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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继续降低药品价格
     本报讯 继22次降低药品价格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降价仍未到位,将继续降低虚高药价。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表示,3月底前,将再次出台药品价格调整方案,涉及近500种药品。今年全年药品降价金额将超过200亿元。

    “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就是要减轻群众的医药费负担。”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为保证廉价药品的生产和使用,将适当提高部分临床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价格,使一些已在市场上消失的经典老药恢复供应。

    目前,我国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有2400种,占药品种类的20%、市场份额的60%。针对一些降价药品在大医院用量减少的问题,价格司有关负责人指出,80%的药品通过医生处方销售,解决这种现象要靠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发展改革委在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的同时,将县及县以上医院销售药品的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以改变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率偏高的局面,逐步改变“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

    “预计降低加价率后,将使患者受益上百亿元。”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刘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