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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用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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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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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1812129
议过期药品回收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15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09年第18期
过期药品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过期药品主要来源为家庭( 个人) 存放时间过长的备
用药
品。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 过期药应该属于劣药的范畴, 且当过期药品被药贩子倒买倒卖、改换包装、重新流入药品市场之后,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过期药品又属于
假药
的范畴。我国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假药、劣药。过期药品是医疗垃圾, 它的存在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及药品流通秩序。
(胡 愈)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3-7555/2009/18/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