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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0675
医生不可擅自接受捐赠资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28日
京华时报
近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明令禁止医生以出国考察等名义,直接接受来自企业或个人的捐赠资助。
http://www.100md.com/html/DirDu/2007/04/28/47/05/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