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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谁“宰”农民参保者谁“埋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21日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1月9日电(记者王茜)针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中部分定点医院对参保农村患者存在“让利不受益、诱导增收益”现象,黑龙江省卫生厅首批制定出4类49种疾病作为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实施病种。

    据了解,单病种最高限价管理,就是统一实施各种常见疾病住院费用的上限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若超限,超出部分费用则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在试点县实施后,黑龙江省卫生厅调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打着让利患者的幌子,却对参合患者多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使参合患者不能真正受益;同时有些定点医疗机构还将入院条件放宽、出院条件从严,诱导参合农民接受不必要的治疗,侵犯了参合农村患者的利益。

    为防范此类现象的发生,黑龙江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学者对全省各试点县实施合作医疗前2年和后1年的常见疾病次均费用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查。经过统计测算,首批制定出4类49种疾病作为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实施病种,并在6个县进行了试点工作。

    经过试点,定点医疗机构诱导需求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同时也使定点医疗机构自觉主动节约合作医疗资金,为合作医疗逐步规范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