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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医用设备准入管理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卫生厅为加强医用设备准入管理,规定全省医疗机构必须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才能购进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

    另外,江西省卫生厅还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对当地首创、首次从外地引进、医疗风险大或对社会伦理道德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实行准入,并推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胡品福)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4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