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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7866
第五章 附 则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在药品审评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专家可给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0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