒危程度的评价标准和需要保护的品种,但药用植物濒危及保护等级划分标准始终没有形成独立体系。笔者认为,只有全面分析药用植物所面临的灭绝危险,借鉴常规植物保护的理论和方法,同时结合药用植物的自身特点,才能全面准确地评估所要保护物种的价值。
■严格按照IUCN标准客观划分
作为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组织的成员国,我国应主动运用IUCN物种的红色名录等级和标准进行物种濒危等级的评定。在药用植物的濒危等级划分时,需要突出强调的是评价对象必须是野生资源,而不应将栽培种群包括在内。药用植物,特别是名贵药材,其灭绝是建立在人们对它的直接利用之上的,因此,对于药用植物的濒危评价不仅应严格按照IUCN国际标准,甚至可以探讨更为严格的数量化指标,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其灭绝的危险程度,为制定正确的保护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
药用植物的濒危等级应该按照IUCN红色名录标准划分为9个等级:绝灭(EX)、野外绝灭(EW)、极危(CR)、濒危(EN)、易危(VU)、近危(NT)、无危(LC)、数据缺乏(DD)和未予评估(NE)。各个等级的划分标准主要是依据种群、分布区、占有面积、成熟个体数以及定量分析等5个方面的详细数量指标而定。IUCN实行多条标准同时评估的原则,虽然每个物种都经过所有标准的评估,但只要符合任何一条标准即应予以列入。对于中药材来说,历年的药材供销情况是比较容易得到的数据。因此,详细调查药材的供销情况,同时辅以分布区、分布面积和种群生存力分析等多项指标,将有望对我国中药材的濒危情况有一个大致的划分,为中药资源的保护提供有力的证据。
■定量定性相结合准确划分
在数以千计的药用植物中,由于财力和人力的不足,只能优先保护那些最受威胁、利用价值和遗传价值较高的种类。因此,如何准确划分药用植物的优先保护等级就成为药用植物保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药用植物保护等级划分涉及到药用植物的药效、生物学等诸多方面的要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吸取复杂性科学和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保护等级的划分。
*药用植物的经济价值是其主要的定量指标
药用植物的第一特性是作为药用的经济价值。没有药用价值的植物,即使是稀有濒危种类,也不能纳入药用植物范畴。因此,药用植物经济价值的大小是定量评价中的重点。而作为一种资源,必须弄清楚了它的价值内涵后,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量化。
药用植物总的经济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部分。使用价值又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和选择价值。直接使用价值是药用植物直接作为药物、饲(食)用和其他工业生产资料的价值,该部分价值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能得到体现。间接使用价值则是药用植物作为生物多样性的一部分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如进行营养循环、改善小气候等。选择价值则是未来药用植物的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由于这一价值要通过当代人的选择做出决定,所以把这一价值称为选择价值,它和人们的支付意愿和对风险的态度有关。而非使用价值则是药用植物的内在属性价值,它和人们是否使用没有关系。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非使用价值是存在价值,也就是由于药用植物和环境等的存在而表现的人们支付的意愿。这些价值构成了药用植物的可以量化的总价值。
对于使用价值的大小可以采用直接市场评价法,选择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或机会成本法,存在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进行评价。目前关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经济评价有较多的方法,但如何直接应用到药用植物的价值中,尚需进行更深入细致的探索与实践,但其直接使用价值则是可以通过市场评价法直接进行评价的,该部分价值的评估将是药用植物优先保护的重要定量指标。
*药用植物的生物学和药效学要素是其主要的定性指标
定性评价指标将综合考察影响药用植物保护等级的相关非定量因素,用以对定量评价结果进行修正。药用植物的定性指标可以从生物学和药效学两方面进行分析。
生物学指标以一般物种保护等级划分的指标为基础,包括分类学与生态学两方面的要素。分类学中需要重点考虑药用植物的特有种、单(寡)型分类群以及古老残遗种等问题。特有种是地区和国家的特殊资源,特有程度越高,潜在遗传价值就越大,对其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单(寡)型分类群是指那些单(寡)型的科、属,它们仅具极少的物种,很多特有种往往就属于这种类型,如银杏、杜仲就是该科、属中仅有的一个种,属于在进化系统中脆弱环节或是生态上的脆弱种,它们的流失在遗传多样性上的损失比那些多型分类群的一个物种的损失要大得多,将会使进化系统出现新的空白,也使该地区的生态系统受到较大的影响。古老残遗物种则是指某物种的发生年代及在地质变迁中的保存状况,它主要考虑植物物种的进化历史及其对植物系统发育、植物遗传和植物地理研究的科学意义。药用植物生态学指标的确定主要从药用植物分布范围、生境地以及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等方面考虑。有学者指出,稀有、濒危和灭绝的生物是因为它们在进化过程中存在某种脆弱的特殊环节,如主要是繁殖系统的缺陷或基因漂变和某些物种的生物-生态学特性的特化而依赖于单一或特殊的环境、生境。这样,近代急剧变化的环境和特殊生境的消失,使它们来不及产生新的变异去适应而加速其灭绝。因此,对于生长在脆弱生态生境中的药用植物应予以特别的重视。同时作为建群种、关键种的种类也应给予重视。特别是关键种在生态系统中具有深远的生态影响,它们的存在与否有时会影响到一个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药用植物的药效学指标包括它在复方中的地位、特殊的药理药效、药材的道地性等因素。中药按照中医理论组方用药,复方是其精髓,最能体现中医用药特色。按照复方应用的频率以及治疗疾病的种类(包括特殊的药理药效)进行等级评分,对于发挥复方治病的特色具有重要的意义。道地药材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为中医药中一项独具特色的综合判别标准,有其一定的科学内涵。同时,它又是一个涉及生态、社会、文化等多方面要素的概念。因此,道地药材的优先保护亦是药用植物保护中的一大特色。由此可见,运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将是划分药用植物保护等级的有效途径,但具体指标的确定以及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则有待于进一步研讨和完善。
——编者按
有效地保护药用动植物资源是关系到中医药学能否持续发展的前提,而保护其濒危物种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涉及多部门、多地区以及政策立法、管理体制、经济贸易等问题,且科学研究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以往药用植物一直没有特定的濒危和保护等级划分标准。《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和《中国植物红皮书》中均将收载的药用植物分为濒危种、渐危种和稀有种3类。在国务院颁布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将保护等级分为3级。关于药用植物等级划分标准有学者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讨,有从药用价值、分类学意义、野生资源量、野生资源减少速率、栽培状况、保护现状以及综合性开发等方面提出了初步量化的评价标准,也有人提出了药用植物濒危程度的评价标准和需要保护的品种,但药用植物濒危及保护等级划分标准始终没有形成独立体系。笔者认为,只有全面分析药用植物所面临的灭绝危险,借鉴常规植物保护的理论和方法,同时结合药用植物的自身特点,才能全面准确地评估所要保护物种的价值。
■严格按照IUCN标准客观划分
作为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组织的成员国,我国应主动运用IUCN物种的红色名录等级和标准进行物种濒危等级的评定。在药用植物的濒危等级划分时,需要突出强调的是评价对象必须是野生资源,而不应将栽培种群包括在内。药用植物,特别是名贵药材,其灭绝是建立在人们对它的直接利用之上的,因此,对于药用植物的濒危评价不仅应严格按照IUCN国际标准,甚至可以探讨更为严格的数量化指标,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其灭绝的危险程度,为制定正确的保护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
药用植物的濒危等级应该按照IUCN红色名录标准划分为9个等级:绝灭(EX)、野外绝灭(EW)、极危(CR)、濒危(EN)、易危(VU)、近危(NT)、无危(LC)、数据缺乏(DD)和未予评估(NE)。各个等级的划分标准主要是依据种群、分布区、占有面积、成熟个体数以及定量分析等5个方面的详细数量指标而定。IUCN实行多条标准同时评估的原则,虽然每个物种都经过所有标准的评估,但只要符合任何一条标准即应予以列入。对于中药材来说,历年的药材供销情况是比较容易得到的数据。因此,详细调查药材的供销情况,同时辅以分布区、分布面积和种群生存力分析等多项指标,将有望对我国中药材的濒危情况有一个大致的划分,为中药资源的保护提供有力的证据。
■定量定性相结合准确划分
在数以千计的药用植物中,由于财力和人力的不足,只能优先保护那些最受威胁、利用价值和遗传价值较高的种类。因此,如何准确划分药用植物的优先保护等级就成为药用植物保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药用植物保护等级划分涉及到药用植物的药效、生物学等诸多方面的要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吸取复杂性科学和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保护等级的划分。
*药用植物的经济价值是其主要的定量指标
药用植物的第一特性是作为药用的经济价值。没有药用价值的植物,即使是稀有濒危种类,也不能纳入药用植物范畴。因此,药用植物经济价值的大小是定量评价中的重点。而作为一种资源,必须弄清楚了它的价值内涵后,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量化。
药用植物总的经济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部分。使用价值又包括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和选择价值。直接使用价值是药用植物直接作为药物、饲(食)用和其他工业生产资料的价值,该部分价值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能得到体现。间接使用价值则是药用植物作为生物多样性的一部分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如进行营养循环、改善小气候等。选择价值则是未来药用植物的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由于这一价值要通过当代人的选择做出决定,所以把这一价值称为选择价值,它和人们的支付意愿和对风险的态度有关。而非使用价值则是药用植物的内在属性价值,它和人们是否使用没有关系。目前,被普遍接受的非使用价值是存在价值,也就是由于药用植物和环境等的存在而表现的人们支付的意愿。这些价值构成了药用植物的可以量化的总价值。
对于使用价值的大小可以采用直接市场评价法,选择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或机会成本法,存在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进行评价。目前关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经济评价有较多的方法,但如何直接应用到药用植物的价值中,尚需进行更深入细致的探索与实践,但其直接使用价值则是可以通过市场评价法直接进行评价的,该部分价值的评估将是药用植物优先保护的重要定量指标。
*药用植物的生物学和药效学要素是其主要的定性指标
定性评价指标将综合考察影响药用植物保护等级的相关非定量因素,用以对定量评价结果进行修正。药用植物的定性指标可以从生物学和药效学两方面进行分析。
生物学指标以一般物种保护等级划分的指标为基础,包括分类学与生态学两方面的要素。分类学中需要重点考虑药用植物的特有种、单(寡)型分类群以及古老残遗种等问题。特有种是地区和国家的特殊资源,特有程度越高,潜在遗传价值就越大,对其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单(寡)型分类群是指那些单(寡)型的科、属,它们仅具极少的物种,很多特有种往往就属于这种类型,如银杏、杜仲就是该科、属中仅有的一个种,属于在进化系统中脆弱环节或是生态上的脆弱种,它们的流失在遗传多样性上的损失比那些多型分类群的一个物种的损失要大得多,将会使进化系统出现新的空白,也使该地区的生态系统受到较大的影响。古老残遗物种则是指某物种的发生年代及在地质变迁中的保存状况,它主要考虑植物物种的进化历史及其对植物系统发育、植物遗传和植物地理研究的科学意义。药用植物生态学指标的确定主要从药用植物分布范围、生境地以及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等方面考虑。有学者指出,稀有、濒危和灭绝的生物是因为它们在进化过程中存在某种脆弱的特殊环节,如主要是繁殖系统的缺陷或基因漂变和某些物种的生物-生态学特性的特化而依赖于单一或特殊的环境、生境。这样,近代急剧变化的环境和特殊生境的消失,使它们来不及产生新的变异去适应而加速其灭绝。因此,对于生长在脆弱生态生境中的药用植物应予以特别的重视。同时作为建群种、关键种的种类也应给予重视。特别是关键种在生态系统中具有深远的生态影响,它们的存在与否有时会影响到一个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药用植物的药效学指标包括它在复方中的地位、特殊的药理药效、药材的道地性等因素。中药按照中医理论组方用药,复方是其精髓,最能体现中医用药特色。按照复方应用的频率以及治疗疾病的种类(包括特殊的药理药效)进行等级评分,对于发挥复方治病的特色具有重要的意义。道地药材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为中医药中一项独具特色的综合判别标准,有其一定的科学内涵。同时,它又是一个涉及生态、社会、文化等多方面要素的概念。因此,道地药材的优先保护亦是药用植物保护中的一大特色。由此可见,运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将是划分药用植物保护等级的有效途径,但具体指标的确定以及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则有待于进一步研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