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违法的,应负法律责任
http://www.100md.com
《中国药事管理》
《药品管理法》规定,执法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许可证及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对违法行为故意包庇使不受追究的;
将没收的假药、劣药退回的;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其它违法行为的。
娣団剝浼呮禒鍛返閸欏倽鈧喛绱濇稉宥嗙€幋鎰崲娴f洑绠e楦款唴閵嗕焦甯归懡鎰灗閹稿洤绱╅妴鍌涙瀮缁旂姷澧楅弶鍐ㄧ潣娴滃骸甯拋妞剧稊閺夊啩姹夐敍宀冨閹劏顓绘稉鐑橆劃閺傚洣绗夌€规粏顫﹂弨璺虹秿娓氭稑銇囩€硅泛鍘ょ拹褰掓鐠囦紮绱濈拠鐑藉仏娴犺埖鍨ㄩ悽浣冪樈闁氨鐓¢幋鎴滄粦閿涘本鍨滄禒顒佹暪閸掍即鈧氨鐓¢崥搴礉娴兼氨鐝涢崡鍐茬殺閹劎娈戞担婊冩惂娴犲孩婀扮純鎴犵彲閸掔娀娅庨妴锟�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许可证及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对违法行为故意包庇使不受追究的;
将没收的假药、劣药退回的;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其它违法行为的。
瀵邦喕淇婇弬鍥╃彿
閸忚櫕鏁為惂鐐
鐠囧嫯顔戦崙鐘插綖
閹兼粎鍌ㄩ弴鏉戭樋
閹恒劌鐡ㄧ紒娆愭箙閸欙拷
閸旂姴鍙嗛弨鎯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