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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员制度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办案质量,加强案审队伍和素质建设。针对全市药监系统执法办案和案件审核的实际情况,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总结几年来案件审核督察的经验和效果,于近日制订了《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员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法制部门是案件审核的组织和协调机构,规定了案件审核员的岗位责职,并重点对基层局案审机构和人员的设定、案审员的任职要求、审核回避、案审的从职道德、案审内容、案审时限等方面作了系统规范。并对法制工作部门建立案件审核档案、实行市县两级案件层级监督提出了要求。

    该局制订的案审员制度,不但是全市药监系统案审员的行为准则和操作标准,是明确案审职责落实案审把关的依据,更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动食品药品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行为更趋合法、处事更趋合理的具体体现,是营造公正、法治环境的必然要求。(陈海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