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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首批“规范药房”通过验收
     本报讯 日前,云南省墨江县5家县级医疗机构药房通过了墨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县卫生局的联合检查验收,成为该县首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

    自2006年8月墨江县启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以来,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积极指导下,医疗机构克服困难,投入资金、人力,对库房、药房进行全面改造,添置了药品、医疗器械储存所需空调、冰箱等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经现场检查,有5家县级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基本达到了思茅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

    (李健安)(李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