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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6934
旧爱相逢征文之一:爱情不在老地方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1日 《中外妇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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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时,总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你和相爱过的人分手,彼此擦肩而过,消失在各自的生命轨迹。

    可是多年后有一天,时空转换,缘分牵引,你和他(她)偶然相遇了。

    那双手曾经温柔地拂过你的长发,那张唇曾经缠绵地吻过你的脸颊,对你来说,他(她)是熟悉的,也是陌生的,感觉是无法言说的混乱复杂……

    我们等待倾听你的心情和故事。

    人生总是悲喜交加的,有相聚就有分离,有相爱就有相忘,并且常常没有预兆,在命运面前,每个人,都显得束手无策。

    就如同那一天,其实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心情不错的我和朋友一起去逛街。在一家超市门口,人群熙熙攘攘,可是我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

    怎么也无法忘记的初恋啊!那一年,才18岁吧,和同学一起坐在校园里的槐树下,微微清风将空气里的花香染在我们的衣襟,不远处,有个英挺俊朗的白衫少年在轻弹吉他,是高晓松的《恋恋风尘》……

    常常可以看到他牵着一个年轻女孩从校园的某个角落走出来,走近我。他走得大步流星,旁边的女孩子跟着他有点趔趄。那时候我就在想,假如我和他走在一起,一定要他脚步慢下来,再慢一点,让大家合拍。

    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不久之后我们真的走在一起了,他的脚步不仅肯慢下来,桀骜不驯的他居然还愿意陪我一起数星星。而青春,就在漫天星光下,一点一点,逐渐远去。

    初恋透明得像一块水晶,所以晶莹,所以易碎,所以往往不需要理由就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

    朋友接听手机,我躲在一角,仔细看他,不过几年光阴,男人的老去原来比女人还要惨烈。当年的白衫少年,那双灵巧地拨动吉他的手,如今拎着两大包杂物。他的头发纷乱,衣裳随意,目光只盯着自己的脚,偶尔抬起头,神色也充满疲惫。我只感觉内心一阵尖锐的疼,曾经爱过的男子,竟然堕落如斯。可是我还是鼓起勇气,想走过去打一个招呼,一个招呼而已。但是刹那间,我的朋友从一角转出来,她轻轻地碰了他一下……我听到了他一声怒吼。在他恶言恶语里,我可怜的斯文朋友一脸局促。围观的人增多了,他们挡住了我的视线。即使想象一万次,我也不曾想到会有这样一个结局。

    犹豫了一会,我终于慢慢走进去,走近他,我难堪微笑,手拉着我的朋友……他望着我,眼睛里流露着惊异。我们一起脸红了。我朝他点点头,无话可说,而他愣了一下之后,忽然推开人群就走了出去。就像是两个陌生人,我们都没有再回望。

    真是恶劣!朋友抱怨着。她是知道我的初恋故事的,她也是羡慕我的浪漫往事的,她曾说,她也要找一个肯和她一起看星星的男朋友。可是她不曾知道,这个恶劣的男子,多年前,曾是那白衣飘飘的男生,在月色里,在星光下,为爱着的女子弹起吉他,眉角眼梢都露着温柔。

    我想起有首歌叫《不见不散》,其实,或许正因为见了,才真正地散了。美好的记忆,小心翼翼藏了许多年,却在不曾预料的日子里。忽然地,就化成了流星,变幻成烟雨。忽然地,就此不复存在……(晓丹叮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