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3
http://www.100md.com
参见附件(40kb)。
麻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3-19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麻疹的诊断标准和处理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对麻疹病人的诊断、报告和处理的应用。
2 诊断原则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在麻疹减毒活疫苗普遍应用后,不但存在症状典型的麻疹,而且存在症状不典型的病人,前者可根据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作出诊断,后者需根据血清麻疹抗体的检测或麻疹病毒的分离阳性作出诊断。
3 诊断标准
3.1 临床症状
3.1.1 全身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
3.1.2 发热(38℃或更高)。
3.1.3 咳嗽或上呼吸道卡他症状,或结合膜炎。
3.1.4 起病早期(一般于病程第2~3日)在口腔颊粘膜见到麻疹粘膜斑(Koplik氏斑)。
3.1.5 皮肤红色斑丘疹由耳后开始向全身扩展,持续3天以上呈典型经过。
3.2 流行病学史
与确诊麻疹的病人有接触史,潜伏期6~18天。
3.3 实验室诊断
3.3.1 一个月内未接种过麻疹减毒活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lgM抗体。
3.3.2 恢复期病人血清中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3.3.3 从鼻咽部分泌物或血液中分离到麻疹病毒(附录A),或检测到麻疹病毒核酸。
3.4 病例分类
3.4.1 疑似病例
具备3.1.1 加3.1.2条者,或同时伴有3.1.3条者。
3.4.2 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加3.1.4条或3.1.5条或3.2条。
3.4.3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3.3.1条或3.3.2条或3.3.3条。
具有任何一项临床症状加3.3.1条或3.3.2条或3.3.3条。
4 处理原则
4.1 病人的隔离与治疗
发现疑似或诊断病例,应立即隔离,隔离期直至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者延长隔离期至出疹后10天。
对病人进行对症治疗和防治并发症。
4.2 对易感者的应急措施
4.2.1 对病人周围未发病的易感人群可实施麻疹减毒活疫苗的应急接种,应急接种覆盖面宜广,实施时间要尽早,应在接触病人的3日内接种。
4.2.2 与病人密切接触者中年幼、体弱或具有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禁忌症者的易感人群,可注射含有高价麻疹抗体的人丙种(血浆或胎盘)球蛋白制剂作被动免疫(附录B)。
4.2.3 与病人密切接触而未接种过麻疹疫苗的易感儿童应检疫21天。
4.3 麻疹的免疫预防
对易感儿童实行麻疹减毒活疫苗普种,是预防本病的首要措施。常规免疫(初免)定为8月龄进行,根据人群对麻疹免疫力的监测,当免疫力减低时应进行疫苗再免疫。为提高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的成功率应保证活疫苗的冷链保藏和运输,并接种足够的剂量。 附录A
病原学诊断方法
(补充件)
A1 病毒分离
从病人呼吸道或血液采集标本分离病原体。
A1.1 标本收集
宜在皮疹出现前,柯氏斑出现时采集标本。将灭菌棉棒稍蘸液体(2%牛血清Eagle液),反复涂抹患者咽部数次,然后将棉棒浸于上述标本液(1~1.5mL)中反复挤压,标本液中加入10倍常规用量的青、链霉毒(各1000u/mL)及制霉菌素50μg/mL。加肝素抗凝的血液白细胞中也可分离病毒。
A1.2 接种
取0.1~0.2mL标本液接种于生长在试管中的单层原代人胚肾细胞(或其他原代细胞如人羊膜、人胚肺、猴肾等或人二倍体细胞或传代细胞如B95a细胞)上,37℃1h后弃液,再加入含双倍常规抗生素量的细胞维持液1mL,37℃培养。并设未接种标本的空白对照培养。
A1.3 观察细胞病变
一般7天左右出现融合巨细胞病变,待细胞病变占全部细胞75%以上时(+++),冰冻融化三次,低速沉淀后取上清液留作毒种。若未见病变需连续盲传三代,每次培养观察二周,如仍不出现病变则为阴性。
A1.4 毒株鉴定
用已知麻疹病毒免疫血清观察能否与新毒株起作用,传统采用中和试验法。
A2 病毒核酸检测利用分子杂交技术或多聚酶联试验(PCR)技术测定病毒核酸。
附录B
人丙种球蛋白制剂被动免疫参考剂量
(补充件)
B1 种类
丙种球蛋白简称"丙球",是一种人工被动免疫制剂。目前供应的"丙球"有人血浆丙种球蛋白(HGG)和胎盘丙种球蛋白(PGG)两种,前者是从健康人的血浆中提取,后者是从健康产妇胎盘血提取。含有高价麻疹抗体的丙球可用于麻疹被动免疫。
B2 接种对象
与麻疹病人密切接触者中年幼、体弱或具有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禁忌症者的易感人群。
B3 用法和剂量
对麻疹接触者的被动免疫,强调接触后立即注射,注射越早预防效果越好。接触后5天内采用足量丙球,可达到不发病目的;5天后注射只能起到减轻症状作用。
常用10%人血丙种球蛋白,剂量为0.2mL/kg体重,或人胎盘血丙种球蛋白,剂量为0.5mL/kg体重,采用肌肉注射。其免疫作用一般只能维持2~4周。
附录C
血清学诊断方法
(参考件)
C1 血凝抑制试验
C1.1 原理
猴红细胞上有麻疹病毒受体,遇麻疹病毒可产生凝集现象。若将抗体与病毒(血凝素)预先温育后再加入红细胞则不产生凝集,称为血凝抑制。定量血凝素与不同稀释度抗体(血清)作用后能完全抑制血凝的最高血清稀释度,即为抗体效价。
C1.2 主要材料
C1.2.1 血凝板
6×12或8×12个圆形孔,孔底光滑的U形板。
C1.2.2 稀释棒或定量移液器
稀释棒为优质不锈钢制成,尖端分数瓣,瓣间容量应精确为0.025mL,稀释棒应标化后使用。定量移液器选用25μL。
C1.2.3 定量滴管或定量移液器
滴管用玻璃制成或磨口玻璃管上安一个注射器针头制成定量滴头,垂直控制滴下每滴量为0.025mL。
C1.2.4 尖底小试管
形如离心管,便于血清的吸取。
C1.3 麻疹血凝素的制备
C1.3.1 粗血凝素的制备
选择血凝性状良好的麻疹毒株接种到生长旺盛,形态良好的原代细胞(人羊膜、猴肾等)、人二倍体细胞或传代细胞(KB.MERN.FL.BHK等)。接种病毒剂量根据病毒滴度而定。
原代人羊膜细胞接种病毒后培育于37℃,约在2~3周出现血凝素后每隔3~5天收获上清液,换以新鲜的维持液培养。如此反复培养数次收获上清液,最后一次将细胞连同培养液置-30℃以下冻化后,沉淀去细胞残渣 ......
麻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3-19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麻疹的诊断标准和处理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人员对麻疹病人的诊断、报告和处理的应用。
2 诊断原则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在麻疹减毒活疫苗普遍应用后,不但存在症状典型的麻疹,而且存在症状不典型的病人,前者可根据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作出诊断,后者需根据血清麻疹抗体的检测或麻疹病毒的分离阳性作出诊断。
3 诊断标准
3.1 临床症状
3.1.1 全身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
3.1.2 发热(38℃或更高)。
3.1.3 咳嗽或上呼吸道卡他症状,或结合膜炎。
3.1.4 起病早期(一般于病程第2~3日)在口腔颊粘膜见到麻疹粘膜斑(Koplik氏斑)。
3.1.5 皮肤红色斑丘疹由耳后开始向全身扩展,持续3天以上呈典型经过。
3.2 流行病学史
与确诊麻疹的病人有接触史,潜伏期6~18天。
3.3 实验室诊断
3.3.1 一个月内未接种过麻疹减毒活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lgM抗体。
3.3.2 恢复期病人血清中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3.3.3 从鼻咽部分泌物或血液中分离到麻疹病毒(附录A),或检测到麻疹病毒核酸。
3.4 病例分类
3.4.1 疑似病例
具备3.1.1 加3.1.2条者,或同时伴有3.1.3条者。
3.4.2 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加3.1.4条或3.1.5条或3.2条。
3.4.3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3.3.1条或3.3.2条或3.3.3条。
具有任何一项临床症状加3.3.1条或3.3.2条或3.3.3条。
4 处理原则
4.1 病人的隔离与治疗
发现疑似或诊断病例,应立即隔离,隔离期直至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者延长隔离期至出疹后10天。
对病人进行对症治疗和防治并发症。
4.2 对易感者的应急措施
4.2.1 对病人周围未发病的易感人群可实施麻疹减毒活疫苗的应急接种,应急接种覆盖面宜广,实施时间要尽早,应在接触病人的3日内接种。
4.2.2 与病人密切接触者中年幼、体弱或具有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禁忌症者的易感人群,可注射含有高价麻疹抗体的人丙种(血浆或胎盘)球蛋白制剂作被动免疫(附录B)。
4.2.3 与病人密切接触而未接种过麻疹疫苗的易感儿童应检疫21天。
4.3 麻疹的免疫预防
对易感儿童实行麻疹减毒活疫苗普种,是预防本病的首要措施。常规免疫(初免)定为8月龄进行,根据人群对麻疹免疫力的监测,当免疫力减低时应进行疫苗再免疫。为提高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的成功率应保证活疫苗的冷链保藏和运输,并接种足够的剂量。 附录A
病原学诊断方法
(补充件)
A1 病毒分离
从病人呼吸道或血液采集标本分离病原体。
A1.1 标本收集
宜在皮疹出现前,柯氏斑出现时采集标本。将灭菌棉棒稍蘸液体(2%牛血清Eagle液),反复涂抹患者咽部数次,然后将棉棒浸于上述标本液(1~1.5mL)中反复挤压,标本液中加入10倍常规用量的青、链霉毒(各1000u/mL)及制霉菌素50μg/mL。加肝素抗凝的血液白细胞中也可分离病毒。
A1.2 接种
取0.1~0.2mL标本液接种于生长在试管中的单层原代人胚肾细胞(或其他原代细胞如人羊膜、人胚肺、猴肾等或人二倍体细胞或传代细胞如B95a细胞)上,37℃1h后弃液,再加入含双倍常规抗生素量的细胞维持液1mL,37℃培养。并设未接种标本的空白对照培养。
A1.3 观察细胞病变
一般7天左右出现融合巨细胞病变,待细胞病变占全部细胞75%以上时(+++),冰冻融化三次,低速沉淀后取上清液留作毒种。若未见病变需连续盲传三代,每次培养观察二周,如仍不出现病变则为阴性。
A1.4 毒株鉴定
用已知麻疹病毒免疫血清观察能否与新毒株起作用,传统采用中和试验法。
A2 病毒核酸检测利用分子杂交技术或多聚酶联试验(PCR)技术测定病毒核酸。
附录B
人丙种球蛋白制剂被动免疫参考剂量
(补充件)
B1 种类
丙种球蛋白简称"丙球",是一种人工被动免疫制剂。目前供应的"丙球"有人血浆丙种球蛋白(HGG)和胎盘丙种球蛋白(PGG)两种,前者是从健康人的血浆中提取,后者是从健康产妇胎盘血提取。含有高价麻疹抗体的丙球可用于麻疹被动免疫。
B2 接种对象
与麻疹病人密切接触者中年幼、体弱或具有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禁忌症者的易感人群。
B3 用法和剂量
对麻疹接触者的被动免疫,强调接触后立即注射,注射越早预防效果越好。接触后5天内采用足量丙球,可达到不发病目的;5天后注射只能起到减轻症状作用。
常用10%人血丙种球蛋白,剂量为0.2mL/kg体重,或人胎盘血丙种球蛋白,剂量为0.5mL/kg体重,采用肌肉注射。其免疫作用一般只能维持2~4周。
附录C
血清学诊断方法
(参考件)
C1 血凝抑制试验
C1.1 原理
猴红细胞上有麻疹病毒受体,遇麻疹病毒可产生凝集现象。若将抗体与病毒(血凝素)预先温育后再加入红细胞则不产生凝集,称为血凝抑制。定量血凝素与不同稀释度抗体(血清)作用后能完全抑制血凝的最高血清稀释度,即为抗体效价。
C1.2 主要材料
C1.2.1 血凝板
6×12或8×12个圆形孔,孔底光滑的U形板。
C1.2.2 稀释棒或定量移液器
稀释棒为优质不锈钢制成,尖端分数瓣,瓣间容量应精确为0.025mL,稀释棒应标化后使用。定量移液器选用25μL。
C1.2.3 定量滴管或定量移液器
滴管用玻璃制成或磨口玻璃管上安一个注射器针头制成定量滴头,垂直控制滴下每滴量为0.025mL。
C1.2.4 尖底小试管
形如离心管,便于血清的吸取。
C1.3 麻疹血凝素的制备
C1.3.1 粗血凝素的制备
选择血凝性状良好的麻疹毒株接种到生长旺盛,形态良好的原代细胞(人羊膜、猴肾等)、人二倍体细胞或传代细胞(KB.MERN.FL.BHK等)。接种病毒剂量根据病毒滴度而定。
原代人羊膜细胞接种病毒后培育于37℃,约在2~3周出现血凝素后每隔3~5天收获上清液,换以新鲜的维持液培养。如此反复培养数次收获上清液,最后一次将细胞连同培养液置-30℃以下冻化后,沉淀去细胞残渣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DOC附件(4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