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头换面的“新药”遭禁
只改变剂型、给药途径或增加适应症,但疗效相同(活性成分相同)的药品,将在我国被依法剥夺“新药”注册申请资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近日表示,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新药的定义过宽,导致目前很多上市“新药”实际是“换汤不换药”,国家药监局正在对其进行修订。
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只规定新药是未曾上市销售的药品,但未明确活性成分相同而剂型不同的情况。张伟说,按照这一规定,去年审批的数千种新药中真正意义上的新药仅有22种。(摘自《新京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近日表示,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新药的定义过宽,导致目前很多上市“新药”实际是“换汤不换药”,国家药监局正在对其进行修订。
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只规定新药是未曾上市销售的药品,但未明确活性成分相同而剂型不同的情况。张伟说,按照这一规定,去年审批的数千种新药中真正意义上的新药仅有22种。(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