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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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40kb)。
百日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98-1995
前 言
百日咳是百日咳杆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在婴幼儿中有很高的病死率。临床表现以阵发性痉挛性咳嗽和痉咳终止时出现鸡鸣样吸气吼声为特征,多见于儿童,病程可达2~3个月。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1989年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的诊断标准,尽量结合我国百日咳的流行病学,临床实践与各地情况,以便易于实施和应用。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北京市地坛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荣珍、杨立信、王树山。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百日咳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对百日咳病人的诊断、报告和处理。
2 诊断原则
应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及临床表现做出临床诊断,确诊需要百日咳杆菌培养阳性或者检测抗百日咳菌特异性抗体。
3 诊断标准
3.1 流行病学史
三周内接触过百日咳病人,或该地区有百日咳流行。
3.2 临床表现
3.2.1 流行季节有阵发性痉挛性咳嗽者。
3.2.2 咳嗽后伴有呕吐,严重者有结膜下出血或舌系带溃疡者。
3.2.3 新生儿或婴幼儿有原因不明的阵发性青紫或窒息者,多无典型痉咳。
3.2.4 持续咳嗽两周以上,能排除其他原因者。
3.3 实验室诊断
3.3.1 白细胞总数显著升高,淋巴细胞占50%以上。
3.3.2 从病人的痰或咽喉部分泌物分离到百日咳杆菌,见附录A。
3.3.3 恢复期血清凝集抗体比急性期抗体呈四倍以上升高,见附录B。
3.4 病例分类
3.4.1 疑似病例
具备3.2.1,3.2.2,3.2.3,3.2.4四项中任何一项,或同时伴有3.1项者。
3.4.2 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加3.3.1。
3.4.3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3.3.2或3.3.3。
4 处理原则
4.1 对病人的隔离
自发病后隔离40d,或至痉挛性咳嗽出现后隔离30d。接触者观察21d。
4.2 对病人的治疗
尽早给予抗生素治疗及对症治疗,防治并发症。
4.3 发生暴发流行的应急措施
4.3.1 对未接种百日咳菌苗的易感儿童应急接种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
4.3.2 与百日咳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易感儿可用药物预防。
4.4 百日咳的免疫预防
百日咳是一种可以用菌苗预防的传染病,对易感儿童实行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接种,是预防本病的重要措施。国内外的研究表明,百日咳菌苗的预防效果是肯定的。按我国现行的免疫程序,儿童出生后第3个月开始初免,全程免疫3针,保护率可达90%以上,第二年再加强一针。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百日咳病原学诊断方法
A1 病原体分离
从病人鼻咽部采集标本或咳碟法分离病原体。
A1.1 标本的采集
A1.1.1 咳碟法
用咳碟法采集样品时,应在病人咳嗽时,将包-姜(Bordet-Gengou)二氏培养平板打开放在病人口前10cm处,使病人对准平板表面咳嗽数次,直接收集病人咳出的飞沫。然后盖好平皿盖送检。平皿暴露时间以15s为宜。
A1.1.2 鼻咽试子
由于百日咳多发于儿童,所以采样时,病儿的头部斜依于母亲的胸怀,母亲以双手固定病儿的头部,医师以右手执棉拭子,左手按病人的头顶部,使顶端稍向下弯的棉拭子自前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由于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待棉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将棉拭子稍留片刻,以待反射性咳嗽,然后轻轻旋转一周,缓缓取出棉拭子。
A1.2 接种和菌种检定
A1.2.1 菌型
百日咳杆菌应为革兰氏阴性呈卵圆形短小杆菌,菌体长0.5~1.0μm。
A1.2.2 菌落
百日咳杆菌接种于包-姜二氏培养基37℃培养3~4d后其菌落呈圆形、灰白色,表面光滑,中央突起,边缘整齐,具有珍珠般的光泽,菌落周围有弥散性溶血环。
A1.2.3 生化及抗原特性
百日咳杆菌生化反应极不活跃,不发酵任何碳水化合物,不液化明胶,不产生硫化氢,不形成吲哚,不还原硝酸盐,不利用枸橼酸盐,氧化酶阴性,70%以上菌株触酶阳性。不产生尿素酶和苯丙氨酸脱氨酶。
百日咳杆菌新分离菌株有荚膜,毒力强,菌落光滑,称为I相菌。百日咳杆菌有6种凝集因子,1、2、3因子是主要的,籍此又可将I相菌分为三种血清型:1.2,1.3,1.2.3。血清型具相对稳定性,但可发生变异。血清型不仅在自然感染,在人工传代培养过程中也可发生变异。
A2 皮肤坏死试验
A2.1 每次试验最少用健康家兔或豚鼠2只,每只家兔或豚鼠可同时试验数个菌株。
A2.2 将培养40~48h第三代或第四代20%羊血包-姜二氏培养基上的菌苔,混悬于缓冲盐水或生理盐水中。
A2.3 将菌液用灭菌脱脂棉过滤,测定浓度。
A2.4 用生理盐水将菌液稀释成4×10(上标始)8(上标终)/mL及2×10(上标始)8(上标终)/mL二个浓度。
A2.5 试验前一天将健康家兔或豚鼠先行脱毛。
A2.6 注射前用75%酒精消毒,再用小试管蘸色素印在脊柱两侧、每只家兔可试验4个菌株。
A2.7 每个圈内皮内注射0.1mL,拔针时要在皮内稍稍扭转以免菌液流出。
A2.8 注射完毕要做好记录。
A2.9 注射后48~72h观察坏死情况,并量坏死的大小。如两只家兔有一只注射4×10(上标始)8(上标终)个菌,注射部位出现坏死即为阳性。
A3 免疫荧光法检测百日咳杆菌(直接法)
A3.1 原理
将已知百日咳抗血清用化学方法结合荧光色素制成荧光抗体,以此来浸染固定在玻片上的未知细菌,若为相应细菌,则两者结合面留在玻片上,不被缓冲液所冲掉。在荧光显微镜下有荧光出现。
A3.2 材料
A3.2.1 荧光抗体
用前按说明书要求以pH7.3磷酸盐缓冲盐水进行稀释,4℃冰箱保存备用。
A3.2.2 pH7.3磷酸盐缓冲盐水
氯化钠 8.5g
磷酸氢二钠 1.07g
磷酸二氢钠 0.39g
蒸馏水 1000mL ......
百日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98-1995
前 言
百日咳是百日咳杆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在婴幼儿中有很高的病死率。临床表现以阵发性痉挛性咳嗽和痉咳终止时出现鸡鸣样吸气吼声为特征,多见于儿童,病程可达2~3个月。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1989年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的诊断标准,尽量结合我国百日咳的流行病学,临床实践与各地情况,以便易于实施和应用。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学研究所、北京市地坛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荣珍、杨立信、王树山。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百日咳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对百日咳病人的诊断、报告和处理。
2 诊断原则
应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及临床表现做出临床诊断,确诊需要百日咳杆菌培养阳性或者检测抗百日咳菌特异性抗体。
3 诊断标准
3.1 流行病学史
三周内接触过百日咳病人,或该地区有百日咳流行。
3.2 临床表现
3.2.1 流行季节有阵发性痉挛性咳嗽者。
3.2.2 咳嗽后伴有呕吐,严重者有结膜下出血或舌系带溃疡者。
3.2.3 新生儿或婴幼儿有原因不明的阵发性青紫或窒息者,多无典型痉咳。
3.2.4 持续咳嗽两周以上,能排除其他原因者。
3.3 实验室诊断
3.3.1 白细胞总数显著升高,淋巴细胞占50%以上。
3.3.2 从病人的痰或咽喉部分泌物分离到百日咳杆菌,见附录A。
3.3.3 恢复期血清凝集抗体比急性期抗体呈四倍以上升高,见附录B。
3.4 病例分类
3.4.1 疑似病例
具备3.2.1,3.2.2,3.2.3,3.2.4四项中任何一项,或同时伴有3.1项者。
3.4.2 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加3.3.1。
3.4.3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3.3.2或3.3.3。
4 处理原则
4.1 对病人的隔离
自发病后隔离40d,或至痉挛性咳嗽出现后隔离30d。接触者观察21d。
4.2 对病人的治疗
尽早给予抗生素治疗及对症治疗,防治并发症。
4.3 发生暴发流行的应急措施
4.3.1 对未接种百日咳菌苗的易感儿童应急接种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
4.3.2 与百日咳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易感儿可用药物预防。
4.4 百日咳的免疫预防
百日咳是一种可以用菌苗预防的传染病,对易感儿童实行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接种,是预防本病的重要措施。国内外的研究表明,百日咳菌苗的预防效果是肯定的。按我国现行的免疫程序,儿童出生后第3个月开始初免,全程免疫3针,保护率可达90%以上,第二年再加强一针。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百日咳病原学诊断方法
A1 病原体分离
从病人鼻咽部采集标本或咳碟法分离病原体。
A1.1 标本的采集
A1.1.1 咳碟法
用咳碟法采集样品时,应在病人咳嗽时,将包-姜(Bordet-Gengou)二氏培养平板打开放在病人口前10cm处,使病人对准平板表面咳嗽数次,直接收集病人咳出的飞沫。然后盖好平皿盖送检。平皿暴露时间以15s为宜。
A1.1.2 鼻咽试子
由于百日咳多发于儿童,所以采样时,病儿的头部斜依于母亲的胸怀,母亲以双手固定病儿的头部,医师以右手执棉拭子,左手按病人的头顶部,使顶端稍向下弯的棉拭子自前鼻孔进入,沿下鼻道的底部向后缓缓深入,由于鼻道呈弧形,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发生外伤出血。待棉拭子顶端到达鼻咽腔后壁时,将棉拭子稍留片刻,以待反射性咳嗽,然后轻轻旋转一周,缓缓取出棉拭子。
A1.2 接种和菌种检定
A1.2.1 菌型
百日咳杆菌应为革兰氏阴性呈卵圆形短小杆菌,菌体长0.5~1.0μm。
A1.2.2 菌落
百日咳杆菌接种于包-姜二氏培养基37℃培养3~4d后其菌落呈圆形、灰白色,表面光滑,中央突起,边缘整齐,具有珍珠般的光泽,菌落周围有弥散性溶血环。
A1.2.3 生化及抗原特性
百日咳杆菌生化反应极不活跃,不发酵任何碳水化合物,不液化明胶,不产生硫化氢,不形成吲哚,不还原硝酸盐,不利用枸橼酸盐,氧化酶阴性,70%以上菌株触酶阳性。不产生尿素酶和苯丙氨酸脱氨酶。
百日咳杆菌新分离菌株有荚膜,毒力强,菌落光滑,称为I相菌。百日咳杆菌有6种凝集因子,1、2、3因子是主要的,籍此又可将I相菌分为三种血清型:1.2,1.3,1.2.3。血清型具相对稳定性,但可发生变异。血清型不仅在自然感染,在人工传代培养过程中也可发生变异。
A2 皮肤坏死试验
A2.1 每次试验最少用健康家兔或豚鼠2只,每只家兔或豚鼠可同时试验数个菌株。
A2.2 将培养40~48h第三代或第四代20%羊血包-姜二氏培养基上的菌苔,混悬于缓冲盐水或生理盐水中。
A2.3 将菌液用灭菌脱脂棉过滤,测定浓度。
A2.4 用生理盐水将菌液稀释成4×10(上标始)8(上标终)/mL及2×10(上标始)8(上标终)/mL二个浓度。
A2.5 试验前一天将健康家兔或豚鼠先行脱毛。
A2.6 注射前用75%酒精消毒,再用小试管蘸色素印在脊柱两侧、每只家兔可试验4个菌株。
A2.7 每个圈内皮内注射0.1mL,拔针时要在皮内稍稍扭转以免菌液流出。
A2.8 注射完毕要做好记录。
A2.9 注射后48~72h观察坏死情况,并量坏死的大小。如两只家兔有一只注射4×10(上标始)8(上标终)个菌,注射部位出现坏死即为阳性。
A3 免疫荧光法检测百日咳杆菌(直接法)
A3.1 原理
将已知百日咳抗血清用化学方法结合荧光色素制成荧光抗体,以此来浸染固定在玻片上的未知细菌,若为相应细菌,则两者结合面留在玻片上,不被缓冲液所冲掉。在荧光显微镜下有荧光出现。
A3.2 材料
A3.2.1 荧光抗体
用前按说明书要求以pH7.3磷酸盐缓冲盐水进行稀释,4℃冰箱保存备用。
A3.2.2 pH7.3磷酸盐缓冲盐水
氯化钠 8.5g
磷酸氢二钠 1.07g
磷酸二氢钠 0.39g
蒸馏水 10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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