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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12279
执业医师考试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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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介绍 --回顶部--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报名条件 --回顶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报名时间 --回顶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左右。

    考试时间 --回顶部--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技能考试 --回顶部--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

    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皮尺、棉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扩创包、棉垫、绷带、夹板、缝合用垫枕、三角巾、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换药、穿刺、导尿、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耳机、投影仪、分规。

    2、口腔类:

    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 (4)计算机多媒体演示:计算机、打印机。

    3.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

    (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

    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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