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应诉企业在欧盟酒石酸反倾销案中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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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据来自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消息,欧委会日前发布公告,对来自我国的酒石酸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我应诉的三家企业分别获得0~10.1%的反倾销税率,其中杭州宝晶生物化学有限公司0%,常州常贸生物工程化工有限公司10.1%,宁海有机化工厂4.7%。三家应诉企业均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其他未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34.9%。
对此案,欧盟于2004年10月30日立案,欧委会于2005年7月30日作出初裁,2006年1月23日,欧委会作出终裁。(欣欣)
对此案,欧盟于2004年10月30日立案,欧委会于2005年7月30日作出初裁,2006年1月23日,欧委会作出终裁。(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