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批3家医院成为人体器官移植指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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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8日
新华网乌鲁木齐6月16日专电(记者潘莹)近日,3所医院成为新疆首批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院,其他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从事器官移植的医院,一律被叫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工作人员说,为规范新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指定了首批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医疗机构,分别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解放军四七四医院,这3家医院可开展心脏、肝脏、肾脏、肺脏等4个项目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工作。
在办理完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后,这3所医院可在18个月的有效期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1年后须再次接受审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工作人员说,为规范新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指定了首批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医疗机构,分别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解放军四七四医院,这3家医院可开展心脏、肝脏、肾脏、肺脏等4个项目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工作。
在办理完人体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后,这3所医院可在18个月的有效期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1年后须再次接受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