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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香港含砷鱿鱼丝不涉及内地输港产品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20日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19日发布消息说,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香港鱿鱼丝检出重金属砷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经与香港卫生福利与食物局核实,港方证实本次调查检出砷的鱿鱼丝产品没有涉及内地输港产品。

    据了解,香港本次调查涉及的鱼干和鱿鱼丝样本的砷含量没有超出香港法例标准。特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已专门就此发布了信息。

    根据香港食物掺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132章V),鱼及头足类水产品所允许的最高含砷(As2O3)量,分别为百万分之六及百万分之十。

    由于食物经干制后,水分大幅减少,导致金属杂质比例相对增加,因此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在评估重金属含量是否超出法例标准时,按照国际惯例考虑了有关因素。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计算显示,香港本次调查的鱼干和鱿鱼丝样本的砷含量均没有超出法例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内地共出口鱿鱼丝1764批,合17943.9吨。出口产品均来自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管理的出口企业,并经过严格的出口检验,符合有关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