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 正文
编号:11421920
内蒙古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患者家属获赔35万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7日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7日电(记者张云龙)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医院非法采血造成多人感染艾滋病,一度引起社会关注。最近,此事又有新的进展,因感染艾滋病死亡的陈玉莲家属获得清水河县医院赔偿47万多元。

    1999年8月20日,清水河县农民陈玉莲因为宫外孕在清水河县医院进行手术,输血时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经医治无效于2004年8月25日死亡。随后,陈玉莲家属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清水河县医院给予赔偿。

    经过清水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依据内蒙古统计部门公布的2005年度内蒙古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数据,清水河县医院与陈玉莲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记者近日从清水河县政府了解到,这次赔偿为国家赔偿,清水河县政府出钱以县医院名义赔付。赔偿总额47万多元,在核减陈玉莲及家属已提前领取的各项生活费用及借款后,清水河县医院最终一次性赔付34万9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