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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开展规范药房考评
     本报福建讯 近日,连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考核标准》,对医疗机构药房进行考评验收,有9家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房、43家村卫生室被评为规范药房。

    该局还将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列入医疗机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以进一步推进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罗煜东 陈应琪)(罗煜东;陈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