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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80101
入狱十年后查出艾滋病——湖北一在押犯状告三家医院
     9月6日,一起在押犯人维权案,在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法院开审。已入狱10年的张铭(化名),状告入狱前给自己输血的3家医院,认为它们让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张铭是河南邓州人。10年前,因多次持械拦路抢劫,张铭被判无期徒刑,后减为20年刑期。到去年,他只需再服刑11年涂沙鲇H欢驮谌ツ甑囊淮翁?br>检中,张铭被查出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张铭无法接受。经过了解,他知道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血液传播。他回忆起1996年,因为被别人捅了一刀,伤及肾脏,他先后在邓州第三医院(原邓州公费医疗医院)、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输过血,并在襄樊市某医院输过人造血红蛋白。医院发票等有关资料都还保存着。

    张铭决定维权。他通过父亲找到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上述三家医疗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40多万元。

    法院调查发现,张铭陈述基本属实。法院咨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获悉,目前全国还没有发现一例因为注射人造血红蛋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病例。法院同时调查发现,邓州的两家被告医院不能提供健康供血人的资料。

    据悉,在押犯人因感染艾滋病病毒而维权的官司,在湖北省还是首例。

    《楚天金报》20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