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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药材GAP生产存在四个“不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2日 中国中药材GAP网
     作者:陈英民

    中药材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在中药行业译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我国中药制药企业实施GMP的重要配套工程,是药学和农学结合的产物,是确保中药质量的一项绿色工程和阳光工程。其实施目的是: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优质中药材生产,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提供质量稳定、无污染的生产原料,使中药材生产与中药工业企业的原料基地、商业企业货源基地建设结合起来,走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实体化、科技化发展之路,确保现代中药质量“安全、有效、稳定、可控”。这是进行中药材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

    据了解,自GAP实施以来,我国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发展迅速,目前已有18家GAP种植基地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认证,品种有枳壳、栀子、乌鸡、蔓荆子、车前、黄芩、黄芪、柴胡、云木香、玫瑰花、远志、太子参、红花、人参、桔梗、板蓝根、栝楼、北沙参等。另外,全国各省、地、市GAP立项的数量已达200个,品种多达100个左右。但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中药材GAP生产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这些问题不引起重视和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国中药材生产GAP的实施。笔者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规范化程度不高 实施中药材GAP生产要求中药材生产必须规范化。但现在很多药材产区仍处于分散种植状态,其种植、管理凭经验,方法不科学,过程不规范,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药材的整个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缺乏全程质量监控,使中药材主体质量下降和部分品种退化,一些中药材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直接影响中药质量的稳定可控。

    2.规模化程度不高 一定的规模是实现中药材GAP生产统一管理,规范生产的基础,一个产业尤其是医药产业,要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可控,必须采用“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供苗、统一栽培生态环境、统一栽培技术措施、统一产品收购)模式进行中药材生产。只有采用“五统一”的方式,才能确保控制中药材质量稳定、可控,才能确保中药企业的产品有效、安全。而要“五统一”,就必须走规模化之路,大力兴建中药材GAP基地。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药材种植仍处于分散种植状态,即使部分地方做好了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这种规范化往往仅停留在小规模的示范项目上,其中药材GAP生产规模化程度不高。

    3.实体化程度不高 中药材GAP生产要走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之路,就必须兴建中药材基地,实现统一管理,做到统一品种、统一供苗、统一栽培、统一栽培环境、统一收获加工“五统一”以控制中药材质量,而要实行“五统一”,则药材基地建设就必须走实体化的道路,即要有中药制药企业、中药饮片公司或一些中介组织参与。而目前我国许多中药材产区的中药龙头企业弱小,一些产区甚至连投资规模较少的中药饮片企业都还没有建立,不在药材产区的中药制药企业到外地兴建中药材GAP基地的热情更是不高。正是由于缺乏实体企业参与,加上我国本身有实力的药材企业不多,中药材GAP生产实体化(企业等参与)程度不高。

    4.科技化程度不高 稳定、安全、有效、可控的中药质量要求中药材GAP生产必须要有科技支撑,走科技化的道路,而目前我国中药材生产科研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科研范围还不宽,程度还不深,诸如对中药材GAP生产过程中的区域适宜性系统(即道地性)研究、病虫害防治技术与农残、重金属检测技术、野生中药材驯化、药材质量检测及调控技术的研究尚处初始阶段,有的领域尚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