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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5217
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的诞生与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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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41KB)。

    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的诞生与发展前景

    摘要

    南京医科大学急诊医学系

    卫生部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专家委员会 茅志成杨 艳王一镗(210029)

    医疗救护员是运用救护的知识和技能,对各种在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病员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其从事的工作主要内容:(1)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2)对伤员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3)伤病员的搬运、护送;(4)现场心肺复苏;(5)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6)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10月发布了医疗救护员国家新职业的公告,卫生部也发布了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公告。二年来,完成了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出版、培训工作站标准设置、题库建立、培训大纲、技能操作试题等开发工作。

    现场救护是我国现有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中的薄弱环节,是与发达国家差距关键之所在。现场救护及时,处置恰当,能为后续的救治创造良好的基础,并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和病残率。医疗救护员作为"第一目击者"在及时的现场救护过程中能起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关键作用。一个健全的院前急救系统是确保伤者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的前提,这就要求在重视急诊与急救人员专业培养以及群众性救护普及教育的同时,亦要十分重视医疗救护员的职业教育。但是,医疗救护员的职业培训还是一个空白,这亦直接影响到院前急救的成功率。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所需医疗救护员绝对数将是巨大的。目前我国达到一定规模的急救中心就有130多个,急救站点数千个,对医疗救护员需求人数超过10万名。需要配置医疗救护员的部门有城市120急救中心(站),城市119、110、12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广大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旅游景点、游泳场(馆)等以及电力、铁路、大型生产企业等都需配置医疗救护岗位。

    国家将医疗救护员确立为职业,并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医疗救护员的职业能力,对于有效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通讯地址:杨 艳南京医科大学急诊医学系(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邮编:210029

    联系电话:02586864015(0)

    13186403980

    e-mail:yiliaojiuhu@163.com

    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的诞生与发展前景

    南京医科大学急诊医学系

    卫生部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专家委员会 茅志成杨 艳王一镗(210029)

    近20余年来,我国的急诊急救医疗事业迅猛发展,一个以院前急救、急诊科及重症监护为一体的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正日趋完善,奋战在急诊急救一线的医护队伍亦日益壮大。然而,现场紧急救护仍是我国现有急诊医疗服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往往由于现场救护不及时、方法不得当而导致死亡率、病残率增加,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培养大批从事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的技能型人才。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的诞生就是迎合了我国当前急诊急救医疗发展趋势,弥补了急诊医疗服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它必将在现场救护中起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关键作用。

    医疗救护员是运用救护的知识和技能,对各种在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病员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它既不是专业的急救急诊医师,又不是仅接受急救普及培训的群众,而是我国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中一个新兴的职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于2005年10月正式批准医疗救护员为我国第四批新职业之一,正式纳入卫生行业特有国家职业,国家职业大典编号为4-06-01-04。医疗救护员职业分为四级医疗救护员及三级医疗救护员两个等级。二年来,完成了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出版、培训工作站标准设置、题库建立、培训大纲、技能操作试题等开发工作。

    一、医疗救护员的诞生背景

    (一)国外相关情况

    大多数欧美国家从事院前急救的人员,大致有急救技术员(EMT)和急救医士(EMT-P)两类。高中毕业后经6周左右初级救护专业(基础生命支持,BLS)培训后即可获得EMT职称,可到救护站、消防队等部门从事相应的工作;高中毕业经半年左右的急救专业培训,即可获得EMT-P的中级职称,亦可从事相应的工作。这样,由EMT和EMT-P在救护车或消防车上服务,较之配置急救医师更为合适。

    (二)国内相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各种意外伤亡事故有所增加。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3976起,死亡136340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4941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3.7亿元。近五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每年几乎呈10%的速度递增,意外事故已成为社会人口的第4至5位死因,且为45岁以下青壮年致死、致残的首要原因。意外伤亡曾被称为现代社会被忽视的"疾病",不仅危及生命,更因其致残率高(严重创伤达36.1%),伤后潜在寿命损失大,医治创伤所需的费用高,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是当今我国乃至全球严重的公害。在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下,现场救护极为重要。严重创伤患者从受伤开始至得到有效救治的这段所谓"黄金时间",决定了绝大部分伤员的愈后状况。一个健全的院前急救系统是确保伤者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的前提,这就要求在重视急诊与急救专业人员培养及群众性救护普及教育的同时,亦要十分重视医疗救护员的职业教育。长期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大力开展群众性救护培训工作,力争乡镇、街道的每个红十字基层单位有2-3个红十字救护员。卫生急救医疗系统除了加强自身专业急救队伍建设,也多方面开展院前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现场急救知识。矿山、电力、交通、建设、旅游等行业也各自培训了大批兼职的救护骨干人员,活跃在生产第一线,在现场救援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医疗救护员的职业培训还是一个空白,这直接影响到院前急救的成功率。

    二、设置医疗救护员职业的现实意义

    医疗救护员对社会经济发展及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死亡率及病残率

    现场救护是我国现有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中的薄弱环节,是与发达国家差距关键之所在。现场救护及时、处置恰当,能为后续的救治创造良好的基础,并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和病残率。医疗救护员在及时的现场救护过程中起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关键作用。

    (二)解决数万人就业问题

    经过培训,可产生医疗救护员这一新职业门类,可解决社会上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

    (三)提高国民素质

    医疗救护员的配置,来自基层,服务于基层,参与第一线最初救护,可有效地推动全民救护理念的深入人心。无论在矿山,还是在运动场,意外伤害时都有医疗救护员的踪影,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对抵御灾难事故的决心及信心。

    (四)保障安全生产

    目前,我国煤矿生产等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经常发生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而且每一次的安全生产事故,就会有重大人员伤亡,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形成巨大的不良影响。将医疗救护员职业纳入到国家统一管理范围确立为职业,规范医疗救护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医疗救护员的职业能力,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对于有效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三、医疗救护员的工作内容

    医疗救护员需要掌握的现场初步紧急救护措施应主要包括:

    (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掌握发热、昏迷、休克、窒息等急症的现场救护原则。

    (二)解救被困伤员

    创伤患者,首先要将伤员从危险的境地中解救出来,正确的解救可以避免进一步损伤,使伤员得到尽快的治疗。

    (三)止血、包扎、骨折固定

    应用院前急救止血方法暂时控制出血量,包扎保护伤口,减少污染,若有骨折必须固定制动,避免骨折片损伤血管和神经,帮助防治休克。

    (四)搬运

    现场救治伤员,必须尽快后送。在搬运和转送途中,能正确实施搬运方法,注意避免伤员的扭曲、坠落等二次损伤,以免加重伤情,造成医源性损伤。

    (五)现场心肺复苏

    心跳呼吸骤停是临床上最危险的情况,心肺复苏术就是对此所采用的最初急救措施,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正确地进行现场急救。步骤包括判断意识、开通气道、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急救措施。

    (六)意外伤害紧急救护

    日常生产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意外伤害,如各种急性中毒、触电、溺水、烧烫伤、蛇咬伤等,现场及时正确的医疗救护显得尤为重要,为伤病员进一步救治赢得了时间。

    (七)灾害事故伤员紧急救援

    1.坑道塌方伤员救护 我国煤矿生产等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经常发生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形成巨大的不良影响。医疗救护员作为"第一目击者"应立即解救被压或被埋人员,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地完成急救和安全转送任务,可以有效保障我国的安全生产。

    2.交通事故伤员救护 现场医疗救护人员首先要查看伤病员的病情,伤病员的抢救过程应根据伤情区别进行。脊柱损伤病人不能拖、拽、抱,应使用颈托固定或使用脊椎固定板避免脊椎受损或损伤加重导致截瘫。

    3.火灾事故伤员救护 应立即将伤病员离开烟雾环境,置于安静、通风、凉爽处,解开衣领、裤带,对高浓度的硫化氢、一氧化碳污染区和严重的缺氧环境必须立即通风。现场救护人员需配带供氧或防毒面具,对其它毒物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毒措施。

    (八)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平时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四、医疗救护员的职业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三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二)培训教师

    培训四、三级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培训场地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左右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2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器械、材料等,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四)职业鉴定

    学员接受医疗救护培训工作站的培训,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考核,合格者颁发医疗救护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医疗救护员的发展前景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所需医疗救护员绝对数将是巨大的。目前我国达到一定规模的急救中心就有130多个,急救站点数千个,对医疗救护员需求人数预计超过数万名。需要配置医疗救护员的部门还有城市119、110、122,煤矿和非煤矿业的救护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广大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旅游景点、游泳场(馆)以及矿山、电力、铁路、大型生产企业等都需配置医疗救护员职业岗位。上述这些部门的医疗救护员,来自基层,服务于基层,养得起留得住,近在咫尺,可及时赶到现场,参与第一线最初的救护。他们将形成一支具备一定急救医疗技术能力,可以及时处理紧急救护情况的技能型人才。这将更完善我国目前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大大降低灾害事故中伤病员的死亡率及病残率,对于有效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通讯地址:杨 艳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邮编:210029

    联系电话:0258686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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