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熊逸文字版.pdf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2月25日
![]() |
| 第1页 |
![]() |
| 第7页 |
![]() |
| 第14页 |
![]() |
| 第21页 |
![]() |
| 第39页 |
![]() |
| 第211页 |
参见附件(4980KB,711页)。
春秋大义熊逸是由知名学者熊逸所著,讲述了中国儒家思想对社会、道德的影响,作者以独特的角度诠释中国文化的起源发展,还涉及不好西方文化,是一本中国传统文化经典。

春秋大义熊逸预览图




《春秋大义》目录
第一章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
第二章 一经三传:哲学、历史、还是政治?
第三章 天人三策
第四章 黄老,老庄,申韩,谁是真道家?
《春秋大义》原文节选
想当初,大禹治水,子产改革,一片反对之声,可后来的事实证明大家全错了,只有众矢之地的大禹和子产是对的。所以说,搞政治最听不得民众的意见,就算实在非听不可,不妨像涨价听证会那样走走形式也就行了
《春秋大义》读后感
熊逸的渊博与缜密逻辑思辨能力与怀疑精神与治学态度与强大的不可形容让我羡慕欲死的渊博!!!让我深深折服。没话可说,有十星这本书就值十星,这本书告诉我们思想与政治的关系,我们对于儒学,道家或是国家与人民,人的职责与义务的根深蒂固的认知有多少舛误,我想,尤其是对于读书时间有限,读书速度极慢的人,读一本这样浓缩,质量极高而不深奥的书该多合适啊,只是读熊逸的书好累,信息量真是太大了,熊逸自己做的注解真是旁征博引啊,与此人同时,怎能不夙兴夜寐,见贤思齐。
春秋大义熊逸截图


书名: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
作者:熊逸
排版:陕西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9-01
ISBN:9787513922661
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亚马逊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2目录
CONTENTS
引言
自序
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
(一)“诋岳飞而推崇秦桧也”
(二)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三)祭孔·文天祥
引子之二:事实问题还是逻辑问题
引子之三:在诗歌的标签之外
第一章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
(一)徐元庆谋杀案——控方:陈子昂,辩方:柳宗元
(二)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
(三)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从赵娥亲案、康买得
案和阳球灭门案看《公羊传》的复仇大义——爱德华·泰勒的人类
学解释
(四)“汉时以经义断事”——张汤亭疑奏谳——隽不疑处置卫太子
事件——萧望之以儒术解决匈奴问题——汉武帝的“九世复仇”
(一)“三传”小史——小学《论语》与大学《春秋》——“春秋三
传”和“春秋四传”——公羊学和榖梁学在皇家擂台上的正式比武
——作为实用政治学的儒学
(二)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唐太宗文集》——《春
秋决狱》——《诗经》和《春秋》的联合断案——对孟子的一次问
难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春秋繁露》——逄丑父该杀
——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皇
恩浩荡与感恩图报——爱国的逻辑试题——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
——《盐铁论》
(四)官员私斗:汉代“《春秋》原心定罪”的一个案例范本——弃
市——完城旦舂——孝道的顺民逻辑
第二章 一经三传:哲学、历史、还是政治?
3(五)查案不难,判案才难——许世子判例——谁是理性人——腹
诽判例——约法三章
(六)赵家村的爱国主义——君亲无将——同姓公卿和异姓公卿
——国家股份公司
(七)江山可以送人吗?——卖国的人不都是贼——工人无祖国
——泰戈尔对民族长远利益的质疑——民族主义与普世情怀
(八)三纲实系命——黑社会的三纲五常——乞丐何曾有二妻——
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驯狗教程》——“罢黜百
家,独尊墨家”“罢黜百家,独尊阴阳家”——从《论语》中论证出
奴隶制的优越性,用《左传》来支持纳粹,甚至从《诗经》里论证
出外星人的存在——谄媚的笑资格考试
(九)Don't Be Evil,真的吗?——《路温舒尚德缓刑书》——文
章模板——乌鸦蛋和凤凰蛋——提意见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领
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事情总是
被“奸臣”搞坏的——“大人栽培”和“小的岂敢”——禅宗和尚的“打机
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
(十)绞尽脑汁,抓住路温舒的破绽
第三章 天人三策
(一)“天人三策”之一——鬼神与灵异现象——做人还是做政治?
——格劳孔PK苏格拉底——吕底亚牧羊人的戒指——儒法合流
——皇帝上岗资格认证——孔孟之道和周孔之道——但欠世宗一死
——《李秀成供词》——忠——从绝对父权到绝对君权——皇帝也
需要刻章办证——建议皇帝下台——乌托邦种种
(二)“天人三策”之二——形式主义必不可少——“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吗?——汉承秦制
——家天下、家庭行为和家长行为——要“国富民强”还是“国强民
弱”?
(三)“天人三策”之三——“问鬼神”和“问苍生”并不矛盾——《搜
神记》的怪力乱神——汤祷——龙图腾和龙王——端午节到底纪念
谁?
(四)在老天爷的英明领导下……——最怕是日蚀——日蚀三十
六,弑君三十六——学习汉明帝的重要讲话
(五)纬书和伪书
(六)用灵异现象劝皇帝下台
(七)年号也是一门学问
(一)乐毅是忠还是奸?——听文天祥讲爱情故事——海南人民的
第四章 黄老,老庄,申韩,谁是真道家?
4分裂运动或独立运动——乐毅后人的故事
(二)乐毅一家人与早期的道家传承——河上丈人与安期生——曹
参的转型
(三)狱市,黄老之道在政治管理上的一次具体实践
(四)两种“无为而治”
(五)到底谁才是奴隶?
(六)《管子》,两千年前的前卫经济思想——“礼仪三百,威仪
三千”——法礼之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善恶
与习俗——不相信天堂,但信仰天堂
(七)臣乘马——乘马数——人言荡子销金窟,我道贫民觅食乡
——道家:黄老还是老庄?——《韩非子》的忠孝观——道可道,非常道——王大还是人大?——老子有个学生叫文子?——伏羲时
代的好时光——国家图腾——家庭的发展本身就导致宗法统治的建
立——有必要虚构出一个共同的祖先——伏羲小镇和岳不群小镇
——社会分层与阶级对立
(八)《淮南子》解读《老子》——小故事,大智慧
(九)青蛙国王
(十)于吉之死的三个版本——小说是如何做到“比历史更真实”的
(十一)屠龙术——小尧舜——夷夏之防
后记
新版后记
5引言
历史上的“国家”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具
有和所谓天神相同的属性:被人类自己所创造,又被人类自己所服从,并且,正如祭司们自称在人间代行天神的旨意,统治者们也会自称代表
国家的利益,而真正的获益者却往往只是这些“代理人”自己。
——作者题记
6自序
1.
本是想详细讲解“《春秋》三传”的,讲解春秋二百四十多年的历
史,于是在正式开讲之前需要写上一个小序,谈谈春秋的小国民主是如
何一步步走向战国、秦、汉的大国寡头乃至大国专制的,谈谈《春秋》
及其相关的经典是如何在秦、汉以来的两千年专制社会里发挥实际作用
的,谈谈我们现代人所认为的这些“迂腐的书斋学问”在当初是如何在
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呼风唤雨的,谈谈一贯被当作中国精神的“春秋大
义”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东西,谈谈道家的思想是否真的是我们一般认为
的“清静无为”,谈谈一统天下的儒学究竟在怎样培养出忠臣孝子,谈
谈我们对那段历史有着多少的误解和想当然……但是,一不小心,这个
序言就写长了,长到了现在这个足以支撑起一本厚书的篇幅,如果“世
界上最长的序言”也能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话,等哪天实在无聊的时
候我或许会试上一试。
——无聊的事情先放在一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是:我不得不再
写一个“序言的序言”,嗯,就是你正在看的这个。
7
8
解是错误的。不过我们要问一下,上述见解果真是错误的吗?
己青年时代的最初印象相反的任何观点的人看来,也许会觉得我们的见
灌输的观念很不一致的观点来加以探讨的。因此,在那些尚未形成与自
这里讨论的一些问题,可能是依据跟整个教育制度向目前这一代人
第二个要引用的,是约翰·格雷《人类幸福论》的序言:
谬之处,那么,我就听凭你随这谬误之流去吧。
经被通常的道德和政治的信条所迷惑,你既不愿意也不可能意识到其荒
诲,它总是处处与通常的道德和政治不相容的。如果你的心灵和理智已
一切灾祸和罪恶之根源。你会清楚地看到自然的最简单而又最好的教
面纱一分钟吧,你将会惊讶地发现,你认为从中汲取智慧的地方,正是
人来评判。为了了解我,就必须放弃自己最珍视的偏见:请你摘掉这块
完,再提出任何异议。我既不愿意人家半听不听,也不愿意让有成见的
人们是否读这本书,对我关系不大;但是,如果要读,就应当先读
文略去之后是这样的:
第一个要引用的,是摩莱里给他的《自然法典》写的序言,把拉丁
用在我这里绝对不是胡拼乱凑。
序言好了。呵呵,人固然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但我保证,他们的序言
后,我决定了:干脆就直接引用三位前辈高人给他们自己的著作所作的
但总是没能如愿。好在懒惰总能刺激人们去寻找捷径——前思后想之
嘴,有时我真想好好翻翻旧书,找出哪位伟大的作家也有同样的毛病,每次写书的时候我常常精神亢奋,但写序言的时候却经常龇牙咧
2.第三个要引用的,是许地山《道教史》的序言:
此本不能说是著作,只将前人及时人研究的结果总撮起来,作为大
学参考的书……全书创见极少,成见也无,不完不备,在所难免,望读
者赐教。
最后许地山这篇当中,有一句话是要改动一下的:把“作为大学参
考的书”改为“作为中学生可看可不看的课外读物”即可。
——说句心里话,本来我是想把许地山这篇放到后记再引的,可就
在思想斗争的关键时刻,良知突然露了露头,我终于还是不情愿地改变
了原来的计划。
最后,再从阅读的角度说上两句:为了兼顾通俗和严谨,我对古老
典籍的引述一般会在正文当中取其意而遗其直,并把原文附在注释里以
供参考查阅。另外,如果说以前的《孟子他说》和《周易江湖》是好熊
的“休闲装版”,那么,现在这个《春秋大义》就是好熊的“正装
版”了,不知道老朋友们是否习惯呢?当然,穿西装也不一定要打领带
的。
好了,开场白就说到这里了,希望这篇文字至少会让你读得有趣,嗯,正如司马迁在《史记·熊逸列传》里说的:“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件
事情是比读书更快乐的话,那一定就是读熊逸的书了。”
熊逸
9
10
看看别处:近年又有人争论法国大革命的是是非非,好像以前我们所认
笔仙这个新问题原来却是老问题,也早有人妥帖地解决了。眼睛再
一个重要信息:许地山死于1941年,作品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了。)
者,想来发行量无论如何也不止三千册吧?(我把好人做到底,再透露
《许地山谈笔仙》之类,封面文案再点明许地山就是《落花生》的作
如配些插图,找个中学生把许前辈的文字做一些生动的点评,书名改成 的学术著作在小范围流传,其实如果趁着笔仙热把它重新包装一下,比
论之极详,商务印书馆在1997年把这书印了区区三千册,使之作为严肃
深入的研究——许地山在几十年前就曾写过一部《扶箕迷信的研究》,迷信,但结果依然是信者自信、疑者自疑。其实这问题早有人做过极其
结果搞得电视台请出专家来做解释,从心理学等等科学角度来破除笔仙
比如这两年,年轻人中流行“请笔仙”,把笔仙当真的大有人在,而且,还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哪些才是新问题,哪些却是老问题,嗯,这是一个问题。
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在任何一个“当下”的种种热点问题之中,新问题常是老问题
引子之一:为的那一场绚烂光辉的运动其实血腥得很。这是一个颠覆我们常识的问
题,自然免不了许多辩论。但是,早在一百年前,就已经有人把法国大
革命的内容详详细细、残残酷酷地展现给我们了——他就是康有为,那
时他游历法国,写下了一部《法兰西游记》,这部书早在光绪三十三年
(1907年)就在国内出版了,其中讲到大革命的“盛况”,除了各式各
样的“屠”简直就找不到别的东西了——“异党屠尽,则同党相屠;疏
者屠尽,则亲者相屠”,种种场面实在令人毛骨悚然。或许正所谓“实
现正义的热情,会使我们忘记慈悲为怀;对公正的热望,使许多人成了
铁石心肠。”(奥克肖特《巴别塔》)
康有为还点了一句:“合数十百万革命军之流血,以成就一罗伯卑
尔之专制民主;合数千万良人之流血,以复归于一拿破仑之专制君
主。”看来他从激进派转为保守派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百年啊!一百年前的这部《法兰西游记》也不知道当时有多少人
读过?
和这些个问题一样,很多新问题其实都是老问题,下面我就再来说
几个吧。
11
12
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又云:
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骄横起来,其结果反
“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
岳飞而推崇秦桧也。如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中有云:
著《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因其第三编近古史下,持论大反常理,诋
报载十三日南京通讯,最近南京市政府呈请教育部通令查禁吕思勉
事。可是,先别急着下结论,看完周作人的文章再说:
言论,甚至还派特务暗杀持异见的知识分子,这回肯定又没干什么好
家肯定都会为吕思勉鸣不平,想想那年头的国民党政府真没少查禁进步
修适用白话本国史》,被国民党政府严令查禁。——单听这个消息,大
《华北日报》上,内容是声援吕思勉的。起因是,吕思勉写了一部《自
早在1935年,周作人写了一篇《岳飞与秦桧》,发表在3月21号的 书,咦,这却是个老问题了。
参加辩论的人们很少有在发过三个回帖之后还能保持理智的。可翻翻旧
爱国志士,这好像一直都不是问题,可这两年却变成了一个热点问题,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秦桧是不是大汉奸,甚至,秦桧是不是一位
(一)“诋岳飞而推崇秦桧也”
13
是对立的,假如主和的秦桧是坏人,那么主战的韩侘胄必该是好人了,的意见如上边所列朱子的语录也非先加以检讨不可。还有一层,和与战
情形相同。我们如根据现在的感情要去禁止吕思勉的书,对于与他同样
的影响,正与民间对于桃园三义的关公与水泊英雄的武二哥的尊敬有点
毛病吧。至于现今崇拜岳飞唾骂秦桧的风气我想还是受了《精忠岳传》
于岳飞秦桧也就是这样的意见,我们如举朱子来作代表,似乎没有什么
按:这是朱熹的话,原文较长,只引一句。)可见在朱子当时,大家对
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熊逸
“……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归来主和,其初亦是。使其和中自治
成为国人心中的岳飞,道理却在他处:
段历史的部分亲历者,为人为学更以气节闻名),继而点明岳飞之所以
有根据”,其中引到朱熹的话,颇有分量(朱熹毕竟既是圣人,又是那
随即,周作人便引述历史文献以论证之,凿实吕思勉的“至少也多
据”?
据”则很容易让人想到:如果不“至少”的话,那岂不是“很有根
冷,实际是说“意思基本上都是对的”,至于那句“至少也多有根
过是个幌子,真正的重心是在后半句——“意思却并不全错”,词锋虽
可这错误也无非是“笔锋稍带情感,在字句上不无可商酌之处”,这不
周作人的语气似乎过于温和了,他虽然抢先点了点吕思勉的错误,商酌之处,至于意思却并不全错,至少也多有根据……[1]
喜欢,原是当然的。鄙人也不免觉得他笔锋稍带情感,在字句上不无可
以上所说与群众的定论比较的确有点“矫奇立异”,有人听了要不
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云云。
“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
14
语。)——陆游这“大概”两个字,真不知让人说什么才好。
军’这个词,大概是宋高宗绍兴初年的话。”(岳家军,盖绍兴初
从宗父命,遗民犹望岳家军”,句子底下自己做了个注释:“‘岳家
可老百姓也很健忘:仅仅在岳飞身后五十多年,陆游写诗“剧盗曾
题。)
记这些哪有记岳家军、韩家军容易!(这就提出了一个管理技术的问
副军”“神武副军”“神武后军”“后护军”,名字都太拗口,老百姓
家军呢?可这事也得怪宋朝皇帝:岳飞军队的正式番号先后是“神武右
军”必遭统治者的大忌。这世上只能有赵家军或者宋军,哪能有什么岳
刚一流行的时候应该就已经注定了:只要在专制时代,凡是“某家
名字的存在就分明说明他目无君主。岳飞的结局在“岳家军”这个称呼
备贤者之义”,岳飞还算不得一个忠臣——比如,单是“岳家军”这个
现代人评论岳飞,常常惋惜他的“愚忠”,其实若以“《春秋》责
山集序》等等,多有议论。
家竟也对岳飞不以为然,[3]另如尤侗《看鉴偶评》、毛奇龄《重刻杨椒
景,而大家都理解错了。[2]乱纷纷的话一直很多,就连王夫之这样的大
夸秦桧很有骨力,要么就是朱熹在说反话,要么就是这话有什么特定背
全,自然就等于在骂秦桧,自然也等于是深惜岳飞,至于为什么朱圣人
题了,比如清代龚炜对此就愤愤不平,说朱圣人夸过施全,而既然夸施
据我所知的是,朱熹确曾是褒秦桧而贬岳飞的,这可真给后人出了大难
主战的韩侘胄必该是好人了”这一句一望便知是强词夺理,至于其他,后文就不引了,周作人这些话里,“假如主和的秦桧是坏人,那么
卷三十五云……
而世上骂秦桧也骂韩侘胄,这是非曲直又怎么讲?赵翼《廿二史札记》好啦,这件事就简单谈到这儿吧,谁是谁非我也没法判断,想想历
史这东西呀,一百年来的事情尚且疑云密布,何况千年前的往事?至于
说扎实地回溯宋代史料,在穷尽所有资料之后再做出冷静的判断,这就
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了。
[1]引自《周作人文类编》第1卷(钟叔河编,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710
—711页)
[2][清]龚炜《巢林笔谈》“朱子之议秦桧岳飞”条:“世传朱子称秦桧有骨力,议岳忠
武为横,此岂情理中所有耶?朱子言:‘举世无忠义,这须正气,忽自施全身上发出来。’叹
美施全,即是痛恨贼桧,深惜忠武处,安得有此错谬语?《纲目》千有余年之褒贬,使天下后
世帖然无遗议;独于本朝近事,反没其好恶之公至此耶?若理上必无之事,而朱子竟有其说;
又或当时有所愤激作此反语,如《檀弓》‘丧欲速贫,死欲速朽’之类,而记录者未之察也。
呜呼!世无有子之明,即圣言亦不能无疑于后世,宁独朱子然哉!”另有“称桧有
功”条:“贼臣至秦桧,士无贤不肖,再没个宽解他,而邱琼山瞽说,独称其有造宋功。”
[3][清]王夫之《读通鉴论》“汉武帝第十九”:“……岳飞之能取中原与否,非所敢知
也;其获誉于士大夫之口,感动于流俗之心,正恐其不能胜任之在此也。受命秉钺,以躯命与
劲敌争死生,枢机之制,岂谈笑慰藉、苞苴牍竿之小智,以得悠悠之欢慕者所可任哉。”又
如“帝奕第三”,这一段很有点儿小人之心的味道:“秦桧之称臣纳赂而忘仇也,畏岳飞之胜
而夺宋也。飞亦未决其能灭金耳。飞而灭金,因以伐宋,其视囚父俘兄之怨奚若?”又如“唐
高祖第七”,这一段是从军政的技术层面来分析的:“夫夷狄者,不战而未可与和者也,犬系
项而后驯,蛇去齿而后柔者也。以战先之,所以和也;以和縻之,所以战也;惜乎唐之能用战
以和,而不用和以战耳。知此,则秦桧之谋,与岳飞可相辅以制女直,而激为两不相协以偏重
于和,飞亦过矣。抗必不可和之说,而和者之言益固,然后堕其所以战而一恃于和,宋乃以不
振而迄于亡。非飞之战,桧亦安能和也;然则有桧之和,亦何妨于飞之战哉?战与和,两用则
成,偏用则败,此中国制夷之上算也。夫夷狄者,诈之而不为不信,乘之而不为不义者也,期
于远其害而已矣。”
15
16
胡适对傅孟真这话大以为然,继而分析道:
儿童的理智呢,或是他们的人格?”
儿童,教者不是浑沌混过,便要自欺欺人。这样的效用,究竟是有益于
西给学生。……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一旦拿来给
到六经之难读,说“今日学校读经,无异于拿些教师自己半懂不懂的东
文章起于傅孟真在《大公报》撰文,讨论学校读经的问题,其中提
章,题目很扎眼,叫作《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再次请出胡适,1935年的胡适,他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
几十年前的框子里打转,甚至还不如前人说得透彻。
动,也曾有过同类的正方和反方,现在激辩的那些问题在我看来还是在
但是,这个问题照旧是个老问题。几十年前就曾有过同类的读经运
所以需要儒学的补救吧。
精深,一方面是感叹世风不古、道德沦丧(无论在市井还是在官场),员考试要考“四书五经”,究其原委,一方面是自豪于中华文化的博大
阵子,更有一些人极力提倡中小学要开读经课,更有人大代表提议公务
读经问题像是一个新问题。这几年来,所谓国学断断续续地热过一
(二)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17
充的悲观论调——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步,其中一些内容现在倒是明朗多了,可还是有很多地方恐怕真会如王
一章节都有两三种以至十多种不同的解读”。[3]虽然得益于学术的进
话因为断章取义而发生误解了。回顾一下,“《论语》的词句,几乎每
个著名的典故就已经说明,孔子的第一代弟子里,便已经有人对老师的
往更早的时代追溯,《礼记·檀弓》里“丧欲速贫,死欲速朽”这
还就此认为:汉代儒生更加讲不清孔子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了。[2]
经常就闷在心里,所以孔子的话里便有一些怕是永远都不可解的;王充
曾经有过专论,说孔子的学生很少有敢于和老师辩驳的,有不懂的地方
——经书无法读懂的论调其实并非始于王国维,早在东汉,王充就
纭?
《尚书》和《易经》,就算最浅显不过的《论语》,又何尝不是歧义纷
经”,谁还会再有一丝半点的顾忌呢?其实,别说是历来以难解著称的 毕竟还有着很高的地位,现在则大不一样,谈起“四书五经”或“十三
在我来看,胡适这话说得还保守了。要知道,他那个时代里,经学
细细想想吗?[1]
懂的有十之五。王国维尚且如此说,我们不可以请今日妄谈读经的诸公
这张黑幕,老实的承认,《诗经》他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书》他不
肯老实承认这些古经他们只懂得一半?……王国维先生忽然公开揭穿了
说《尚书》有一半不可懂?古人且不谈,三百年中的经学家……又何尝
《周易》有一大半不可懂?郑玄、马融、王肃以下,说《书》的人谁肯
《诗》三百篇有一半不可懂?王弼、韩康伯以下,说《易》的人谁肯说 半不懂得的东西。这也难怪,毛公、郑玄以下,说《诗》的人谁肯说
今日提倡读经的人们,梦里也没有想到五经至今还只是一半懂得一
18
胡适所说的那样)在进步着么?
丧”,也不知道那个“古”到底什么时候存在过。可世风难道不是(像
古,道德沦丧”了,之后的每个时代同样在感慨着“世风不古,道德沦
了,论之者甚众。考察一下历史,会发现孔子那时候就已经“世风不
至于说儒学能否扭转“世风不古,道德沦丧”,这也是个老问题
不知该如何下手呢。
(八股文),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答案(朱熹的注释),判起分来还真
谅起朱元璋来:要把经书作为考试内容,如果没有规范化的试卷格式 对一个旧问题的解决又往往引发出十个新问题来,这倒真让人不由得体
懂的部分”,但是,不可解的地方依然很多,歧义争执也不在少数,而
年中,考古发现也多,学术进步也大,确实也做到了“稍稍减低那不可
现在,胡适那个“二三十年后”已经过去足有七十年了,在这七十
的一笑。
在今日妄谈读经,或提倡中小学读经,都是无知之谈,不值得通人
典都翻译成人人可解的白话,充作一般成人的读物。
的多了,也许可以稍稍减低那不可懂的部分,也许可以使几部重要的经
一二是必须经过新经学的整理的。……二三十年后,新经学的成绩积聚
秋三传》也都有从头整理的必要;就是《论语》《孟子》也至少有十之
估计。《诗》《书》《易》《仪礼》,固然有十之五是不能懂的,《春
先生说的“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真是最确当的
总而言之,古代的经典今日正在开始受到科学的整理的时期,孟真
却在结尾处以不乐观的语气谈了一点乐观的展望:
胡适看上去倒没我这么悲观,他虽然在文章中大讲经典之不可解,19
局按其本质来说应当是相当于罗马的市政检查局那样的机关。他列举了
者被描写成完全具备了古代精神即刚毅、谦逊、朴质等品质的人。警察
在圣茹斯特的另一个报告(关于普遍警察制的报告)中,共和主义
起来,才能够再预言自由。”
“在罗马人以后,世界变得空虚了,只有想起罗马人,世界才充实
圣茹斯特在关于逮捕丹东的报告……中极为明确地说:
士、狄摩西尼……
他不断地要听众回忆古代的“人民本质”,并且既提到它的英雄莱喀古
接着,罗伯斯比尔明确地把雅典人和斯巴达人称做“自由人民”。
德就是热爱祖国和祖国的法律。”
的奇迹,并且将在共和的法兰西做出更令人惊异的奇迹来。我们说的美
美德。我说的是公共的美德,这种美德曾在希腊和罗马做出了那么伟大
日召开的公会会议上):“民主的或人民的政府的根本原则是什么?是
罗伯斯比尔在他论述公共道德的原则的演说中问道(在1794年2月5
伯斯庇尔和圣茹斯特对古典美德的热情呼唤:
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神圣家族》里这样描绘了法国大革命期间罗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似乎越是暴君越是喜欢推行美德。马克
看看道德这东西究竟是不是“讲”来的。
就留待正文部分去讨论了,届时我们也听听托克维尔等人的他山之石,可以把对其前提的质疑表述成:“当真存在一种儒家学说吗?”——这
嗯,仔细看看,这个问题的前提就是有问题的——如果说得夸张一些,相关的问题是,儒学究竟能否扭转“世风不古,道德沦丧”呢?柯德尔……等人的名字。最后,圣茹斯特用一句话表明了他所要求
的“自由、正义、美德”的特征,他说:
“革命者都应当成为罗马人。”[4]
在作为第三者的读者看来,他们这些话实在是绝妙的反讽,可生活
在法国大革命当中的人们对着这些个“美德”,怕是说什么也笑不出来
的。
[1]胡适:《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
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439—443页,原载于1935年4月14日的《独立评论》第146号)
[2][东汉]王充《论衡·问孔》:“孔子笑子游之弦歌,子游引前言以距孔子。自今案
《论语》之文,孔子之言多若笑弦歌之辞,弟子寡若子游之难,故孔子之言,遂结不解。以七
十子不能难,世之儒生,不能实道是非也。”
[3]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第35页)
[4][德]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
1963年第1版,第155—156页)
20
21
胡适这里犯了一个知识分子常见的错误:重内容而轻形式,殊不知
的自信上,究竟有丝毫的影响吗?[1]
演讲词是多出了几篇,官吏学生是多跑了一趟,然在精神的人格与民族……礼成祭毕,纷纷而散,假期是添了一日,口号是添了二十句,复民族的自信。”难道世间真有这样简便的捷径吗?
法;舆论界的一位领袖也说:“有此一举,诚足以奋起国民之精神,恢
我们的诧异。然而政府中人说这是“倡导国民培养精神上之人格”的方
在每年许多个先烈纪念日之中加上一个孔子诞辰的纪念日,本来不值得
布了礼节的规定。8月27日,全国都奉命举行了这个孔诞纪念的大典。
最近政府忽然手忙脚乱的恢复了纪念孔子诞辰的典礼,很匆遽的颁
唉,这实在也是个老问题了。第三次请出胡适,这是在1934年:
不该祭”的问题。
来,争论便风起云涌开了,很快便从“该怎么祭”的问题又引申到“该
的“克己复礼”,还有“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八佾舞于庭”。这一
知道该怎么去祭,于是就在盛大而荒诞的场面之中看到旗袍和太监
这两年,祭孔也开始热闹起来了,可祭的人大多只知道该祭,却不
(三)祭孔·文天祥
22
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以及平当的儿子平
论说:“自从汉武帝大兴儒学以来,公孙弘以儒生拜相,其后蔡义、韦
统计工作班固已经替我们做了,他在《汉书·匡张孔马传》的结尾处评
如果划定一个很小的范围,单从西汉的儒家宰相来看,这个简单的
西”。
都是好东西”,或者是“绝大多数的男人在绝大多数的场合下都是好东
会学方法做个统计的话,很可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绝大多数的男人
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事实上,如果以严格的社
应,进而会把个别典型混同为普遍现象——有一句女人爱说的口头禅就
一下数据。要知道,人们在心理上总是很容易对特殊事件做出强烈反
于“培养精神上之人格”能有多大意义,我倒觉得不妨从史料当中统计
男娼和酷刑也在胡适那“二三十年中”同样被废除掉了呀。至于儒学对
感谢胡适,我以前只知道太监和小脚已经被废除掉了,原来八股、我们的道德观念已进化到承认“根本纳妾蓄奴婢便是罪恶”了。
能抹煞历史的事实。事实是“最近”几年中,丝毫没有借重孔夫子,而
是万古不易的,而仁的内容与条件是与时俱进的。”这样的解说毕竟不
善待之亦是罪恶,根本纳妾蓄奴婢便是罪恶”。汪先生的解说是:“仁
对纳妾,没有反对蓄奴婢;如今呢,纳妾和蓄奴婢,虐待之固是罪恶,八月二十七日那一天汪精卫先生在中央党部演说,也指出“孔子没有反
的八股,四五百年的男娼,五千年的酷刑,这都没有借重孔子的力量。
这二三十年中,我们废除了三千年的太监,一千年的小脚,六百年
谈,现在我们还是继续听听胡适的说法吧:
头还没有什么像样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呢。这个话题留待正文去
在很多社会重要事项上形式是要大大重于内容的。不过这也难怪,那年晏都是以儒家宗师官居宰相高位,这些人身上穿的都是儒者衣冠,嘴里
说的都是先王圣训,大有温柔蕴藉之风范。但是,他们的用心却全在如
何保住官位上边,时评全夸他们是马屁高人。我们若真以古代的标准来
衡量他们,哪一位能称得上称职呢?”[2]
通观历史,这些人才是大多数,文天祥那样的只是极少数罢了,只
是不知道:多少个尸位素餐的马屁高人里边才能出一个文天祥呢?[3]
另一方面,如果儒者只是混一些屠狗功名、雕虫文卷,自然很难被
人喜欢,但儒者若是建功立业,尤其是建立军功,那么,当翰墨抒写儒
将豪情,把事功点染进文学,这样的作品往往是震撼人心的,或者说是
足以“培养精神上之人格”。比如这样一首《木兰花慢》:
混鱼龙人海,快一夕,起鲲鹏。
驾万里长风,高掀北海,直入南溟。
生平许身报国,等人间、生死一毫轻。
落日旌旗万里,秋风鼓角连营。
炎方灰冷已如冰,余烬淡孤星。
爱铜柱新功,玉关奇节,特请高缨。
胸中凛然冰雪,任蛮烟瘴雾不须惊。
整顿乾坤事了,归来虎拜龙庭。
23
24
书,授业的老师既有状元(王鹗),又有名儒(比如郝经),家里真可
具备了。现在说说这位作者:他乃是名门之后,将门虎子,家有万卷藏
又有侠骨,又有柔肠,虽然这一首艺术水准比较差,流行元素却都
记取归来时候,海棠风里相迎。
鹏翼岂从高举,卷天南地北日升平。
甚翠袖停杯,红裙住舞,有语君听。
一尊别后短长亭,寒日促行程。
仰报九重圣德,俯怜四海苍生。
笑入蛮烟瘴雾,看旌麾、一举要澄清。
纵马蹙重山,舟横沧海,戮虎诛鲸。
乾坤秋更老,听鼓角,壮边声。
以,作者的另一首《木兰花慢》也许更有看头:
美了,就连暴力黑帮电影也不能全是大男人在银幕上晃来晃去呀。所
虽然是绝妙好词,但多少还是有一点欠缺:再有点儿红粉味道就完
要回来向“龙庭”交差的。
又是何等的功业和荣耀,当然,作者没忘记最后交代一下立了功以后是
惊”,这是对敌人何等的蔑视;“整顿乾坤事了,归来虎拜龙庭”,这
间、生死一毫轻”,这是何等豪迈;“胸中凛然冰雪,任蛮烟瘴雾不须
这首词是抒写将军出征前夕的豪情壮志,“生平许身报国,等人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简直就是《傅雷家书》里的那种气
氛。
这位“傅聪”姓张,叫作张弘范,他爸爸就是当时的名将张柔。按
现代的话说,张柔是金籍汉人,后来降了蒙古,立下过赫赫战功,张弘
范是张柔的儿子当中最有出息的一个,从当时的“国籍”说,他是元籍
的汉人。张弘范这两首《木兰花慢》里都说到“蛮烟瘴雾”,像是诸葛
亮南下七擒孟获的感觉,其实指的却是南宋南逃的残余势力。第一首词
写在作者统兵南下的出征前夕,那时,他刚以汉裔身份被授予蒙、汉军
都元帅之职,带尚方宝剑,大受忽必烈的信任和重用,结果厓山一场海
战,宋军浮尸十余万众,宋朝便算是彻底亡国了,对于张弘范来讲,这
果真是“整顿乾坤事了”呀。
后人对厓山一役,消极的评价是“厓山以后无中国”,积极的评价
则是张弘范协助元朝完成了统一大业。这些评论我们暂时不必去管,却
说张弘范南征的战船上曾经带着一位重要俘虏,一同渡过零丁洋,一同
目睹厓山战。这俘虏就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
青”的那首《过零丁洋》正是写于这段路上,而厓山之战的那次目击则
被文丞相写成了一首七言古风,题为《二月六日》:
南人志欲扶昆仑,北人气欲黄河吞。
一朝天昏风雨恶,炮火雷飞箭星落。
谁雌谁雄顷刻分,流尸飘血洋水混。
昨朝南船满崖海,今朝只有北船在。
25昨夜两边桴鼓鸣,今朝船船酣睡声。
北兵去家八千里,椎牛酾酒人人喜。
惟有孤臣雨泪垂,冥冥不敢向人啼。
六龙杳霭知何处,大海茫茫隔烟雾。
我欲借剑斩佞臣,黄金横带为何人。
厓山种种,历来论之者众,其中不乏饱学鸿儒,更不乏深入精辟的
见解。我这里却只说说一位热血青年的议论:“……到了元朝,中国才
为外国一统。那些理学名儒,如许衡、吴澄辈,皆俯首称臣。只有文天
祥、张世杰、陆秀夫、谢叠山不肯臣元,都死了节。九十年中,虽有些
英雄豪杰起事恢复,被那些儒生拿着君臣大义视为盗贼,立刻替元朝平
息了。”
这位热血青年就是陈天华,但凡念完初中的人没有不知道他的,但
这段文字却不是出自《猛回头》或《警世钟》,而是摘自他另一部作
品,题为《狮子吼》。他这短短两句话,涉及了错综复杂的许多问题,其中一些恐怕到现在也是说不清楚的,比如“君臣大义”和“华夷之
辨”,这两个儒家的顶级概念在宋元易代之际该如何解释现实呢?
26
易代之际有关自杀和投降的种种数据。
[3]至于复杂一些的统计,比如[美]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其中统计了明清
语,其酝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
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
[2]《汉书·匡张孔马传》:“赞曰: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
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408—413页,原载于1934年9月9日的《独立评论》第117号)
[1]胡适:《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
27
间,被双方竭力争取着。正如我们在遇到危难关头的时候脑海中总要油
这位敌人中的干将,这位职业哲学家,此刻就站在争论双方的中
这一哲学是先进的科学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敌人。”
派之一……在美国特别流行,曾被视为代表美国生活方式的官方哲学。
注明:“实用主义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现代资产阶级反动哲学的主要流
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之中,尽管编者在内容提要里认真
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这些演讲稿的中译本也被庄严地收录在商
重其事地拿来做演讲的,而这位詹姆斯先生也并非阿猫阿狗,而是美国
——辩论这种问题的人也真够无聊的,但这确实是威廉·詹姆斯郑
这个人是否在绕着松鼠跑?[1]
度跑到反面去,松鼠和那个人之间始终隔着那棵树。最后,问题来了:
这个人绕着树跑想看到那松鼠,可无论他跑多快,松鼠总是以同样的速
只松鼠:假定有一只松鼠攀着树干的一面,一个人站在树干的另一面,自散步回来,发现大家正在争论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争论的主题是一
一百年前,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和一些伙伴在山中露营,詹姆斯独
事实问题还是逻辑问题
引子之二:然浮现出一些伟大的人和伟大的话一样,詹姆斯先生马上想到了经院哲
学家的一则箴言:“一旦遇到矛盾,一定要找出差别来。”箴言刚刚在
脑海中隐没,差别就被找出来了。下面就是詹姆斯的结论:
我说:“哪一边对,要看你们所谓‘绕着’松鼠跑的实际意义是什
么。要是你们的意思是说从松鼠的北面跑到东面,再到南面和西面,然
后再回到北面,那么这个人显然是绕着它跑的;因为这个人确实相继占
据了这些方位。相反的,要是你的意思是说先在松鼠的前面,再到它的
右面,再到它的后面,然后回到前面,那么这个人显然并没有绕着这个
松鼠跑,因为,由于松鼠也相对活动,它的肚子总是朝着这个人,背朝
着外面。确定了这个差别后,就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了。你们两边都又对
又不对,就看你们对‘绕着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松鼠问题看似无聊,其实却很现实,历来很多问题争来争去,归根
结底都是松鼠问题。比如人们激辩“儒家思想”如何如何,直辩得天昏
地暗、日月无光,但若深究一下辩论的这个标靶到底是个什么,很有可
能一百个人的心中有一百个所谓“儒家思想”。所以,事情往往如同威
廉·詹姆斯所说的:“你们两边都又对又不对,就看你们对‘绕着
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1]本节内容详见[美]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一些旧思想方法的新名称》(陈羽
纶、孙瑞禾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版,第25—26页)
28
29
是书法大家米芾。自然,吴激本是宋朝人,在宋钦宗靖康末年(就
吴激,字彦高,福建人,家世显赫,爸爸是宋朝的宰相吴栻,岳父
金初词坛盟主,大大的有名。
“唐诗宋词”这类标签搞的,现代人大多对他不熟,可当年的吴激却是
现在我要谈的是一位金朝文人的作品。这人名叫吴激——大概是被 就连互联网上的现代人也常有直追唐宋的诗词出现。
缘故逐渐接触到各个时代的诗词,于是发现:别说宋元明清各有好诗,么再读文学了(或者说不再从文学的角度来读文学了),这才出于旁的
都读过上千首了,宋元明清的诗却几乎全没看过。后来岁数大了,不怎
我年轻时喜欢文学,对中国古诗也是很爱读的,受标签所惑,唐诗
吗?
发是读唐诗,读词就越发是读宋词。但是,标签的定义就真的那么准确
读唐诗,读词就读宋词。再加上“马太效应”从中兴风作浪,读诗就越
标签,让我们一下子就知道诗是唐朝的好,词是宋朝的好,所以读诗就
对于读书来说,标签有时候是一种好东西,比如“唐诗宋词”这个
在诗歌的标签之外
引子之三:
30
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这是剽窃自刘禹锡“旧时王
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这是剽窃自杜牧名作“商女不
人的,而且剽窃的居然还都是名人名作。
一个硬指标却是毋庸置疑的:这短短的四句话,有三句明显全是剽窃别
来,这首小词似乎明显不如唐诗宋词——审美的个人偏好即便不谈,有
这首词一出,很快就上了当年的全球畅销金曲排行榜,但在现在看
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
这才叫同病相怜。吴激即席写下了一首小词《人月圆》:
关心了几句,这才知道她原本竟是宋朝宣和殿的宫姬。
宴会的喜庆气氛。吴激他们到底不是粗人,一见此情此景,便向那侍女
三陪小姐,张侍御家的侍女出来唱歌,其中却有一人面带忧郁,破坏了
虚中、洪皓,都是和吴激有着同样遭际的。既然是宴会,就自然少不了
有一天,吴激到一位张侍御家赴宴,宴会上不少文人名士,像宇文
给留下来了,从此,吴激就在金朝做了官。
是“靖康耻”的那个“靖康”)出使金朝,因为名气太大,被金政府硬“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这是剽窃白居易《琵琶
行》“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这句虽然算不上明显剽窃,但这三个意象全是前人诗词里写滥的东西。
但就是这样一首集剽窃之大成的小词,在当时却每每感人至深,以
至于传唱天下,看来剽窃也是要有特殊本领的。
不过话说回来,想想吴激当时所处的环境,如此的“剽窃”也真是
难为他了。刘祁在《归潜志》里这样说过:“诗不宜套用前人的话,但
词的标准可以宽些,只要用得巧妙也就是了,比如吴激的《人月圆》,半是前人的句子,但用得韵味深长、不露圭角,比当时同席的宇文虚中
的原创作品可强得多了。”[1]
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无奈。
[1][宋]刘祁《归潜志》:“诗不宜用前人语,若夫乐章,则剪裁古人语亦无害,但要能
使用尔。如彦高《人月圆》,半是古人句,其思志含蓄远甚,不露圭角,不犹胜宇文自作者
哉。”
31
32
33
乍看上去,这像是一起偶然的凶杀,是呀,一位偶然落脚某家驿站
脚,没想到被这家驿站里的一名服务生结果了性命。
死者名叫赵师韫,是位御史老爷,他在出差的路上到一家驿站歇
但这件案子有些不同。
么稀奇,凶手就是个收钱卖命的黑道中人,背后的主谋天知道是谁呢!
一般人马上就能想到的是:八成是政敌买凶,这种事还少么,没什
官员被谋杀了,这会是怎么回事?
原因之一是:死者是位中央大员。
连武则天本人的眼光也盯了过来。
按说谋杀案并不稀奇,可这桩谋杀案却吸引了各位高官的注意,就
这一天,在一家小小的驿站里发生了一桩谋杀案。
唐朝。武则天时代。
宗元
(一)徐元庆谋杀案——控方:陈子昂,辩方:柳
34
果武则天时代真的有陪审团,并且判案过程公正的话,那么徐元庆无罪
命,我相信陪审团的成员们很容易会站到徐元庆这边的。再想一想,如
如果是在普通法系的社会(简要而言),徐元庆却有可能逃得一
刑。
行为触犯了刑法第××条,于是,按照刑法第××条的规定,应该判处死
如果是在条文法的社会,徐元庆恐怕必死无疑,判决依据是:他的
刑?
——这才是本案的难点所在:对杀人凶手徐元庆到底应该怎么量
案情并不复杂,徐元庆谋杀罪名成立,但是,该怎么判决呢?
至于徐元庆,父仇已报,了无遗憾,便从从容容地束手待缚。
了性命。
果然让徐元庆等到了,已经高升为御史的赵师韫就这么在驿站里送
级官员出差歇脚的地方,只要有耐心,总有一天会等到仇人的。
姓,在驿站里当了个服务生。——徐元庆很聪明,因为驿站本来就是各
爽的人,徐爽有个儿子名叫徐元庆,处心积虑要报父仇,于是改名换
原来,死者赵师韫当年做过县公安局的局长,在任上杀过一个叫徐
仇。
么幕后主使,完全是自己一人所为,作案动机是:报仇,报的是杀父之
跑,而是主动拨叫了110,投案自首了。据他后来供述,此案并没有什
而离奇的是,这名服务生,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杀人之后却不逃
的御史老爷和驿站中的一名服务生能有什么梁子呢?
35
孔子回答说:“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不去做官,决不跟
仇人应该怎么办?”
这一段是孔子的高足子夏和老师的对话。子夏问:“对杀害父母的
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
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
朝,不反兵而斗。”
夫子曰:“寝苫(shān),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口玉言。我们看看《礼记·檀弓》:
应该怎么做,儒家经典里可是有明确记载的,而且还是大圣人孔子的金
入人心,成为政治行为和社会生活的主导思想,而对于为父报仇这种事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似乎早已深
为父报仇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都是天经地义的。
因为徐元庆虽然是蓄意谋杀,但他的动机是为父报仇,而在当时,为什么呢?
释放或得到特赦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36
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
得很简洁:
关于父母之仇,《礼记》里还有一段话,见于《礼记·曲礼》,说
没错啊!
会错的,而且是治国之大纲,这样看来,徐元庆谋杀赵师韫,一点儿都
杀兄弟之仇、杀叔伯兄弟之仇的报仇方法讲得清清楚楚。圣人的话是不
——这是儒家经典里的经典语录,是孔圣人的话,把杀父母之仇、仇人动手,那就拿着家伙在后边助威。”
孔子回答说:“自己不带头报仇,如果死者的亲儿子或者亲兄弟找
子夏又问:“那么,对杀害叔伯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国,在外国遇见了仇人,不能跟他动手,要以公事第一。”
孔子回答说:“不和仇人同朝为官。如果自己奉国君之命出使外
子夏接着又问:“那么,对杀害亲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上!
掉头回家去取——连这孔子都觉得不应该,就算在澡堂子里也得抡拳头
出处。所谓“反兵而斗”,是说发现仇人的时候身上正巧没带家伙,于是
孔子在这里说的“弗与共天下也”就是俗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
手空拳也要上!”
人,应该马上动手杀他——腰上别着家伙就抄家伙,没带家伙的话,赤
仇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不论在集市上还是在朝堂上,只要一遇到仇
37
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最高指示,即便徐元庆依法当杀,但皇帝法
前想后,最后终于下了个结论:“要不,就放了这小子吧。”
于是,这块烫手的热山芋最后就交到了武则天的手上。[1]
武女士思
的“体”和“用”凸现出了尴尬的矛盾,这案子可怎么判?——难煞人也!
战着最高治国纲领,挑战着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让法律
我们就容易理解徐元庆案件的审判难点了:这一件小小的谋杀案竟然挑
神,也就是说,讲等级、讲贵贱、讲所谓的“君臣父子”。知道了这些,了;而唐朝虽然也不乏严刑峻法,但立法思想似乎却是儒家的礼治精
本着法家思想,遇上徐元庆这样的,没什么废话,三下五除二就给杀
——这事如果发生在秦朝就非常好办了,秦朝是严刑峻法治国,立法是
徐元庆案件以一种极端化的形式让“礼”和“法”的矛盾暴露出来了
——依“法”,还是依“礼”,这是个问题。
天经地义。
就在于,如果依“法”,杀人者应当偿命;可如果依“礼”,杀死杀父仇人
时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这样看来,徐元庆一案的两难之处
言内容相对浅近,所以学的人也多,用现在的话说,《礼记》思想在当
《礼记》在唐朝的科举教科书中属于“大经”,地位很高,又因为语
天”这一点上还是完全统一的。
《礼记》里的这两段虽然内容略有出入,但在“杀父之仇,不共戴
仇人,不能跟他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
仇人一旦遇到,不管手里有没有家伙,应该立马就上;至于杀害朋友的
意思和前边那段稍有出入,是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害兄弟的
38
庆变姓名于驿家佣力,候师韫,手刃杀之。议者以元庆孝烈,欲舍其
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父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后师韫为御史,元
的记载非常简略,不过才寥寥几句话而已:
好啦,大家别看我啰啰唆唆了这么半天,其实《旧唐书》对这件事
里,徐元庆谋杀案是被记载在陈子昂的传记里的。
史官记录在案,并成为陈子昂履历表上光彩的一笔——在《旧唐书》
这确实是一个高招,也正是因为这个高招,徐元庆谋杀案才得以被
朝中大臣们议论纷纷,越议论就越觉得陈子昂这招可行。
了,嗯,高,果然是高!
是个高招:这一来,“法”和“礼”的矛盾就被轻松化解了,两头都照顾到
陈子昂的这个建议乍一听好像满不着调,可仔细再一琢磨,却还真
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
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陈子昂的说法是:“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
大才子陈子昂,此刻庄重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放不得!”
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就是这位大诗人、几首唐诗的应该都读过那首慷慨悲凉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
说这话的人大家恐怕都不陌生,就是大名鼎鼎的陈子昂,但凡读过
和谐的声音:“放不得!”
是可以捡回一命了,皆大欢喜。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个不
外开恩,给予特赦。那么,既然民心思放,皇帝也愿意放,看来徐元庆
39
足够的唾骂。——要知道,中国的修史传统奉孔圣人的《春秋》为滥
乏惩恶扬善的精神,既没使忠臣孝子得到应有的褒奖,也没给奸佞叛党
书》,因为宋人对《旧唐书》的一个重要不满是:《旧唐书》的笔法缺
意闹”的宋祁,一位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为什么要重修《唐
是宋朝编纂的。《新唐书》的两位主编都很有名,一位是“红杏枝头春
把一个叫“旧”一个叫“新”。《旧唐书》是五代时期编纂的,《新唐书》
《旧唐书》和《新唐书》原名都叫《唐书》,后人为了区别两者才
书》?
先说一个小问题:为什么有了《旧唐书》,还要重修一个《新唐
多。
书》。《新唐书》对徐元庆谋杀案前前后后的记载比《旧唐书》丰富得
不错,是有一些出入,因为我依据的不是《旧唐书》,而是《新唐
叙述在细节上有些出入?
——是不是有人看出来了:《旧唐书》的这一小段记载和我前面的
番。”大家都觉得陈子昂说的在理。
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
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算免了他的罪,可陈子昂建议说:“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
赵师韫来驿站歇脚的时候就拿刀杀了他。大家觉得徐元庆孝义忠烈,打
来赵师韫升官当了御史,徐元庆改名换姓到驿站里做了一名服务生,等
翻译过来就是: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的父亲被县尉赵师韫给杀了,后
以褒其孝义可也。”当时议者,咸以子昂为是。
罪。子昂建议以为:“国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40
方,他说:“但私家可以记史事,确有使跋扈权臣担忧之处。故有‘乱臣
恶”的效果如何,则另当别论。——比如胡适,在这个问题上属于正
学而无史学,这话虽然有点儿极端,却当真很有道理。至于“赏善罚
好,[5]
欧阳修也好,都是侠客岛的传人。所以有人说过中国古代只有经
说,一部《春秋》就是侠客岛上的“赏善罚恶使”,以后的司马迁也
仅仅是为了忠实记录历史事件,而是要起到赏善罚恶的作用的,换句话
——这就是《春秋》所创立的中国古代修史精神,历史书不是或不
体现出褒贬色彩,有劝勉,有惩戒,以期“再使风俗淳”。
合“春秋大义”,修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客观如实地记载历史,而是要着重
拿捏得很有分寸。这也就意味着,《新唐书》比《旧唐书》更加符
秋》的时候是“笔则笔,削则削”,也就是说,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个字,暗中是拿《新唐书》和《春秋》相比,因为,据说孔子修《春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笔”就是写,“削”就是不写,[4]
章学诚用这两
什么是“笔”和“削”?
《汉书》的班固还强。
书》“笔”和“削”都很严谨,在这点上做得比写《史记》的司马迁和写
叫作“笔削谨严,乃出迁、固之上”[3]。意思是,《新唐
这个目的的确达到了,后来章学诚评论《新唐书》有一句很中肯的话,神,下大功夫重修唐史,要使这部新编唐史具有赏善罚恶的道德意义。
所以,宋祁和欧阳修秉承着“孔子修《春秋》,乱臣贼子惧”的精
谁。
书”[2]
,听上去很像是和尚在讲因果报应,但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影响了
秋》是以微言大义暗藏褒贬的,而历来传说“《春秋》者,赏善罚恶之
觞,孔子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春秋》而不是因为《论语》,《春
41
陈子昂是唐朝大才子、诗文大家,这篇《复仇议》写得文采飞扬、通常被称作《复仇议》。(是不是有人觉得眼熟?)
但陈子昂的建议可不再是《旧唐书》里那三言两语了,而是一篇长文,我们重新在《新唐书》里看看这个案子。——案子还是这个案子,有人给翻了,来龙去脉,在《新唐书·孝友》里记得清楚。
这案子其实倒不是宋祁和欧阳修他们第一个翻的,早在唐朝就已经
师由衷地赞了他一个“孝”字。
——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徐元庆在死后被翻案了,宋代的儒家大
作《孝友》的一组专题传记当中,而且传主就是徐元庆本人。
没有像《旧唐书》那样被收录在陈子昂的传记里,而是被收录在题目叫
有争议,但这种修史精神却当真传承了两千年,于是,徐元庆谋杀案就
胡适和鲁迅谁是谁非我们暂且不论,《春秋》赏善罚恶的效果虽然
教,却是写了小说和剧本的无名作家所教的。”[7]
乱臣贼子的名字。说到乱臣贼子,大概以为是曹操,但那并非圣人所
秋》而乱臣贼子惧,然而现在的人们,却几乎谁也不知道一个笔伐了的
胡适是正方,自然也还有反方,鲁迅就是一个:“虽说孔子作《春
了,即便是那些发达国家也每每虚心效法,这真令国人骄傲呀!
件等等,确实使“乱臣贼子惧”了,看来“春秋大义”早已传播到海外去
秋》在孔子当时约略等于近现代社会里的新闻独立,从水门到拉链门事
捧银子去收买,何况那位有点傻气的孔二先生呢?”[6]
照此看来,《春
实事,便可使人注意(惧)了。今之烂污报馆,尚且有大官贵人肯出大
贼子惧’的话。此事正不须有什么‘微言大义’,只要敢说老实话,敢记真
42
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谨议。
无生之节也。如臣等所见,谓宜正国之法,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今若释元庆之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而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
王道不设。元庆之所以仁高振古,义伏当时,以其能忘生而及于德也。
义,其政不行。”且夫以私义而害公法,仁者不为;以公法而徇私节,作始,必图其终,非一朝一夕之故,所以全其政也。故曰:“信人之
不可废也。何者?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故圣人
今傥义元庆之节,废国之刑,将为后图,政必多难;则元庆之罪,作。昔礼防至密,其弊不胜;先王所以明刑,本实由此。
曰能刑,未可以训。元庆之可宥,显于此矣。然而邪由正生,理心乱
报父之仇,意非乱也;行子之道,义能仁也。仁而无利,与乱同诛,是
然臣闻在古,刑之所生,本以遏乱。仁之所利,盖以崇德。今元庆
不宜诛。
辜。又按《礼》经,父雠不同天,亦国家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
然按之国章,杀人者死,则国家画一之法也。法之不二,元庆宜伏
清名教,立懦夫之志,振下士之靡者也。
保,为父报雠,手刃师蕴,束身归罪。虽古烈者,亦何以多。诚足以激
窃见同州下邽人徐元庆,先时,父为县吏赵师蕴所杀;遂鬻身庸
义;然后暴乱不作,廉耻以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圣人修礼理内,饬法防外,使夫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
义;诛罪禁乱,王政之纲。然则无义不可以训人,乱纲不可以明法。故
先王立礼,所以进人也;明罚,所以齐政也。夫枕干雠敌,人子之
气势恢宏:
43
现在请大家想想:陈子昂的这番说辞究竟在不在理?
远作为国家法典的一部分”——这句话的意义何在,容后再表。
结束,后面还有一句“请把我的这篇文章附在相关法律条文的后边,永
的是《全唐文》的版本,文字有些出入,关键在于,行文到这里还没有
——按《新唐书》的版本,这篇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而我上文引
再依礼给他在家乡和墓地搞搞活动什么的,好好表彰一下。
的节操啊!所以我陈子昂以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依法判他死刑,然后
死,他也就不成其为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了,咱们这等于是在玷污人家
天下,都是因为他为了孝义而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如果咱们饶他不
那该怎么做呢?道理是这样的:徐元庆如今之所以能够以孝义感动
对。
结局,荣辱观还不就错位了吗?所以我陈子昂觉得,放也不对,杀也不
了,可怎么跟人民群众解释呢?大家一看,孝子复仇却落了这么个悲惨
当然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依法把徐元庆杀了,从法律上倒说得过去
上又说不过去,难道治国只要有礼治就够了,而可以不要刑罚吗?——
能说一套做一套,所以徐元庆理所当然无罪释放。但这么一来,从法律
记》教导我们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话可不是含糊其词,咱们也不
徐元庆的做法慷慨激烈,即便是古代的烈士也不过如此了。《礼
和法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有缺,就没法教育百姓;如果国法不彰,就没法治理国家。所以说,礼
子的大义所在,没错;而诛杀罪犯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功能。如果礼义
是用来搞好国政的。那么,拿盾牌当枕头时刻准备着为父报仇这是做儿
陈子昂这里先是点明礼和法的不同功用:礼是用来使人进步的,法可能有人会问了:“刚才不是说《新唐书》把徐元庆列在了《孝友
传》里么,又说《新唐书》站在儒家立场上褒贬善恶,那应该会表彰徐
元庆才对啊,应该为徐元庆翻案才对啊,怎么却引了陈子昂这么一大段
文章,还是说徐元庆该杀啊?”
——别急,《新唐书》这里引述陈子昂的《复仇议》其实是立了个
靶子,马上就该炮轰它了。我方才不是问过,《复仇议》这个标题是不
是有人觉得眼熟么,因为《古文观止》里收录了柳宗元的一篇名文,题
目叫作《驳〈复仇议〉》,就是专门反驳陈子昂这篇《复仇议》的。
大家先想想,如果是你,要反驳陈子昂会怎么下手?
陈子昂的《复仇议》抓没抓住问题的重点?有什么毛病没有?看似
文采飞扬、逻辑缜密,其实藏没藏着什么致命的纰漏呢?
的确有纰漏,而且,还真就被柳宗元给抓住了。
先交代两句背景:陈子昂在提交《复仇议》的时候,做的官是左拾
遗,这是个谏官,这就意味着,他虽然是在讨论礼和法的问题,可按我
们现在的话说,他既不是法律口儿的,也不是礼仪口儿的,而柳宗元写
《驳〈复仇议〉》的时候,做的官是礼部员外郎,恰恰就是礼仪口儿
的。
另外,虽然同属唐朝高人,可陈子昂到底只是个诗人、才子,柳宗
元却还是政治家和思想家,柳前辈的犀利我们已经在《周易江湖》里见
识过了,他和韩愈、刘禹锡关于“天”的一系列讨论早已成为唐代思想史
上璀璨的一页。
44
45
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
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
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
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
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
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以向,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
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
到,咱们先看看柳宗元这篇《驳〈复仇议〉》吧:
——还真是有意义的,而且是非常现实的意义,这一点后面就会看
么!”
还翻个什么案,难道大家不应该团结起来向前看么!翻历史旧账有意义
有人可能会不理解:“一件陈年旧案子,当事人都死了多少年了,昂的《复仇议》写了一篇批驳之论。
到了徐元庆谋杀案的相关文件,对当时的判决大为不满,于是针对陈子
后七十多年柳宗元才刚出生,所以,柳宗元是在翻阅历史卷宗的时候看
柳宗元和陈子昂虽然同处唐朝,却并不是一个时代的人,陈子昂死
46
柳宗元说:礼的意义在于防乱,禁止杀害无辜的人——看,柳宗元
来入手的。
柳宗元该展开议论了,他和陈子昂一样,也是从礼和法的不同功用
法典的一部分。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他搞什么表彰活动,陈子昂还建议把这个判例载入律令,永远成为国家
谋杀案,当时的谏官陈子昂提议判处徐元庆死刑,然后再在徐的家乡给
柳宗元说:我从文献上看到武则天在位的时候,发生过一起徐元庆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可以为典明矣。
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
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
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
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
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
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
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
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
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
47
这话可谓再一次抓住了要害。《韩非子·外储说下》有句名言,然是理所应当的,凭什么还表彰他呢?
变了,就不是为父报仇了,而是犯上作乱了。那么,判处徐元庆死刑自
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徐元庆谋杀赵师韫就分明是仇恨国法,这性质可就
只不过是执行国法,那么杀他的并不是赵师韫本人,而是国家大法。如
柳宗元说:如果徐元庆的父亲当真犯了法,论罪当死,赵师韫杀他
想到呢?
么难题,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礼和法的冲突,可陈子昂那帮人怎么就都没
这可是个要命的问题,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下边根本就不会有什
么才被赵师韫杀的?
当中抓住了要害。他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徐元庆的父亲到底是因为什
柳宗元先是从法理原则上抓住了要害,紧接着又从徐元庆这个个案
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
搞,等于把礼和法对立起来了,搞出两套核心价值观了,让大家伙儿分
价值观都是一样的,绝不是互不相关的两套系统,像你陈子昂这么一
——柳宗元抓住了问题的要害:礼和法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其核心
糊涂了,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啊?
能对同一件事情既依礼表彰又依法处罚呢?这么一来,大家还不都给搞
对象不同、方法不同,但本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可既然如此,又怎么可
无辜,就应该被判处死刑决不宽恕。这样看来,礼和法虽然具体运用的
刑。法的意义也在于防乱,也禁止杀害无辜的人,所以,如果官员滥杀
儿子就不应该为父报仇;儿子如果杀了人、报了仇,也应该被判处死
把问题的重点放在“无辜”与否之上——所以,如果父亲有罪该杀,那么
48
仇就会引起接连不断的仇杀,这样报仇是不合道义的。”柳宗元归纳
的《公羊传》:“父亲被冤杀,儿子可以报仇;父亲有罪该死,儿子报
《周礼》在下文还会出现,届时再来详说。)接着再引“春秋三传”之一
符合道义的,死者的亲属便不许报仇,谁要报仇就处死谁。”(这段
柳宗元接着又搬出了一部儒家典籍:《周礼》上说:“凡是杀人而
看,这也是儒家的“礼”,是有血性、有情怀的“礼”。
呢,又怎能判他死罪呢?
谋杀赵师韫就是合乎礼、合乎义的,执政者们向徐元庆道歉还来不及
——柳宗元够狠吧?他接着说: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么,徐元庆
只有一条贱命,那就以命搏命好了!
怎么办?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既然所有正常途径全被堵死了,草民
路全被堵死了,你让一介草民还能怎么办?
常的司法程序,别说什么要相信上级政府能把问题妥善解决,如果这些
方,话里透着的意思分明是:别说什么不能以暴易暴,别说什么要走正
做老好人的,不一定的哦!柳宗元这时候坚决地站在弱势的徐元庆一
大家注意,柳宗元这里提出的观点非常犀利,别以为儒家都是教人
一介草民,上告无路,上访无门,这时候,他还能怎么办呢?
嘛!徐元庆想为父亲鸣冤,可是官场一片漆黑,官官相护,可怜徐元庆
出于个人恩怨,只是为了逞逞官威,这就是赵师韫的不对了,滥杀无辜
柳宗元接着说:可是,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犯法,赵师韫杀他只是
人是不会埋怨法官的。
说“以罪受诛,人不怨上”[8]
,就是说一个人因为犯了罪而受诛杀,这个
49
话就是从伍子胥这儿说的。[9]
度上确是鲜明地支持伍子胥复仇的,“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这句
附近的随国。《公羊传》对这一段史事的记载很可能并不可靠,但在态
楚国,大败楚军,这时候楚平王已经死了,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逃到了
国,多年之后,伍子胥在吴国受到吴王阖庐的重用,后来带兵攻打祖国
悉:楚国人伍子胥因为父亲和哥哥都被楚平王冤杀了,伍子胥逃到吴
这句话的具体出处是《公羊传·定公四年》,上下文大家都很熟
就应该复仇。
是:如果父亲被杀——不是被“诛”,而是无辜被杀——这样的话,儿子
而“杀”字则是一个中性词。所以,“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意思就
杀有罪之人;与之相反的是“弑”,表示下级杀上级,比如“弑君”;
表示杀人,“诛”一般表示上级杀下级,是以有道杀无道,是以正义之刀
道“诛”就是“杀”,不错,但“诛”和“杀”是有区别的。在古籍里,同样是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误解,原因就在于这个“诛”字。我们都知
以复仇”,这,好像和常理不大合拍呀?
易理解,“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好像是说“父亲没有被杀,儿子可
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现代读者可能对这几句话不
《公羊传》这几句话的原文是:“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
《公羊传》作为重要断案依据,我们就先对这几句话留心一下。
传”就是《左传》《公羊传》和《榖梁传》。既然柳宗元现在搬出了
我在正文会开讲《春秋》“一经三传”,“一经”就是《春秋》,“三
准了。
说:如果按照《公羊传》的这个原则来审理刑事案件,这就符合礼的标
50
教材,历来被认为是孔圣人编写的,里边奖善罚恶,蕴含着治国大道,秋》(以后还叫作《春秋经》好了,不容易引起误会)相当于一本经典
——为什么一段是《春秋经》,一段是《公羊传》呢?因为《春
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
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
《公羊传》: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
《春秋经》:
羊传》还阐发了一则火上浇油的“微言大义”:
话是这么说,可人家《公羊传》还就是那么讲的。不但如此,《公
外国军队杀进祖国啊!
自己也被一路追杀,可就算再有不平,也不能投奔外国啊,更不能带领
明问题。具体到伍子胥的例子,哪怕是父亲被冤杀了,哥哥被冤杀了,时候也要以国家为重,比如当年乒乓球选手何智丽引起的大讨论就很说
利益高于一切,所以,个人再怎么受到不公正待遇,在面对大是大非的
即便在现代社会,只要是思想觉悟不是很低的人恐怕都会认为国家
一边?![10]
投敌,是个大大的“汉奸”!儒家经典竟然会褒奖叛国行为?会站在汉奸
扬伍子胥的复仇呢?要知道,按现在的说法,伍子胥可以被定性为叛国
是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的,是要让“乱臣贼子惧”的,怎么可能去赞
可能有人觉得难以理解:《公羊传》到底是儒家的一部重要经典,51
是些牛鬼蛇神——我们可以参考一下亨利·梅因在论述古代社会的时候
其心必异”等等,意思是说:夷人们虽然勉强也被叫作人类,但其实都
后文化。至于为什么要重视“夷夏之防”,理由诸如著名的“非我族类,就知道不是好话,“夷夏之防”里的“夷”就代表了所有这些东西南北的落
不仅是“蛮夷”,通常有所谓东夷、西戎、北狄、南蛮,单从字面看
国、越国,这些国家被认为是“蛮夷”。
作“诸夏”;看不起边缘地区那些文明程度较低的国家,比如楚国、吴
心的那些文明程度较高的诸侯国,比如鲁国、齐国等等,这些国家被称
春秋大义强调“夷夏之防”,也就是说,推崇中原地带以周天子为核
就是“吴子”,指的是伍子胥的新老板——吴王阖庐。
这得通看《春秋经》才能琢磨出来,这句里带着“微言大义”的词汇
——好好看看,你能看出来里边藏着什么“微言大义”么?
联合,在伯莒这地方和楚国人打仗,楚国人被打惨了!
《春秋经》那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冬季十一月庚午日,蔡侯和吴子
《春秋经》那句话的深刻内涵的。
去发掘这些“微言大义”——在上边这两小段里,《公羊传》就是阐发
《春秋经》里被认为蕴含着孔子的“微言大义”,《公羊传》就细心
称《公羊春秋》。
辅各擅胜场,而其中最早被官方认定为经典的就是这部《公羊传》,也
《公羊传》和《榖梁传》就是留存下来的三大《春秋经》教辅。三大教
隐蔽的含义。那该怎么办呢,就需要有教辅来做补充参考,而《左传》 但这教材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内容编得太洗练了,一般人看不懂其中
52
逆不道么?!
思想怎么会赞成为了报父仇而叛国,甚至攻杀祖国的国君呢?这不是大
以后再讲。[13]
现在我们先来想想:《公羊传》为什么这样写呢?儒家
《公羊传》这段分析是对《春秋经》的透彻理解还是穿凿附会,也留待
——这一段等讲到《春秋经·定公四年》的时候再仔细来说,至于 这一战,既帮助蔡国出了气,又帮伍子胥报了父兄之仇。
夏系统里的蔡国,而作为蛮夷的吴国为了帮助蔡国,毅然和楚国作战,乐于为中原分忧,所以要夸上一夸……”[12]
这里的中原指的就是中原诸
什么这里却改称‘吴子’了呢?这是因为吴国人虽然属于蛮夷,这时候却
《公羊传》对“吴子”的那番阐释翻译过来就是:“一直都称‘吴’,为
后,《春秋经》便又恢复为用单摆浮搁的一个“吴”字来称呼吴王了。
了对吴王帮助伍子胥出兵伐楚的一种激赏。有趣的是,就在这句话之
子及楚人战于伯莒”这句话里却用了“吴子”,这可是尊称啊,这就表示
国的时候一般都会说“吴如何如何”,只用一个“吴”字,但在“蔡侯以吴
两千多年前的夷狄更让诸夏看不顺眼,所以,《春秋经》在提到吴
都有一种拒斥夷狄的味道在内。
孙中山的纲领口号有“驱逐鞑虏”,邹容的《革命军》号召“杀尽胡人”,巨人和魔鬼!更要命的是,这样一种“春秋大义”断续保持了两千多年,盛”,苏杭一带也尽是才子佳人,可当年这些地方都是“蛮夷”啊,盛产
如此)。”[11]
——现在我们很难想象了,湖南早已是“惟楚有材,于斯为
物,例如巨人,甚至是魔鬼(在东方神话学中,几乎在所有情况中都是
往往会感到几乎是自然的憎恶,这种憎恶通常表现为把他们描写成怪
说的意见:“一个原始共产体对于在风尚上和它自己有非常不同的人,53
是:司马迁是受过《春秋》学的名师传授的,在董仲舒那里听过课,所
大耻,名垂于后世”,是一个实至名归的“烈丈夫”。[15]
我们还要留意的
司马迁就背着这个包袱,所以他对伍子胥的评价是:“弃小义,雪
汉朝人思想上还普遍背着“封建社会的大包袱”。
封建为专制,但一些风俗习惯并不可能马上就扭转过来。我们可以说,另一方面,社会的运转是有着强大惯性的,时至汉代,虽然早已变
家观念比爱国观念要强得多。
血缘关系有亲有疏罢了。我在《周易江湖》里提到过,那个时代里,爱
君、大臣乃至城里的平民论起来都是一家人,只不过有大宗、有小宗,这真是社会制度不一样啊,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宗法基础上的,国
的,只是伍子胥逃得快罢了。)
也得有活口啊。(话说回来,楚王当初对伍子胥一家也是要赶尽杀绝
起人来也都是满门抄斩,把三族九族的一并株连进去,这一来,想报仇
其次。这是一种可怕的思想啊,到了专制社会可就不讲这些了,皇上杀
义!也就是说,父子天伦是儒家眼里最核心的人际关系,君臣关系倒在
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管你天王老子呢,是孝子就该报仇,天经地
更进一步,如果君对臣的迫害到了杀父之仇的地步,那就没的说
封建社会,君要臣死?嘿,那得问问凭什么!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类的观念其实都是专制社会的产物,要搁在
在家儿子孝顺父亲,在朝臣子忠于君主,也是这个道理。而大家熟悉的 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从小到大一步步做起来的,那么,本的思想有一个重要原理,大体可以叫作“推己及人”,比如我们都熟悉
以后的中国是专制社会,这两种社会形态有着本质的不同[14]。儒家原
我们还是先要分清:大体来说,秦朝以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秦朝
54
什么面目出现的——无神论的或有神论的,一神论的或多神论的,出世
从历史上来看,许许多多的思想或者信仰,无论一开始的时候是以
和平主义的、入世的伦理,并且仅仅是畏惧鬼神而已。”[16]
人报仇作为大丈夫的义务。”随即,韦伯话锋一转:“这种伦理现在成了
的“春秋大义”:“当年,连孔子都要求,把为被杀害的双亲、兄长和友
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也提到了这一则杀人复仇
义的选择就是怀揣利刃,手刃仇人!
杀,而他自己又上告无路、上访无门的话,依照儒家的观念,最天经地
除害”,这是一条被人遗忘的儒家主张。如果一个人他的父亲被官府冤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
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
无选择。”(苏轼《论范蠡、伍子胥、大夫种》:“父不受诛,子复仇,死了,就鞭打他的尸体,这都是内心痛楚的自然流露,只能这么做而别
的。伍子胥对待杀父仇人,仇人若还活着,就砍下他的脑袋,仇人若是
的是这个理由。他说:“‘父不受诛,子复仇’,这在‘礼’上是天经地义
这是一条凌厉的“春秋大义”,时至宋朝,苏轼为伍子胥辩诬,就拿
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该死,儿子就不可报仇。”(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
总结起来就是:“如果父亲是被冤杀,儿子就可以报仇;如果父亲有罪
如果再遇到徐元庆之类的案件,应该遵照《公羊传》的精神来做判决,搂出了“血亲复仇”的春秋大义,搬出《公羊传》这个大招牌,建议今后
话说回来,再表柳宗元,他老人家如今正在唐朝这个专制社会里抖
学的具体科目就是《公羊传》。
55
这倒错怪陈子昂了,就在《旧唐书·刑法志》里,陈先生针对武则
逻辑不清还鼓吹严刑峻法的家伙?
题外话之一:现在是不是有人觉得陈子昂这小子不太地道啊?是个
放松一下,扯两句题外话。
了。
——好了,至此,就是《新唐书》里关于徐元庆谋杀案的全部内容
议〉》也将附进法律文献,成为后来判决同类案件的参考。
决同类案件的参考,现在柳宗元的请求如果获准,他的《驳〈复仇
真是有实际意义。陈子昂的《复仇议》被附进了法律文献,成为后来判
前边还说过柳宗元翻故纸堆给陈年老案翻案是不是闲得无聊,看,这还
想起来了吧,陈子昂那篇《复仇议》的结尾不也有这么一句话么,我的。”
法律条文之后,以后再遇到同类案件,不能听陈子昂那臭小子的,得听
晰、论证有力。柳宗元最后一句话写道:“请把我这篇文章附到相关的
柳宗元的《驳〈复仇议〉》已经写完了,真是一篇好文章,说理清
看柳宗元。
印象中的“中庸之道”[17]
大相径庭。其间种种容后再表,我们还是先来看
至少在孔子时代,“春秋大义”对报仇还是非常嘉许的,这和现代人
有人能清楚地知道他们所信奉的东西“真正”是什么意思。
成“和平主义的、入世的伦理,并且仅仅是畏惧鬼神而已”,并且,很少
的或入世的,激进的或消极的——只要它最后流行开来,最后都会变
56
案子一直报到汉景帝这里,还真把汉景帝给难住了,这个杀人犯防
究其原因,竟是这位继母杀了防年的父亲(也就是她自己的老公)。
个叫防年的老百姓大逆不道,居然杀了自己的继母(不是亲生母亲),可错了,这样的事情还真的出现过,就发生在汉景帝的时候。当时,有
也许有人觉得这纯属伪问题,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出现——那你
办的。
不过,如果这个儿子并不是一个儒家读书人,事情也许倒没什么难
儿子的还真不好办呢。
不共戴天的,是在同一个级别上的,所以,如果真是母亲杀了父亲,做
这可是个难题哦。从《檀弓》里看,孔子认为杀父和杀母之仇都是
母亲杀死了父亲,这种情况应该“如之何”呢?
之何?”孔子回答“弗与共戴天”云云。现在我们想象一种情况:如果是
回忆一下《礼记·檀弓》里子夏问老师孔子的话:“居父母之仇,如
题外话之二:脑筋急转弯!
认识一个人真的是很难!
么好感啊!
会溜须拍马呢。再看看史书记载,好像知识分子阶层普遍对这小子没什
嗯,可也未必,如果看看他借以成名的一些文章,会发现这家伙很
位风流俊彦,自然是一身正气、忧国忧民的。
建议要行仁政。——是啊,陈子昂可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一
天统治时期的白色恐怖,又发挥了他的才子做派,搞了一篇长篇大论,年到底该怎么判呢?杀父、杀母之仇都是不共戴天,所以,防年的继母
是防年的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而防年又是自己的不共戴天的杀母仇
人……◎#¥%……※×没有250以上的智商还真想不明白!
这个难题最后是让一个小孩子解决的,这孩子当时刚刚十二岁,按
现在的标准也就是小学才毕业,他说:“所谓继母如母,但到底不是亲
生母亲,把她当作母亲是因为父亲的关系,而防年的继母居然杀了老
公,这就是主动断了夫妻的情义,于是,她既对老公失去了做妻子的资
格,又对防年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所以,防年杀母只应该判作普通的
杀人罪,而不该判作杀母的大逆罪。”
——如果你想的答案跟这孩子一样,那就恭喜你了,因为这孩子可
就是日后的汉武帝啊!
57
[8]“以罪受诛,人不怨上”,韩非子接着举了“刖危坐子皋”这个例子,又拿“以功受
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1版,引文见第316—317页)
[7]鲁迅:《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收录于《鲁迅全集》第6卷《且介亭杂文二集》,人
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459页)
[6]胡适:《论﹙春秋》答钱玄同》(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
[5]详见《史记·太史公自序》
[4]关于孔子之笔削,历代众说纷纭,此处暂不细论。
[3][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外篇二“永清县志皇言记序例”
失。”则此四字之由来亦久矣。
者,赏善罚恶之书。”《云笈七签》:“……赏善罚恶,各有职司,报应之理,毫分无
伟,此庙不毁,此字亦当不磨也。或疑此四字所出不古。按《公羊传序》疏云:“《春秋》
吴山上城隍庙头门外有墙,四面甚高广,慈溪盛小坨本以大颖书作“赏善罚恶”四大字,极奇
[2]这是一种很有民间风格的说法,参见[清]梁章钜《浪迹续谈》“赏善罚恶”条:杭州
律》应该判斩,虽然徐元庆有自首情节,但伤害罪自首也不会减刑。
[1]按唐制,理论上说,死刑判决要报到中央,最后还要由皇帝审核。故意杀人罪按《斗讼
58
们,而被分封的贵族们和诸侯国国君之间的关系与诸侯国国君和天子之间的关系非常相似。贵
种小封建,就是诸侯国的国君在自己的地盘里也像天子分封自己一样地拿出地盘来分封给贵族
[14]熊逸:《孟子他说》第一册:所谓封建,天子分封诸侯国,这是一种大封建,还有一
贬何又相悬也?”
为褒,彼同一楚子伐郑,在宣四年则谓书爵以予之,在宣九年乃谓书爵见其暴陵中华。一褒一
实。又赴告亦有详略,皆难拘为定例也。至于名称爵号,各随事之大小详略而书之,如谓书爵
名称爵号为褒贬。盖日月,史有详略,闵僖以为时远,册多脱漏;文宣以后为时近,事可据
经合纂》周梦龄、周毓龄跋:“宋吕朴向论《春秋》家穿凿之患有二:一以日月为褒贬,一以
[13]先举个质疑之说好了。[明]周统撰,[清]周梦龄、周毓龄增辑:《春秋三传通
《史通·称谓》)从这里看来,孔子比司马迁更加“政治上正确”。
所臣,虽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唐]刘知几
分,为后来所惑者也。自兹已降,论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
子。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
之折中,君子所急。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
理:“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必也正名乎!’是知名
[12]经籍当中很少有确定不移的解释,关于“吴子”的另外一种说法听上去也很有道
[11][英]亨利·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版,第五章)
他排在了孙权和周瑜之前。
轼曾在诗中写道:“仲谋公瑾不须吊,一酹波神英烈君”,甚至视伍子胥为江南第一名人,把
肆怀,维孝肆孚。我铭祠庭,示后不诬。”——后世对伍子胥推崇备至的人非常之多,又如苏
智死昏,忠则有余。胥山之巅,殿屋渠渠。千载之词,如祠之初。孰作新之,民劝而趋。维忠
烈烈子胥,发节穷逋。遂为册巨,奋不图躯。谏合谋行,隆隆之吴。厥废不遂,邑都俄墟。以
节有以动后世,而爱尤在于吴也。后九年,乐安蒋公为杭使,其州人力而新之,余与为铭也。
之兴坏废革者不可胜数,独子胥之祠不徙不绝,何其盛也!岂独神之事吴之所兴,盖亦子胥之
也。然则子胥之义又曷可少耶?康定二年,予过所谓胥山者,周行庙庭,叹吴亡千有余年。事
之利者异也。孔子论古之士大夫,若管夷吾、臧武仲之属,苟志于善而有补于当世者,咸不废
天下,岂不壮哉!及其危疑之际,能自慷慨不顾万死,毕谏于所事,此其志与夫自恕以偷一时
记》:“予观子胥出死亡逋窜之中,以客寄之一身,卒以说吴,折不测之楚,仇执耻雪,名震
塞的诗里有“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饱受卫道士们的恶骂。《伍子胥庙
子胥庙记》,盛赞先贤。——但我们仍要记住一点:王安石在北宋可是个大另类,他写昭君出
因有二:一是伍子胥的气节感动后世,二是伍子胥的遗爱仍在吴地。王安石于是写了一篇《伍
[10]康定二年,王安石经过胥山,见伍子胥的祠庙依然香火旺盛,很是感慨,认为个中原
大臣,得仇天子之谗臣,齐襄公是也。故比之曰:今世设有三法司枉挠人命,视此文。
之曰:今世家长杀雇工非道,视此文。凡臣民不得仇天子,得仇天子之臣;不得仇天子执法之
丙问复仇之节。答曰:何休曰:“诸侯之君与王者异,义得去,去则绝。伍子胥是也。”故比
[9]对这一层“春秋大义”的阐释参见[清]龚自珍《春秋决事比》“人伦之变篇答问”:
悦,形于颜色,臣见又知之。非私臣而然也,夫天性仁心固然也,此臣之所以悦而德公也。”
公之狱治臣也,公倾侧法令,先后臣以言,欲臣之免也甚,而臣知之。及狱决罪定,公憱然不
而子何故乃肯逃我?我何以得此于子?”刖危曰:“吾断足也,固吾罪当之,不可奈何。然方
中,吏追不得,夜半,子皋问刖危曰:“吾不能亏主之法令而亲刖子之足,是子报仇之时也,曰:“尼欲作乱。”卫君欲执孔子,孔子走,弟子皆逃,子皋从出门,刖危引之而逃之门下室
外储说下》:孔子相卫,弟子子皋为狱吏,刖人足,所刖者守门,人有恶孔子于卫君者
赏,臣不德君”对举。“刖危坐子皋”是说孔子的学生子皋做狱吏的一段故事,见《韩非子·族们也有自己的领地和军队,诸侯打仗的时候,贵族们要带着自己的私人军队出征,这是他们
应尽的义务。到了所谓礼崩乐坏的时候呢,诸侯们对天子不大恭敬了,开始有僭越的举动了,同样地,贵族们对诸侯也不大恭敬了,也开始僭越了。而正如同大的诸侯有实力轻视周天子一
样,大的贵族家族也有实力来轻视诸侯,所以孟子才会说那句“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
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这个“家”,既不是我们现代人一夫一妻一小孩的
家,也不是以前什么四世同堂之类的家,而是贵族的大型家族,有领地,有军队,有相当大的
政治权力。……封建封建,是分封制的社会体制: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
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相当的自主权,这才是封建社会。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就把分封制改为
郡县制了。秦朝之后,历代政权基本上一直延续着郡县制的政治体制,虽然也曾经陆续有过分
封,但都是以郡县体制作为主体的。而秦朝之前,虽然也有郡县制,但那都是零敲碎打,而
且,那时的郡县,其实质和秦以后的郡县很不一样,社会制度的主体还是分封制。所以,比较
准确的表达是:秦始皇结束了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所以呢,要说什么封建社会的历史包袱,秦、汉之际的人的确还有这个包袱,而在现代,在两千多年之后的我们的身上,早就没有这个
包袱了。——可是,解决了这个问题,新的问题又来了:我们身上的包袱如果不是封建社会的
包袱,那又是什么包袱呢?答案是:是两千年的集权专制传统的包袱。
[15]《史记·伍子胥列传》: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
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
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16][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
221—222页)。该书这一节的小标题是“儒教的和平主义本质”,是说儒教的和平主义特性在
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升级,从孔子提倡复仇发展到乾隆皇帝的“唯使生灵免遭涂炭者可治天
下”,这是“统一帝国发展的最终产物”。这像是在说孔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并不那么“和
平”,但韦伯又在注释里提到了“据说孔子本人声称不懂军事事务(《论语·卫灵公篇》:卫
灵公问陈(阵)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尝学
也。’)”——在我看来,孔子思想保留着一些部族时代的古老习俗观念,这也许是对他之所
以赞成血亲复仇的一个合理解释。
[17]“中庸之道”大概要算是儒家概念中被误解最深的一个。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看我的
《周易江湖》:“庸”在这里的意思其实是“常”“平常”,如果说我“庸言之信”,那就是
说,我这个人平常一贯说话都很靠谱,很有分寸,从来都不忽悠谁。“庸”字后来才有了“平
凡”的引申意,大家可别以为这个意思是一开始就有的。如果好好读读“四书”,我们会发
现“中庸”这个概念和我们望文生义想当然的那个意思完全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孔子真正讲
的“中庸”和我们平日里认为的“中庸”恰恰能构成一对反义词。“中庸”本来是儒家修身的
最高境界,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中”就是不偏不倚,既不过头,也无不及,还有,坚持原
则,自己有主心骨,不管潮流怎么变,不管生活怎么苦,也会坚持原则不动摇;“庸”就是一
贯如此,好比实事求是是一个人的原则,那他无论在哪里都会实事求是,面对鲜花和掌声他会
实事求是,脖子上架着钢刀他一样会实事求是。所以,中庸的人是伟大的人,在社会上根本是
凤毛麟角的,孟子说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才是真正的“中庸”。……我们平日里说的“中庸”其实在孔子眼里根本就是“乡愿”,这种人是他老人家最最深恶
痛绝的。孔子如果知道两千多年后的中华儿女普遍把他最推崇的“中庸之道”当成了他最痛恨
的“乡愿”,那得是什么心情啊!
59
60
可前边讲过,在唐朝,礼是立法的根本精神,或者说,儒家思想是
决,没说的,判梁悦死刑好了!
可能会觉得:这有什么为难的,管那个礼干什么呀,法律问题法律解
先说说皇帝的为难。这案子如果换到现在可能就简单多了,不少人
的前半段,还有后半段留待一会儿再讲。
——诏书如果真这么下,皇帝就该威严扫地了,所以,这只是诏书
呀,礼和法说的不一样,这案子没法判啊!”
父之仇不共戴天,梁悦做的没错;可按法说,杀人就应该偿命。哎呀
央,没多久,朝廷下了诏书,发布了最高指示,说道:“按礼来说,杀
伙手刃杀父仇人秦果,随后到衙门里投案自首。这案子照旧惊动了中
在唐宪宗时代,又出了一个徐元庆谋杀案的翻版:有个叫梁悦的家
类似事件,其中也不乏耐人寻味的故事。
是表彰孝义的一个具体体现。就在徐元庆小传之后,还紧跟了一系列的
《新唐书》发扬了《春秋》的惩恶扬善精神,《孝友传》的设立自
好了,让我们继续前进。
(二)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
61
职方员外郎就是大文豪韩愈。我们读一下大文豪是怎么写官样文章的:
郎的书面意见——这是一篇值得细细品味的好文章,原因之一是,这位
的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了,《新唐书》里只收录了一份当时一名职方员外
尚书省是中央头等大机关之一,这机关里的精英们当时是怎么商量
看来皇帝也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办,把皮球踢给尚书省了。
好好讨论一下吧。”
治国的根本,所以梁悦杀人案不能小看。这样吧,把这案子交给尚书省
宗元谁对谁错大家还没有论明白呢。所以,诏书接着说:“礼和法同是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回却没提徐元庆这个茬儿,也许是陈子昂和柳
啊!
有人可能会问:不是已经有了徐元庆的案例了吗?可以拿来参考
事人该会如何地抓耳挠腮。
只有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才能体会出当礼和法出现矛盾的时候,那些当
所以,礼是法的核心精神,儒家思想是国家法律的意识形态准绳。
是以礼治国、以德治国。
律精神是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或者说,形式上是以法治国,核心却
大臣的奏议里尽是些引经据典的话)。其核心意思就是讲咱们唐朝的法
通“十三经”,读历史就总有障碍,就拿“二十四史”来说,皇帝的诏书和
不像一部国家法典的总序,倒更像是腐儒写的八股文(所以说读不
儿“《易经》说如何如何”,一会儿又是“《春秋》说如何如何”,根本就
儿“《周礼》说如何如何”,一会儿“《尚书》说如何如何”,一会
臣(也是唐太宗的大舅哥)长孙无忌写的一篇很长的序言,序言里一会
立法的根本精神。如果读读《唐律疏议》,开头部分是唐太宗时代的名
62
文允许儿子可以给父亲报仇,恐怕就会有人来钻法律的空子。唉,法律
会伤了孝子的心(咱们以孝道治天下,哪能这么做呢!)可法律如果明
这也是有道理的。咱们想想,如果法律明文禁止儿子给父亲报仇,这就
话,后人遇到这类案子的时候也就不会为难了。为什么法条里不写呢,讲过,没人把这当犯罪,按说这是最应该写进法律条文里的,那样的
韩愈说:子报父仇这种事在《春秋》《周礼》以及诸子书里都没少
休的味道。
的是,要细细品味文中的语气,体会那种磨磨叽叽、拖泥带水、欲说还
我前边说这篇文章值得细细品味,不仅仅因为作者是韩愈,更主要
者,事发,具其事下尚书省,集议以闻,酌处之。”则经无失指矣。
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宜定其制曰:“有复父仇
称将复仇先告于士,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于今者;或为官吏所诛,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者。《周官》所
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称,可议
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
下之辞,非百姓相杀也。《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
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
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子
《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者,宜
没其文于律者,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以议也。
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
伤孝子之心;许复仇,则人将倚法颛杀,无以禁止。夫律虽本于圣人,有非而罪者。最宜详于律,而律无条,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
子复父仇,见于《春秋》《礼记》《周官》,若子史,不胜数,未
63
调解仇怨的具体办法是这样的:调解杀父之仇,就要让凶手躲到海外
来评判是非,凡有过失伤害了别人家的牲口和家禽的,也要同样办理。
盾,要使大家过上和谐的生活。凡有过失伤人者,调人要和乡亲们一同
“不同国”。全段的意思是说:调人的职责是调解人民群众的内部矛
元为徐元庆做辩护的时候也引过这一段内容,也和韩愈一样省略了那个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给“调人”这个职位所做的岗位描述,前文中柳宗
雠之则死。凡有斗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弟。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
弟之雠,不同国;君之雠视父;师长之雠视兄弟;主友之雠视从父兄
如之。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
的:
——这句话的出处是《周礼·地官司徒·调人》,上下文连起来是这样
核对《周礼》原文,就发现韩愈在句子中间漏写了“不同国”三个字。
引用完整,他引的是“凡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可我们如果
被列入官学“九经”,后来也进了“十三经”。韩愈这里对《周礼》并没有
礼》旧称《周官》,是一部来路不明的经典,[1]
是“三礼”之一,在唐朝
引经据典是必要的,韩愈接着便引述了《周礼》的相关内容。《周
执法者心领神会了。
韩愈的意思大概是:法律对这个问题不便明说,但意在言外,要靠
呀。
虽然是圣人制定的,内容好得很,可执行法律的官吏却只是一些普通人
64
候是怎么做的:
我们可以简略看一下努尔人的豹皮酋长在“调人”工作遇到阻力的时
事。
视“礼”。这样看来,如果真让孔子搞成了“克己复礼”,怕也不是什么好
在那些原始的部落当中,“礼”就越是丰富、越是仪式化,人们也越是重
当古老的。而更加耐人寻味的是,从种种的人类学著作来看,似乎越是
们这样一个事实:历来被传为周公制作的“礼乐”,其真正源头可能是相
人”简直就和努尔人当中的“豹皮酋长”如出一辙。这大概也能够启示我
查德的名著《努尔人》吧,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周礼》所描述的“调
里一些土著部落的生活方式,比如,我们就看看人类学家埃文斯-普理
风的一种较为真实的写照——如果我们参照一下当代世界若干偏僻角落
的真实性。就拿这个“调人”的岗位描述来说,它很可能是对原始部落遗
部古代的乌托邦著作。但是,我们显然不能因为它的“乌托邦”就怀疑它
的确,对于《周礼》一书的性质,现在占压倒性的意见是:这是一
代眼光来看也真够别开生面的。但问题是:这是真的么?
这就是《周礼》对“调人”的岗位描述,看上去还真够详细的,以现
此后看这吵嘴打架的双方谁先动粗就惩治谁。
可报仇。凡有吵嘴打架的,就去评理调解,调解不了的,就登记在案,的,就要安排凶手和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住,还要劝说被害者家属不
凡“杀人有反杀者”,就告知天下各国缉拿凶手。凡杀人而符合道义
不听劝,不肯逃走,那君王就授予调人瑞节去抓他治罪。
杀兄弟之仇办理,杀主人和朋友之仇照杀叔伯兄弟之仇办理。如果凶手
仇,就要让凶手躲到国外去;杀君之仇照杀父之仇办理,杀师长之仇照
去;调解杀兄弟之仇,就要让凶手逃到千里之外去;调解杀从兄弟之
65
错,说它是“法”也一样成立——在部落社会的背景下,似乎根本就不存
是的,这种“习俗性的、仪式性的运作步骤”,说它是“礼”自然没
别,并非因为它们面貌相似,而是因为它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东西。
或许在于:“礼”就是“法”,“法”就是“礼”——这两者之所以没有区
那么,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豹皮酋长行使调人职责的时候,好像并不存在什么“礼”和“法”的冲突,意义的,尽管它不足以确证我们此刻所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看到,在
——这段文字对我们了解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是有些参考
事先就知道并在他们的算度当中已有考虑的。[2]
律令,而是世仇调解中的一种习俗性的、仪式性的运作步骤,这是人们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酋长的诅咒本身并不是调解的真正
后发动世仇争斗时被杀死。他的话得到了其他人的支持。
这头公牛杀掉,这样,拒绝他的调停的那个宗族的成员们便可能会在以
接受酋长的调停,酋长就会牵走一头短角的公牛。在诉求神灵之后,把
意接受赔偿。”我的一个提供信息者进一步补充道:如果人们坚持拒绝
膊,不让他刺伤母牛,喊道:“不!不要杀死你的牛,算了吧,我们愿
护了他们作为亲属的尊严之后,死者家族成员之一便会抓住他高扬的胳
矛要杀掉母牛,但这只是在人们担心他把长矛刺向母牛时才如此。在维
且他们把长矛掷向敌手将是徒劳的。人们告诉我,接下来他就会举起长
说如果受害一方坚持复仇,那么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会死于这种努力,并
诅咒他们。他会牵来一头母牛,用草木灰擦它的后背,并开始吆喝它,他们相当固执地拒绝调停,酋长便很可能会恐吓说要离开他们的家宅去
处于同样的困境时,他便可能会也不听他们的话。但有人告诉我,如果
酋长的恐吓至多也只不过是说如果亲戚们不听他的话,那么当他们
66
带就都属于“海外”,海南岛大概得算当时的“天外”了。
时候的“海外”应该指的是“蛮夷”地区,比如现在的湖南、湖北、江浙一
外”是最近的地方,再远一些就是“千里之外”,最远的是“海外”,但那
个“国”就是前文所讲的“邦国”的意思——从这一段的上下文来看,“国
行为规范)表现得非常细腻,其中说到“国外”和“不在同一国居住”,这
《周礼》这一段对“调人”的岗位描述就把“礼”(在这里意指具体的
人”。
对豹皮酋长有了简单的了解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周礼》中的这个“调
圈子,他眼中的《周礼》自然尽是圣人之法,是无可怀疑的。那么,在
家和社会学家如此赤裸裸的“非礼”的文字,他还只能在儒家典籍里转转
当然,韩愈这时候还读不到埃文斯-普理查德和帕累托这些人类学
人”之分。[3]
的一种基本需要,不仅在人类社会,就连动物界都有“上等人”和“下等
曾经指出:尊卑贵贱的角色区分是人类的基本情感之一,也是人类社会
一“礼”的基本功能也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属于文明社会的产物——帕累托
事情也许还不仅如此,甚至,即便是“区别贵贱尊卑等级”这
现。
者曾经是一体的,这才有了徐元庆案和梁悦案那种困惑人心的场面出
赋予了神圣的光环以及与时俱进的崭新功能,而后,人们又忘记了这两
场面就不会出现了。或许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礼”“法”分家,又双双被
元庆和梁悦案件如果拿到豹皮酋长那里去解决,也许这令人困惑的两难
我们从努尔人的豹皮酋长来揣度“礼”和“法”的原始形态,那么,徐
说法,是否也是这个意思呢?
在“礼”和“法”的任何区别。那么,中国古代经学家有所谓“礼就是法”的
67
对努尔人社会构成的误解,因而看不清它的基本原则,为了表明这一
如果认为“豹皮酋长”是一个政治代理人或是裁决权威,将会导致
——埃文斯·普理查德这样说道:
性。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豹皮酋长通常都是些没有什么后台的家伙
更多地靠的是“仪式性的潜能”,而不是自己“一朝权在手”式的主观能动
落中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再者,即便是他在行使本职工作的时候,他也
他也并不是我们习惯概念中的那种酋长,除了排解凶杀纠纷之外他在部
——看似如此,其实并非如此,豹皮酋长可绝对不是法官,而且,里,豹皮酋长不就是在纠纷中扮演着法官的角色么?
按照我们的常识,案子当然要交给法官来做裁判,即便在部落社会
判,这……
来裁判,都是要命的问题。如果是岳飞杀了金兀术,案子交给秦桧来
的。但这话说起来容易,具体到个案当中,怎样才算合乎道义,又由谁
如果按照《周礼》的说法,只要合乎道义,私下杀人就是被允许
了,封建时代的“邦国”已经不存在了。
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住”这句,大约是因为唐朝已经是大一统的王朝
住,还要劝说被害者家属不可报仇。”韩愈省略了当中“就要安排凶手和
句:“凡杀人而符合道义的,就要安排凶手和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
韩愈在梁悦案中引述的《周礼》文字就是上文中相当靠后的这
大多是取后一种解释的,还是这个解释更合情理。
又像是指官府诛杀罪人之后,罪人家属生事寻仇——古人注释《周礼》
了人,而其他人又为被害人报仇杀了那个凶手,但联系上下文来看,这
“杀人有反杀者”这句话我没翻译。从字面上看,这好像是说有人杀
68
很难用经义做与时俱进的修饰,比如“国外”和“海外”这些说法显然已经
而且,《周礼》对调人的那一整段岗位描述也因为太过具体,所以
酋长(调人)也早已变成后台强硬的暴力执法机关?
韩愈这时却早已变成由专制权力来解决,既没有后台也没有权力的豹皮
那么,事情是不是这样的呢:原本是由社会习俗来解决的问题,到
现在却都成了要命的问题。
中,“怎样才算合乎道义,又由谁来裁判”,这原本也许都不是问题,而
中,老名词早已被赋予新概念了。于是,在对某一起凶杀案的裁决
是的,豹皮酋长(调人)还在,礼治规范还在,但在社会的发展
眼下所面对的这个尴尬呢?
记载下来,这记载继而又被奉为圣典,那么,是不是也有可能出现韩愈
岁月,进而发展出了辉煌的文明,这时候,有人把上古遗俗半真半假地
的“礼”,或者所谓的“法”。设想一下,假定努尔人又度过了漫长的历史
能“有序”,靠的就是社会习俗的规范力量——这也就是我们所谓
努尔人的社会是一种“有序的无政府状态”,之所以既“无政府”还
各方在期望事件恢复到正常状态时达到这一目的。[4]
望使事件得以解决时,酋长的介入才会成功。他们是一种机制,使群体
层的敌对,至少在当时如此时,他的调解才能成功。只有在争执双方希
且只有在双方都承认有社区上的联系,并且他们都希望避免激化到更深
区做后盾来支持自己。他只不过是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一个调停人,而
法迫使人们偿付或接受“恤牛”。他没有有权势的亲属或人口众多的社
直。对努尔人来说,永远不会发生任何需要裁决的情况。因此,酋长无
述过,他没有裁决或执法的权威。他没有责任对凶杀的案件决定是非曲
点,我们就不得不解释清楚他在世仇调解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已经讲
69
韩愈还算个实诚人,在儒家经典里转了两圈,最后说:看来这种案
吧!”
所以韩愈发牢骚:“这不是挤对人么,这个条文设计得也太绝了
可风声不就走漏了么,以赵师韫堂堂御史,整治一个刁民还不容易!
高官,徐元庆倘若真的到公安局先备案去,就算公安局那边真能同意,一介草民,无权无势,只有一条豁出去的老命,而仇人赵师韫却是朝廷
咱们好好想想,就拿徐元庆谋杀案来说吧,想要报仇的徐元庆只是
法律简直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不同意怎么办,即便不存在这个问题吧,韩愈接着发表议论说:“这种
去把仇人杀了就不算你犯罪。”——下文也没说备案的时候如果公安局
是:“报仇当然是可以报的,但是,得先到公安局备个案,你备完案再
作“士师”的长官,简单讲就是公安局局长。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
士”的“士”,应该不是指周代一般意义上的贵族的“士”,而是指一种叫
书于士,杀之无罪”出自《周礼·秋官司寇·朝士》,这里所谓“书于
韩愈引完《公羊传》,又引了一回《周礼》。这句“凡报仇雠者,少了。
公羊高,公羊是他的姓。——中国古时候有很多怪姓的,后来就越来越
传》之所以叫《公羊传》,据说是因为搞出这门东西的人是战国时候的
不错,韩愈这里说“公羊子”,就是不称书而称人,要知道,《公羊
传》里的话么!
诛,子复仇可也。”——好眼熟啊,这不就是前边一再提到的《公羊
法宝,他紧接着又引述了一位“公羊子”的话。这位公羊子说:“父不受
不适应唐代社会了。但韩愈到底是韩愈,除了《周礼》之外他还有别的子还真不能在法律条文里给明确规定出来,我看不如这样好了:但凡有
这种为父报仇的案子,就交尚书省让大家一起商议,具体问题具体分
析,把商议结果报给皇上,由皇上最后来酌情处理,这样做才是符合儒
家经典的核心精神的。
——这等于引经据典了半天,可还是没有一个明确意见。但是,韩
愈这个不是明确意见的意见也许还真起了作用,最后,念在杀人犯梁悦
为父报仇又主动投案的份上,只判了他一个流放。
既没杀他,也没放他,却判了个流放,这大概是个折中的办法吧。
徐元庆和梁悦两个案子的前前后后为我们揭开了“春秋大义”的一
角。现在人们已经普遍对儒家精神很陌生了,甚至包括不少鼓吹复兴儒
家思想的人。有人以为儒家讲道德、讲做人,有人认为儒家讲究以和为
贵、和稀泥、打太极拳,也有人说儒家经典都是知识分子闷在书斋里搞
的寻章摘句,看看,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吧?
我上边讲的是唐朝的事,如果把时间再往前推,推到汉朝,这就是
儒家思想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实际功用的最早的时代。那么,我们先来想
一个小问题:如果徐元庆和梁悦这两宗谋杀案发生在汉朝,官府会怎么
判决呢?
70
页):无论下等人,还是上等人,都有等级的情感;在动物界可以观察它,在人类社会更为普
[3][德]帕累托:《普通社会学纲要》(田时纲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1版,第153
描述》(褚建芳、阎书昌、赵旭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00—201页)
[2][英]埃文斯-普理查德:《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
楚。
大:有人怀疑它是伪造的,有人说它是乌托邦式的,直到现在,对作者和成书时间还是搞不清
当中最为晚出的一部,内容从字面上看是周公制定的政治制度,但真相是否如此,历来争议很
[1]简单来说,《周礼》很可能是河间献王刘德在汉景帝时代从民间搜罗来的古书,是经典遍;甚至由于人类社会相当复杂,似乎缺乏这些情感,它们就不能继续存在。等级可以变化,但在社会中永远存在,尽管它们宣布人人平等;这里形成某种暂时的封建制,从最高统治者到
最卑贱的臣民应有尽有,譬如,在法国和意大利所看到的那样。我们可以把个人感受到对参加
的集体或其他集体的差异情感、被它们赞同和欣赏的愿望,放在等级情感之中。
[4][英]埃文斯-普理查德:《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
描述》(褚建芳、阎书昌、赵旭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00页)
71
72
无伤,可赵君安的三个儿子却死了个干净。
在这个时候闹了一场瘟疫,等瘟疫一过,奇事出现:杀人凶手李寿毫发
偿不可,把那李寿搞得提心吊胆。可说来也巧,也许是老天爷保佑,偏
可那三个儿子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立志为父报仇,非要让李寿血债血
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名叫赵娥亲,此时已为人母,就算是外姓人了,赵家的人当然不干了。要说赵家也算得上人多势众,赵君安一共有三个
第一名死者名叫赵君安,他是被同县的老乡李寿所杀。这事一出,气。
个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却在天灾人祸中先后死了好几口子,颇有几分戾
事情以杀人开始,以死人为过程,最终又以杀人结束。这虽然只是
《列女传》的版本好了。
件事写成了一篇短篇小说。那么,为了照顾本文的可读性,我就说说 梗概,总共几十个字而已,可要说详的,皇甫谧的《列女传》简直把这
这件事都有记载,内容有详有略。略的比如《三国志》,只交代了一个
东汉末年,在甘肃酒泉发生过一起极著名的谋杀案。好几部文献对
仇大义——爱德华·泰勒的人类学解释
娥亲案、康买得案和阳球灭门案看《公羊传》的复
(三)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从赵
73
天。
一天……
女传》给我们描述了一个古龙式的场景:那是光和二年二月,上旬里的
再长的等待也是有终点的,大对决终于就要发生了。在这里,《列
牙、发着狠:“你们就等着瞧吧。”
冷言冷语比冷风还要刺骨,但赵娥亲也不分辩,只是默默地咬着
不成,不过是做个样子罢了。
了。邻居们开始笑话赵娥亲了,是呀,女流之辈,难道还真能提刀杀人
里磨刀——这么多年磨下来,就算是青龙偃月刀也得被磨成小片儿刀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年,李寿还照旧带刀骑马,赵娥亲也还照旧在夜
觉又回来了。
寿出门一定带刀骑马,再不敢有丝毫懈怠,瘟疫之前那种提心吊胆的感
儿童,可俗话说得好,妇女能顶半边天,我还是小心为上!”从此,李
很快就被李寿知道了。李寿再不敢大意,心想:“别看赵家只剩下妇女
备,上街买了把快刀,没事就在家里磨刀。一个县城没有多大,这消息
为父报仇的重任压在了赵娥亲一个弱女子的肩上。赵娥亲着手准
说:“李寿,你小子等着,我非得亲手宰了你不可!”
这话很快就传到了赵娥亲的耳朵里,赵姑娘怆然流泪,恨恨地
现在只剩下妇女儿童啦,再没什么可怕的啦!”
祝一下,李寿大摆筵席宴请宗族亲属,席间乐呵呵地对大家说:“赵家
人了。李寿后顾无忧,禁不住挑大指赞叹老天爷的好眼神。喜事总该庆
赵家这就等于绝了户,男丁全死光了,只一个女儿这会儿也算外姓冷天。
冷的天上挂着白的太阳。
这是西北甘肃,是冷风、黄沙和双旗镇刀客的老家。
在都亭近处,赵娥亲怀揣利刃,乘鹿车,静静守候。而就在路的尽
头,李寿快马轻刀,越来越近了……
还得说皇甫谧厉害,这段描写比亲眼看见的都真:赵娥亲是怎么动
作的,李寿又是怎么反应的,比武侠小说还要热闹。接着,在一场激战
之后,李寿受伤落马,正掉在路边的沟里。赵娥亲紧追不舍,挥刀再
砍,眼看着李寿逃不过了,可这刀却不知道砍在了什么地方,竟然断掉
了。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赵娥亲突然想起了无名刺杀秦始皇的策
略——看电影不是白看的,赵姑娘把断刀一扔,扑上去就抢李寿的腰
刀。也得说赵娥亲出招够快,从开始伏击直到现在,李寿被逼得连拔刀
的工夫都没有,自己的佩刀还在腰间没出鞘呢。
李寿也急眼了,连忙护住佩刀,紧接着大喝一声,一个燕子三抄
水,又一个细胸巧翻云,再接一个梯云纵,从沟里跳了起来。生死就在
一线间!
真要等李寿站稳脚跟,再把刀拔出来,赤手空拳的赵娥亲是说什么
也敌不过的。夺刀不成的赵姑娘在最后关头使出了压箱底儿的绝技——
这就得读皇甫谧的原文才能感受到那种异乎寻常的震撼:赵娥亲“挺身
奋手,左抵其额,右摏其喉,反复盘旋”,——这就是说,赵娥亲硬是
用一双女人的巧手把李寿这个大男人的脑袋给拧断了!
74
75
两汉时期,这类血亲复仇的事件屡见记载,对于报仇者,官府通常
落得善终。——好人有好报的例子不多,庞淯得算一个。[2]
样,虽然一度曾因大义所在而把自己置之死地,却幸而有惊无险,最后
概就要归功于母亲的“身教”吧。更加值得欣慰的是,庞淯也像她母亲一
风范,几次三番在生死关头舍生取义,是一位响当当的英雄豪杰,这大
有名有姓,叫作庞淯。母亲英雄儿好汉,庞淯在长大成人以后大有其母
这件事还有后话,连带交代一下。赵娥亲不是有个儿子么,这儿子
了。[1]
之赵娥亲这块碑可是大不一样,而后世那些贞节牌坊就更不可同日而语
习的好榜样。——看看,同样是“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徐元庆的碑比
治罪,反而被“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被朝廷树为活典型,成了大家学
联名表彰赵娥亲的大无畏精神。事情的结果还算喜人:赵娥亲不但没被
感动。后来,官方附和民意,甘肃一带的高级长官们一同向中央上表,评论,这案子实在是社会影响太大了,赵娥亲的遭遇也实在让人敬佩和
悲喜慷慨嗟叹也”,各大论坛一连多日全是关于赵娥亲杀李寿案的网友
这消息一传出来,“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
“调人”的调解,逃走也就是了。)
来人还是要多读书的,赵姑娘如果读过《周礼》,就应该听从长官这位 就该领受国法。就这样,任凭长官怎么劝,她就是赖在衙门不走。(看
这真是个有人情味儿的地方官啊。赵娥亲却不领情,说自己杀了人
罪,宁愿挂冠辞职,也执意要放赵娥亲回家。
失措。地方长官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得深受感动,不忍心治赵娥亲的
路上,赵姑娘步态从容,神情不改,哪有一点点弱女子杀人之后的惊惶
毙敌之后,赵娥亲随即砍下李寿的人头,提着它去衙门自首。这一
76
——很可能还是那部《公羊传》。
那么,这部骇人听闻的《轻侮法》的立法精神是从哪儿来的呢?
吧,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
仅仅受了一些窝囊气,做儿子的也应该去杀人来给爸爸出气!放手去杀
人报仇,而西汉这部《轻侮法》却暗示大家:别说爸爸被杀,就算爸爸
够狠吧?徐元庆、梁悦、赵娥亲他们都是因为爸爸被杀,这才去杀
定。
以免除死罪。——这可不仅仅是“礼”的说法了,而是国家法典的明文规
如果因为爸爸受了别人的侮辱,儿子杀死了这个侮辱爸爸的人,儿子可
持。东汉有一个不长的时期里曾经颁布一部《轻侮法》,内容大体是:
阳球的这种作风和当时社会的这种反应甚至还能得到法律的部分支
哦。[4]
加骇人的是,阳球居然还被举荐为孝廉!看来孝廉可不都是善男信女
球,这位灭门惨案的制造者,不但未受到法律追究,甚而从此成名!更
辱,他便纠结了几十个古惑仔,一股脑杀光了那郡吏全家。而这位阳
过了火,也不算什么。——东汉有个叫阳球的,因为妈妈受了郡吏的侮
甚至,不但血亲复仇“以直报怨”受到嘉许,就算“以过分报怨”、搞
复仇精神,这是我们现代人不容易想见的。
几分侠气,正所谓“一饭之恩必偿,睚眦之仇必报”。儒家讲《春秋》的
伪之徒甚至示德于人来博取名声。其实,汉朝风气绝非如此,反倒很有
古人,常常以为儒家思想把古人们熏陶得都有以德报怨之风,[3]
其中虚
彰),民间也全是一片赞誉之声,这就是当时的风气。我们现代人想象
都是网开一面的(像赵娥亲的例子,官府不但赦免其罪,而且立碑表
77
A:◎#¥%……※×
人!
Q:啊?有秘密哦?!什么秘密啊?悄悄告诉我,我保证不告诉别
A:这是因为有所隐晦啊。
什么没记呢?
Q:鲁隐公死了,按规矩《春秋经》应该记一下他的下葬呀,可为
的。这一段按现代习惯翻译过来就是:
传》的文体很是有趣,是自问自答式的,而且问题和答案还是逐步递进
先是《春秋经》说鲁隐公死了,然后《公羊传》来解释。《公羊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仇,非子也。”
也。
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
何隐尔?弑也。
何以不书葬?隐之也。
《公羊传》: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春秋经》:
我们看看《公羊传·隐公十一年》:
78
是的话,他老人家是拍脑门凭空想出来的呢,还是有什么我们所不了解
为什么春秋大义会嘉许血亲复仇呢?这规矩是孔老夫子制订的吗?如果
这个问题我可回答不了,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想下一个问题吧:
直没提张敏这事呢?
的意见书里所表达的意见正和张敏的说法如出一辙。嗯,可韩愈怎么一
——韩愈应该是读过《后汉书》的,回想一下前文,他在对梁悦案
里,因为那是很容易让坏人钻空子的。[5]
仇”的说法,这没错,但我们不应该把这个精神具体落实在法律条文
辙么?不是的,张大人的意思是:虽然春秋大义有这个“儿子为爸爸复
在提议废除《轻侮法》的奏章里居然也提到了这句名言——这是南辕北
子”(不复仇,非子也)赤裸裸地支持子报父仇;有趣的是,东汉张敏
《公羊传》的这句“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配当儿
——看来徐元庆和梁悦有点儿生不逢时哦。
配当儿子。”
果不去讨伐杀人犯就不配为臣;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
《公羊传》接着引用一位子沈子前辈的话:“国君被谋杀,臣子如
没良心的大臣。
载他的下葬,《春秋经》之所以不记载鲁隐公的下葬,是为了挤对那些
murder而死的,可大臣们却nobody revenged their dead king,××所以不记
次都发不上去。嗯,好啦,现在调整后重发:因为鲁隐公是被鲁+桓+公
A:不好意思,因为有所隐晦,所以有好几个敏感词,搞得我好几
Q:嗯?!——你说什么呢?
79
如在澳大利亚的土著当中就有这种习俗:当某一家庭成员杀了人,其余
老习俗,甚至,被连累的那三族、九族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冤枉的——比
酷刑或许也并非完全出自君主的专擅,而同样部分地源于血亲复仇的古
代也曾经是这个样子,更有甚者,就连灭三族、灭九族这样令人发指的
这是对土著习俗的研究,我们很容易想象:或许孔子之前的氏族时
来对待他;而他也就成了共同蔑视的对象。”[7]
将悲叹、哭泣,因为她生了这样的败类儿子;他的父亲将以轻蔑的态度
一个姑娘都不会同他讲话;如果他有妻子,那么她将抛弃他;他的母亲
成,那么任何一位老太婆都将会嘲笑他;如果他没有结婚,那么甚至连
的义务,土著被号召去完成这个义务。如果他忘记了这个义务而没有完
德华·泰勒引述乔治·格雷的话说:“为最近的亲属之死而复仇,是最神圣
的。——这个问题留待后文再仔细交代。另外,正如人类学的老前辈爱
同的内涵,在土著社会里,仇杀不仅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非常必要
劳斯在对土著的研究中发现:相互间的仇杀居然和相互间的馈赠具有相
现代人类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或许不那么确定的线索。列维-施特
什么渊源呢?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呢?
的归纳和条文化。血亲复仇,如果它曾经也是一种社会习俗的话,会有
道,法律很少是凿空而来的,而往往是因循于习俗,或者说,是对习俗
如果把春秋大义里的血亲复仇看作一种法律设计的话,那么我们知
走了,应该怎么办呢?
太人那句著名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那么,如果亲人的生命被人夺
果我们把“直”理解为“等值”的话(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这就相当于犹
我们知道,孔子并不赞成“以德报怨”,而是主张“以直报怨”,[6]
如
的隐蔽渊源呢?的成员自然而然地承认他们也有罪。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如果那个杀
了人的罪魁祸首逃跑了,这时候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又该找谁来负起
这个责任呢?
爱德华·泰勒为我们解释说:“如果杀人者消失不见了,该怎么办
呢?这种情况在这类蒙昧地区和居民很少的地区,是很容易发生的。土
著的习俗就接受了古代的学说,罪犯的整个家族都负有责任;所以当杀
人的事已经众所周知的时候,特别是当真正的罪犯消失不见的时候,罪
犯的亲属就要以逃跑来自救。甚至七周岁的儿童都知道,他们是否跟杀
人者有亲戚关系,假如有,就要赶快躲藏起来。在这里我们得出了两个
原则,任何一位研究者如果他是从最早阶段按迹探求法律学的历史的
话,他实在应该把这两个原则清楚地记住。他将在近亲复仇的原始法律
中看到,社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利用了把人跟低等动物区分开的近亲复
仇的天性;同时由于认为整个家族对它的每一成员的行动都负有责任,社会就利用家族对每个人的影响力,作为保持人们之间和平的手段。无
论是谁,看到近亲复仇的影响时就不能否定它的实际合理性,也不能否
认它在那种还没有专门的法官和刽子手的阶段上,对于制止人的暴行的
益处。”
不仅如此,泰勒的研究还告诉我们:“当转到研究高级文明水平的
时候,我们在古代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中仍然遇到了近亲复仇权,但是
它已经被文明逐渐改变了形态。”[8]
这句话正好适用于我们在上文看到
的这两个案例,而对下文将要出现的案例也将同样适用。看,汉唐两代
文明鼎盛时期的法律制度竟然会在原始部落那里找到可怕的源头,而在
儒家思想的精心包装之下却一点儿也看不出蒙昧的痕迹——这是不是很
容易让人联想起帕累托的“剩遗物”和“派生物”这一对著名的概念呢?
80
81
不该判罪。”后来果然诏书下达,免了康买得的死刑。[9]
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这样看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
凶,估计拉不开架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先王制定刑
事情见了官,刑部侍郎孙革的判决是:“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
卫”啊、“未成年人”啊什么的来找理由。可在当时……
——要是换到现在,康买得显然有救,毕竟可以以“正当防
小子,没有宝马你也敢随便杀人,这是死罪啊!”
康宪虽然获救,心中哪还有半点喜色,他流着眼泪埋怨儿子:“臭
张莅死了吗?当时没死,熬了三天才死。
就不动了。
具,铲土用的,大体相当于现在的铁锨。康买得一铁锨下去,张莅当时
介绍一下,康买得抄起来的这个家伙叫作“锸”(chā),是一种农
一个家伙,照着张莅的脑袋就砸了下去。
头粗,上去也是白给。生死一瞬间,康买得也来不及多想了,顺手抄起
可啊!”康买得有心上去拉架,可一看,自己的大腿还没张莅的小手指
打死了。十四岁的康买得在旁边看得焦急:“这么打下去,爸爸非死不
来。张莅长得牛高马大,不让泰森,几记重拳之下眼看着就要把康宪给
的事了,这位张莅赶巧刚喝了酒,一见债主上门,一言不合就动起手
得去找一个叫张莅的家伙讨债。看来在唐朝就已经有了欠债的反倒耍横
宗时代,又出了一件类似的案子。有个叫康宪的带着十四岁的儿子康买
好啦,我们有必要再一次回到唐朝。徐元庆和梁悦之后,到了唐穆在这个案例里,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孙革那句“《春秋》原心定
罪”。什么叫“原心定罪”,这是一种判案的依据吗?
——“原心定罪”可不是孙革发明的,也不是唐朝人发明的,而是汉
朝人搞的,这是汉朝应用“春秋大义”来审判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是
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一些瓜葛的。
好啦,为了追踪这个“《春秋》原心定罪”,咱们又该追溯汉朝去看
看了。汉朝是儒家学说开始定于一尊、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时代。咱们
现代人读读儒家经典,无非就是长长知识而已,要么就是为了提高一下
道德修养,一不小心还容易被人笑话成孔乙己,但在当初,儒家的学问
可当真是经世致用、安邦定国的——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82
故不听所执,娥亲复言曰:“匹妇虽微,犹知宪制。杀人之罪,法所不纵。今既犯之,义无可
人已雪,死则妾分,乞得归法以全国体。虽复万死,于娥亲毕足,不敢贪生为明廷负也。”尉
也。守尉不敢公纵,阴语使去,以便宜自匿。娥亲抗声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仇
常典也。何敢贪生以枉官法?”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
不忍论娥亲,即解印绶去官,弛法纵之。娥亲曰:“仇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狱制刑,君之
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时禄福长汉阳尹嘉
刀杀寿,寿护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樁其喉,反覆盘旋,应
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
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刃,令汝辈见之。”遂弃家事,乘鹿车伺寿。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
里咸共笑之。娥亲谓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杀寿故也。要当以寿颈血污此刀
得杀;论我之心,寿必为我所杀明矣。”夜数磨砺所持刀讫,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邻
何求!今虽三弟早死,门户泯绝,而娥亲犹在,岂可假手于人哉!若以卿心况我,则李寿不可
为门户之计。”娥亲曰:“父母之仇,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李寿不死,娥亲视息世间,活复
有猛烈之志,而强弱不敌。邂逅不制,则为重受祸于寿,绝灭门户,痛辱不轻也。原详举动,娥亲不能制,恐逆见中害,每谏止之,曰:“李寿,男子也,凶恶有素,加今备卫在身。赵虽
哀酸,志在杀寿。寿为人凶豪,闻娥亲之言,更乘马带刀,乡人皆畏惮之。比邻有徐氏妇,忧
为吾门户,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亲不手刃杀汝,而自儌倖邪?”阴巿名刀,挟长持短,昼夜
有报仇之心,及闻寿言,感激愈深,怆然陨涕曰:“李寿,汝莫喜也,终不活汝!戴履天地,已尽,唯有女弱,何足复忧!”防备懈弛。娥亲子淯出行,闻寿此言,还以启娥亲。娥亲既素
报仇,寿深以为备。会遭灾疫,三人皆死。寿闻大喜,请会宗族,共相庆贺,云:“赵氏强壮
娥亲者,表氏庞子夏之妻,禄福赵君安之女也。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娥亲有男弟三人,皆欲
家。会赦得免,州郡叹贵,刊石表闾。《三国志》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酒泉烈女庞
县,颜色不变。曰:“父仇已报,请受戮。”禄福长尹嘉解印绶纵娥,娥不肯去,遂强载还
三人同时病死,寿家喜。淯母娥自伤父仇不报,乃帏车袖剑,白日刺寿于都亭前,讫,徐诣
[1]《三国志·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初,淯外祖父赵安为同县李寿所杀,淯舅兄弟
83
书第16章)
[7][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详见该
德。”
[6]《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
之。
地,顺四时,法圣人,从经律。愿陛下留意下民,考寻利害,广令平议,天下幸甚。”和帝从
害百,人去城郭。’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
唯人为贵,杀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开杀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记曰:‘利一
而更开相杀之路,执宪之吏复容其奸枉。议者或曰:‘平法当先论生。’臣愚以为天地之性,典,皋陶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民为非也。未晓轻侮之法将以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轻侮,曰:“臣敏蒙恩,特见拔擢,愚心所不晓,迷意所不解,诚不敢苟随觽议。臣伏见孔子垂经
法,为三章之约。建初诏书,有改于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其敝。”议寝不省。敏复上疏
百科,转相顾望,弥复增甚,难以垂之万载。臣闻师言:‘救文莫如质。’故高帝去烦苛之
有差,使执宪之吏得设巧诈,非所以导‘在丑不争’之义。又轻侮之比,浸以繁滋,至有四五
义,子不报雠,非子也。而法令不为之减者,以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也。今托义者得减,妄杀者
着为定法者,则是故设奸萌,生长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春秋》之
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决,宜从上下,犹天之四时,有生有杀。若开兼容恕,而降宥之,自后因以为比。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敏驳议曰:“夫轻侮之法,先帝一切
[5]《后汉书·邓张徐张胡列传》: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
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常为台阁所崇信。
马。性严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初
[4]《后汉书·酷吏列传》:阳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剑,习弓
首有“于此”的意思,如果这么来解,整句的意思就完全反过来了。
妥善的办法呢?”但这个“安”字是否应该解释为疑问语气词呢?“安”可通“焉”,用在句
可以为善”这句话很难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比如陈鼓应译为“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能算是
下文联系不上,所以一些学者认为是脱简,移到了第七十九章。但即便如此,“报怨以德,安
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里的“报怨以德”原来在第六十三章,但和上
章:“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
[3]《论语》是讲“以直报怨”,而“以德报怨”的说法可见通行本《老子》第七十九
驸马都尉,迁西海太守,赐爵关内侯。后征拜中散大夫,薨。子曾嗣。
陷,捐揖死。淯乃收敛揖丧,送还本郡,行服三年乃还。太祖闻之,辟为掾属,文帝践阼。拜
于张掖、敦煌二郡。初疑未肯发兵,淯欲伏剑,二郡感其义,遂为兴兵。军未至而郡城邑已
杀,由是以忠烈闻。太守徐捐请为主簿。后郡人黄昂反,围城。淯弃妻子,夜逾城出围,告急
之,弃官,昼夜奔走,号哭丧所讫,诣猛门,衷匕首,欲因见以杀猛。猛知其义士,敕遣不
事守破羌长,会武威太守张猛反,杀刺史邯郸商,猛令曰:“敢有临商丧,死不赦。”淯闻
[2]详见《三国志·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庞淯字子异,酒泉表氏人也。初以凉州从
永恨,近古以来,未之有也。诗云“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娥亲之谓也。
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党之凶言,奋剑仇颈,人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
定梁宽追述娥亲,为其作传。玄晏先生以为父母之仇,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而娥亲
农张奂贵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礼之。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善,高大其义。故黄门侍郎安
载还家。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并共表上,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太常弘
逃。乞就刑戮,殒身朝巿,肃明王法,娥亲之原也。”辞气愈厉,面无惧色。尉知其难夺,强[8][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16
章)
[9]《新唐书·孝友传》: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刑部侍郎孙革建言:“买
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春秋》原心定罪,《周
书》诸罚有权。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有诏减死。
84
85
尉史,亭疑奏谳。”
尉,每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者,补廷
以他的传记是被司马迁收在《酷吏列传》里的。赵翼说:“张汤为廷
人,但他的出名不像福尔摩斯靠的是推理能力,而是靠狠辣的手段,所
赵翼举的第一个例子是张汤的事情。张汤是汉武帝时期的审案名
了。
书》里的几个例子,他老人家全是一语带过,但我这里就得娓娓道来
家的。没有法,怎么办?那就得靠经了。赵翼接着举了《史记》和《汉
章”,就知道单靠这三章约法在天下一统之后是没法真正有效地治理国
这个说法颇有道理,我们只要想想汉高帝刘邦那个著名的“约法三
往就援引经书里的文辞来讨论该做什么决定。
说汉朝初年法制建设很不完备,每当遇到大事有了分歧的时候,群臣往
清代大史家赵翼在《廿二史箚记》里写过一条“汉时以经义断事”,在解释“《春秋》原心定罪”之前先扯点儿别的。
问题——汉武帝的“九世复仇”
隽不疑处置卫太子事件——萧望之以儒术解决匈奴
(四)“汉时以经义断事”——张汤亭疑奏谳——
86
候引古论今,折服公卿。
赵翼举的第二个例子是张敞,说张敞在每次朝廷议论重大事件的时
我是想借着给名人挑小错出名啊。
嘿,心中窃喜,亏得他老人家不是当代红人,不然的话,该有多少人骂
赵翼啊,这么大的名家也有疏忽的时候,还偏巧被我逮到了,嘿
《尚书》和《春秋》的博士来判案其实只是为了迎合皇上的喜好啊!
迷儒学呢。——再把后文联系起来,我们发现,原来张汤找那些研究 意思是“向”;而“文学”指的是儒学。这句话就是说:这个时候,皇上正
这里的“上”指的是皇上,也就是当时在位的汉武帝;“乡”在这里的
一句“是时,上方乡文学”,然后接着才是“张汤为廷尉……”[1]
掉了《史记》《汉书》原文中关键的几个字——在开头那里,应该还有
这样看来,这个例子支持赵翼前边那个论断的,但问题是,赵翼漏
思,当名词讲就是“案件”。
适;“谳”(yàn),当动词讲就是判案定罪,还有把判决结果上报的意
子,而是“平”或“定”,当动词用,我觉得翻译成“摆平”比较合
原文最后那句“亭疑奏谳”现代读者一般不容易理解,“亭”不是亭
博士,摆平法律疑点,向皇上奏报。”
大案要案的时候想要附会儒家典籍,就请了些研究《尚书》《春秋》的
字略有出入罢了。赵翼这里的引述翻译过来就是:“张汤作廷尉,审理
记》,或在《汉书》,因为这两部书里都有相似的这么一段话,只是文
赵翼这本书是笔记体的,不那么严谨,他这句话的出处或在《史
这句话我没给翻译,因为不太好翻。原因是这样的:
87
了忠心,就算你再怎么忠于职守、再怎么廉洁奉公,哪天人家一样能把
绝,也一样可以飞黄腾达;可如果反过来,站错了队、跟错了人、表错
本就不算回事,只要你站对了队、跟对了人、表足了忠心,就算坏事做
扬跋扈、抢男霸女,所有这些老百姓眼里的滔天大罪在官员们的眼里根
翻翻史书很容易知道,官场上的事,什么作奸犯科、巧取豪夺、飞
一名大员,你会怎么办?
心就能搞掉一大堆的人头,怎不让人胆战心惊!如果你就是当时长安的
几家欢喜几家愁,大小官员全都把心揪起来了。这种事情,稍不留
围观者。
当初的卫太子没死不成?!这可是个爆炸性新闻,立刻就引来了数万的
帽,一副与众不同的打扮,来到皇宫北阙,自称卫太子。——啊,难道
牛犊拉的车子,车上插着黄旗,旗上画有龟蛇图案,身穿黄衣,头戴黄
么人提起了,可是,有一天,首都突然出现了一名男子,此人乘一辆黄
动乱之后过了多年,天子也已经换成了汉昭帝,当年的乱子也没什
被冤枉地整掉了。这位太子是皇后卫子夫所生,所以也被称为卫太子。
都长安发生了一起著名的巫蛊之乱,在接连发生的一系列灾难中,太子
第三个例子最能说明《春秋》在当时的意义。在汉武帝的晚年,首
位多情丈夫。
其实张敞这个名字大家应该非常熟悉,就是“张敞画眉”典故里的那
能自保。
惩恶扬善,所以,虽然同时代的好几位办案高手都没得善终,张敞却终
题:张敞是位研究《春秋》的专家,办案的时候大多以儒家典籍为本,张敞也是个办案能手,其实《汉书》里的另一段话更能够说明问
88
是,在这汉昭帝时代的皇宫北阙,我们应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卫太子一
稳,就算死上几亿人,那都是别人的性命,一点儿没什么可心疼的。于
以,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来讲,只要能把政敌搞垮,只要能把位子坐
无论是偷电缆的还是王公大臣,甚或皇帝,这道理都是一样的,所
大,而能力更大的家伙……
大,祸害越大”。黄河管理局就比偷电缆的家伙能力大,所以祸害也
样是合适的:(如果权力不受到监督和制衡的话,那么,)“能力越
蜘蛛侠的叔叔有句名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话套用在这里同
以争得更多的拨款(迈尔斯,1970年,第225页)……”[2]
坝、堤的保护,以致使其‘垮得更快,塌得更快,冲走得更快’,这就可
难相容了。这些官僚故意疏忽对黄河的重要河段的管理,和对重要河
治理黄河,最后,凡在此机构供差的人都肥了,与其机构创建的初衷很
期,也不能将灾难限制在最小的限度。他们不断增加税收,但很少用于
八世纪,它变成了一个臃肿、庞大的官僚机构,渐渐不能预报洪水的汛
以治水和防水患为本职工作的官僚是怎么反其道而行之的:“然而在十
——彭尼·凯恩曾经举过一个中国古代黄河管理局的例子,讲那些本来
啊。这是人类理性判断的一个基本通则,自然也是古代官场上的通则
分都不是你的,可你如果偷了,10块钱可是确确实实落在自己手里的
元,偷来当废铜卖只能卖10元。但你如果不偷,就算它值5000元,却一
人的这种心态就和偷电缆一样道理,一根电缆的造价可能有1000
国老百姓都当了炮灰也在所不惜。
呢。——这就是专制政体的可怕之处,为了整垮一两个政治对手,让全
却突然出现了,这种最高层的权力斗争一旦开打就不知道要牵连多少人
你当贪官办了。而这时候,当朝天子根基还没立稳呢,传说中的卫太子
89
该当即拿下!”
罪了先帝,早就是个罪人的身份了,即便这位是如假包换的卫太子,也
是赞同蒯聩儿子的做法的啊!现在这事不是如出一辙么,卫太子当年得
子在国内接了班。蒯聩这时候想回国,可他儿子拒不接纳。《春秋》可
理:“当年蒯聩把爸爸得罪了,被迫流亡海外,后来他爸爸死了,他儿
可人家隽不疑一点儿都不担心,理直气壮地说了这样一番道
是啊,难道隽不疑就不怕来人当真是如假包换的卫太子么?
没弄清你就敢绑人?他如果是真的卫太子,你这就是大逆犯上啊!”
都吓坏了,一个劲儿嘀咕:“老隽哎,你是生猛海鲜吃多了呀,真假都
当然,单有胆色当然是不够的,更要有头脑。当时这一绑,旁人可
看,这就叫胆色!
的跟前,向左右差役石破天惊地大喝一声:“把这小子给我拿下!”
还真就有不信邪的,只见京兆尹隽不疑挺胸抬头地来到那位卫太子
情看来就要这样僵住了。
长安的空气越来越凝重了,面对此情此景,谁也不敢贸然出面,事
纵然有九成九的疑心,可谁敢去较这个真呢?
了吗?这个家伙不会是假冒的吧?
——在这紧张的空气里,大家心里也都在怀疑:卫太子不是早就死
留心看天色吧!
那就赶紧表个态,站个队,可如果你没有这份胆色,还是赶紧夹紧尾巴
出现,大家的心就全都提到嗓子眼。除非你决意投一次机、赌一把牌,90
马上就拿好处——好处是跑不掉的,因为人家已经把你当成“自己
亮。隽不疑沉得住气,要知道,为领导层立了这样一个大功,千万不要
了。——如果说隽不疑“春秋大义”那一手是个高招,拒婚这手也玩得漂
对隽不疑刮目相看,激动得要把女儿嫁给他,但被小隽光明磊落地拒绝
(这是虚的),对内维护了权力核心的稳定(这才是实的)。霍光立时
再把话说得简明一些:隽不疑的这一做法,对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不算什么啊。[4]
更为了汉昭帝、霍光领导核心的权力稳固,即便冤杀个把卫太子好像也
是啊,维持社会稳定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祉,当然
产品,重中之重的是,隽不疑果决地维护了汉昭帝和霍光权力的稳固。
撑腰,迅速把一场迫在眉睫的血雨腥风防患于未然——这其实只是个副
之。况且最重要的并不是卫太子的真假,而是隽不疑仗着“春秋大义”的
后这位卫太子被验明正身,确定是个冒牌货,但这种结论只 ......
作者:熊逸
排版:陕西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9-01
ISBN:9787513922661
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亚马逊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2目录
CONTENTS
引言
自序
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
(一)“诋岳飞而推崇秦桧也”
(二)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三)祭孔·文天祥
引子之二:事实问题还是逻辑问题
引子之三:在诗歌的标签之外
第一章 杀人无罪,报仇有理
(一)徐元庆谋杀案——控方:陈子昂,辩方:柳宗元
(二)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
(三)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从赵娥亲案、康买得
案和阳球灭门案看《公羊传》的复仇大义——爱德华·泰勒的人类
学解释
(四)“汉时以经义断事”——张汤亭疑奏谳——隽不疑处置卫太子
事件——萧望之以儒术解决匈奴问题——汉武帝的“九世复仇”
(一)“三传”小史——小学《论语》与大学《春秋》——“春秋三
传”和“春秋四传”——公羊学和榖梁学在皇家擂台上的正式比武
——作为实用政治学的儒学
(二)作为官方政治学的“春秋大义”——《唐太宗文集》——《春
秋决狱》——《诗经》和《春秋》的联合断案——对孟子的一次问
难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罚——《春秋繁露》——逄丑父该杀
——辕涛涂不该抓——鲁季子追捕庆父——吴季子宽恕阖庐——皇
恩浩荡与感恩图报——爱国的逻辑试题——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
——《盐铁论》
(四)官员私斗:汉代“《春秋》原心定罪”的一个案例范本——弃
市——完城旦舂——孝道的顺民逻辑
第二章 一经三传:哲学、历史、还是政治?
3(五)查案不难,判案才难——许世子判例——谁是理性人——腹
诽判例——约法三章
(六)赵家村的爱国主义——君亲无将——同姓公卿和异姓公卿
——国家股份公司
(七)江山可以送人吗?——卖国的人不都是贼——工人无祖国
——泰戈尔对民族长远利益的质疑——民族主义与普世情怀
(八)三纲实系命——黑社会的三纲五常——乞丐何曾有二妻——
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驯狗教程》——“罢黜百
家,独尊墨家”“罢黜百家,独尊阴阳家”——从《论语》中论证出
奴隶制的优越性,用《左传》来支持纳粹,甚至从《诗经》里论证
出外星人的存在——谄媚的笑资格考试
(九)Don't Be Evil,真的吗?——《路温舒尚德缓刑书》——文
章模板——乌鸦蛋和凤凰蛋——提意见的“第二十二条军规”——领
袖似乎比普通老百姓更容易向堕落和愚蠢的一面发展——事情总是
被“奸臣”搞坏的——“大人栽培”和“小的岂敢”——禅宗和尚的“打机
锋”和官员们的“揣摩上意”
(十)绞尽脑汁,抓住路温舒的破绽
第三章 天人三策
(一)“天人三策”之一——鬼神与灵异现象——做人还是做政治?
——格劳孔PK苏格拉底——吕底亚牧羊人的戒指——儒法合流
——皇帝上岗资格认证——孔孟之道和周孔之道——但欠世宗一死
——《李秀成供词》——忠——从绝对父权到绝对君权——皇帝也
需要刻章办证——建议皇帝下台——乌托邦种种
(二)“天人三策”之二——形式主义必不可少——“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吗?——汉承秦制
——家天下、家庭行为和家长行为——要“国富民强”还是“国强民
弱”?
(三)“天人三策”之三——“问鬼神”和“问苍生”并不矛盾——《搜
神记》的怪力乱神——汤祷——龙图腾和龙王——端午节到底纪念
谁?
(四)在老天爷的英明领导下……——最怕是日蚀——日蚀三十
六,弑君三十六——学习汉明帝的重要讲话
(五)纬书和伪书
(六)用灵异现象劝皇帝下台
(七)年号也是一门学问
(一)乐毅是忠还是奸?——听文天祥讲爱情故事——海南人民的
第四章 黄老,老庄,申韩,谁是真道家?
4分裂运动或独立运动——乐毅后人的故事
(二)乐毅一家人与早期的道家传承——河上丈人与安期生——曹
参的转型
(三)狱市,黄老之道在政治管理上的一次具体实践
(四)两种“无为而治”
(五)到底谁才是奴隶?
(六)《管子》,两千年前的前卫经济思想——“礼仪三百,威仪
三千”——法礼之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善恶
与习俗——不相信天堂,但信仰天堂
(七)臣乘马——乘马数——人言荡子销金窟,我道贫民觅食乡
——道家:黄老还是老庄?——《韩非子》的忠孝观——道可道,非常道——王大还是人大?——老子有个学生叫文子?——伏羲时
代的好时光——国家图腾——家庭的发展本身就导致宗法统治的建
立——有必要虚构出一个共同的祖先——伏羲小镇和岳不群小镇
——社会分层与阶级对立
(八)《淮南子》解读《老子》——小故事,大智慧
(九)青蛙国王
(十)于吉之死的三个版本——小说是如何做到“比历史更真实”的
(十一)屠龙术——小尧舜——夷夏之防
后记
新版后记
5引言
历史上的“国家”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具
有和所谓天神相同的属性:被人类自己所创造,又被人类自己所服从,并且,正如祭司们自称在人间代行天神的旨意,统治者们也会自称代表
国家的利益,而真正的获益者却往往只是这些“代理人”自己。
——作者题记
6自序
1.
本是想详细讲解“《春秋》三传”的,讲解春秋二百四十多年的历
史,于是在正式开讲之前需要写上一个小序,谈谈春秋的小国民主是如
何一步步走向战国、秦、汉的大国寡头乃至大国专制的,谈谈《春秋》
及其相关的经典是如何在秦、汉以来的两千年专制社会里发挥实际作用
的,谈谈我们现代人所认为的这些“迂腐的书斋学问”在当初是如何在
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呼风唤雨的,谈谈一贯被当作中国精神的“春秋大
义”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东西,谈谈道家的思想是否真的是我们一般认为
的“清静无为”,谈谈一统天下的儒学究竟在怎样培养出忠臣孝子,谈
谈我们对那段历史有着多少的误解和想当然……但是,一不小心,这个
序言就写长了,长到了现在这个足以支撑起一本厚书的篇幅,如果“世
界上最长的序言”也能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话,等哪天实在无聊的时
候我或许会试上一试。
——无聊的事情先放在一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是:我不得不再
写一个“序言的序言”,嗯,就是你正在看的这个。
7
8
解是错误的。不过我们要问一下,上述见解果真是错误的吗?
己青年时代的最初印象相反的任何观点的人看来,也许会觉得我们的见
灌输的观念很不一致的观点来加以探讨的。因此,在那些尚未形成与自
这里讨论的一些问题,可能是依据跟整个教育制度向目前这一代人
第二个要引用的,是约翰·格雷《人类幸福论》的序言:
谬之处,那么,我就听凭你随这谬误之流去吧。
经被通常的道德和政治的信条所迷惑,你既不愿意也不可能意识到其荒
诲,它总是处处与通常的道德和政治不相容的。如果你的心灵和理智已
一切灾祸和罪恶之根源。你会清楚地看到自然的最简单而又最好的教
面纱一分钟吧,你将会惊讶地发现,你认为从中汲取智慧的地方,正是
人来评判。为了了解我,就必须放弃自己最珍视的偏见:请你摘掉这块
完,再提出任何异议。我既不愿意人家半听不听,也不愿意让有成见的
人们是否读这本书,对我关系不大;但是,如果要读,就应当先读
文略去之后是这样的:
第一个要引用的,是摩莱里给他的《自然法典》写的序言,把拉丁
用在我这里绝对不是胡拼乱凑。
序言好了。呵呵,人固然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但我保证,他们的序言
后,我决定了:干脆就直接引用三位前辈高人给他们自己的著作所作的
但总是没能如愿。好在懒惰总能刺激人们去寻找捷径——前思后想之
嘴,有时我真想好好翻翻旧书,找出哪位伟大的作家也有同样的毛病,每次写书的时候我常常精神亢奋,但写序言的时候却经常龇牙咧
2.第三个要引用的,是许地山《道教史》的序言:
此本不能说是著作,只将前人及时人研究的结果总撮起来,作为大
学参考的书……全书创见极少,成见也无,不完不备,在所难免,望读
者赐教。
最后许地山这篇当中,有一句话是要改动一下的:把“作为大学参
考的书”改为“作为中学生可看可不看的课外读物”即可。
——说句心里话,本来我是想把许地山这篇放到后记再引的,可就
在思想斗争的关键时刻,良知突然露了露头,我终于还是不情愿地改变
了原来的计划。
最后,再从阅读的角度说上两句:为了兼顾通俗和严谨,我对古老
典籍的引述一般会在正文当中取其意而遗其直,并把原文附在注释里以
供参考查阅。另外,如果说以前的《孟子他说》和《周易江湖》是好熊
的“休闲装版”,那么,现在这个《春秋大义》就是好熊的“正装
版”了,不知道老朋友们是否习惯呢?当然,穿西装也不一定要打领带
的。
好了,开场白就说到这里了,希望这篇文字至少会让你读得有趣,嗯,正如司马迁在《史记·熊逸列传》里说的:“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件
事情是比读书更快乐的话,那一定就是读熊逸的书了。”
熊逸
9
10
看看别处:近年又有人争论法国大革命的是是非非,好像以前我们所认
笔仙这个新问题原来却是老问题,也早有人妥帖地解决了。眼睛再
一个重要信息:许地山死于1941年,作品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了。)
者,想来发行量无论如何也不止三千册吧?(我把好人做到底,再透露
《许地山谈笔仙》之类,封面文案再点明许地山就是《落花生》的作
如配些插图,找个中学生把许前辈的文字做一些生动的点评,书名改成 的学术著作在小范围流传,其实如果趁着笔仙热把它重新包装一下,比
论之极详,商务印书馆在1997年把这书印了区区三千册,使之作为严肃
深入的研究——许地山在几十年前就曾写过一部《扶箕迷信的研究》,迷信,但结果依然是信者自信、疑者自疑。其实这问题早有人做过极其
结果搞得电视台请出专家来做解释,从心理学等等科学角度来破除笔仙
比如这两年,年轻人中流行“请笔仙”,把笔仙当真的大有人在,而且,还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哪些才是新问题,哪些却是老问题,嗯,这是一个问题。
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在任何一个“当下”的种种热点问题之中,新问题常是老问题
引子之一:为的那一场绚烂光辉的运动其实血腥得很。这是一个颠覆我们常识的问
题,自然免不了许多辩论。但是,早在一百年前,就已经有人把法国大
革命的内容详详细细、残残酷酷地展现给我们了——他就是康有为,那
时他游历法国,写下了一部《法兰西游记》,这部书早在光绪三十三年
(1907年)就在国内出版了,其中讲到大革命的“盛况”,除了各式各
样的“屠”简直就找不到别的东西了——“异党屠尽,则同党相屠;疏
者屠尽,则亲者相屠”,种种场面实在令人毛骨悚然。或许正所谓“实
现正义的热情,会使我们忘记慈悲为怀;对公正的热望,使许多人成了
铁石心肠。”(奥克肖特《巴别塔》)
康有为还点了一句:“合数十百万革命军之流血,以成就一罗伯卑
尔之专制民主;合数千万良人之流血,以复归于一拿破仑之专制君
主。”看来他从激进派转为保守派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百年啊!一百年前的这部《法兰西游记》也不知道当时有多少人
读过?
和这些个问题一样,很多新问题其实都是老问题,下面我就再来说
几个吧。
11
12
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又云:
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骄横起来,其结果反
“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
岳飞而推崇秦桧也。如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中有云:
著《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因其第三编近古史下,持论大反常理,诋
报载十三日南京通讯,最近南京市政府呈请教育部通令查禁吕思勉
事。可是,先别急着下结论,看完周作人的文章再说:
言论,甚至还派特务暗杀持异见的知识分子,这回肯定又没干什么好
家肯定都会为吕思勉鸣不平,想想那年头的国民党政府真没少查禁进步
修适用白话本国史》,被国民党政府严令查禁。——单听这个消息,大
《华北日报》上,内容是声援吕思勉的。起因是,吕思勉写了一部《自
早在1935年,周作人写了一篇《岳飞与秦桧》,发表在3月21号的 书,咦,这却是个老问题了。
参加辩论的人们很少有在发过三个回帖之后还能保持理智的。可翻翻旧
爱国志士,这好像一直都不是问题,可这两年却变成了一个热点问题,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秦桧是不是大汉奸,甚至,秦桧是不是一位
(一)“诋岳飞而推崇秦桧也”
13
是对立的,假如主和的秦桧是坏人,那么主战的韩侘胄必该是好人了,的意见如上边所列朱子的语录也非先加以检讨不可。还有一层,和与战
情形相同。我们如根据现在的感情要去禁止吕思勉的书,对于与他同样
的影响,正与民间对于桃园三义的关公与水泊英雄的武二哥的尊敬有点
毛病吧。至于现今崇拜岳飞唾骂秦桧的风气我想还是受了《精忠岳传》
于岳飞秦桧也就是这样的意见,我们如举朱子来作代表,似乎没有什么
按:这是朱熹的话,原文较长,只引一句。)可见在朱子当时,大家对
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熊逸
“……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归来主和,其初亦是。使其和中自治
成为国人心中的岳飞,道理却在他处:
段历史的部分亲历者,为人为学更以气节闻名),继而点明岳飞之所以
有根据”,其中引到朱熹的话,颇有分量(朱熹毕竟既是圣人,又是那
随即,周作人便引述历史文献以论证之,凿实吕思勉的“至少也多
据”?
据”则很容易让人想到:如果不“至少”的话,那岂不是“很有根
冷,实际是说“意思基本上都是对的”,至于那句“至少也多有根
过是个幌子,真正的重心是在后半句——“意思却并不全错”,词锋虽
可这错误也无非是“笔锋稍带情感,在字句上不无可商酌之处”,这不
周作人的语气似乎过于温和了,他虽然抢先点了点吕思勉的错误,商酌之处,至于意思却并不全错,至少也多有根据……[1]
喜欢,原是当然的。鄙人也不免觉得他笔锋稍带情感,在字句上不无可
以上所说与群众的定论比较的确有点“矫奇立异”,有人听了要不
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云云。
“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
14
语。)——陆游这“大概”两个字,真不知让人说什么才好。
军’这个词,大概是宋高宗绍兴初年的话。”(岳家军,盖绍兴初
从宗父命,遗民犹望岳家军”,句子底下自己做了个注释:“‘岳家
可老百姓也很健忘:仅仅在岳飞身后五十多年,陆游写诗“剧盗曾
题。)
记这些哪有记岳家军、韩家军容易!(这就提出了一个管理技术的问
副军”“神武副军”“神武后军”“后护军”,名字都太拗口,老百姓
家军呢?可这事也得怪宋朝皇帝:岳飞军队的正式番号先后是“神武右
军”必遭统治者的大忌。这世上只能有赵家军或者宋军,哪能有什么岳
刚一流行的时候应该就已经注定了:只要在专制时代,凡是“某家
名字的存在就分明说明他目无君主。岳飞的结局在“岳家军”这个称呼
备贤者之义”,岳飞还算不得一个忠臣——比如,单是“岳家军”这个
现代人评论岳飞,常常惋惜他的“愚忠”,其实若以“《春秋》责
山集序》等等,多有议论。
家竟也对岳飞不以为然,[3]另如尤侗《看鉴偶评》、毛奇龄《重刻杨椒
景,而大家都理解错了。[2]乱纷纷的话一直很多,就连王夫之这样的大
夸秦桧很有骨力,要么就是朱熹在说反话,要么就是这话有什么特定背
全,自然就等于在骂秦桧,自然也等于是深惜岳飞,至于为什么朱圣人
题了,比如清代龚炜对此就愤愤不平,说朱圣人夸过施全,而既然夸施
据我所知的是,朱熹确曾是褒秦桧而贬岳飞的,这可真给后人出了大难
主战的韩侘胄必该是好人了”这一句一望便知是强词夺理,至于其他,后文就不引了,周作人这些话里,“假如主和的秦桧是坏人,那么
卷三十五云……
而世上骂秦桧也骂韩侘胄,这是非曲直又怎么讲?赵翼《廿二史札记》好啦,这件事就简单谈到这儿吧,谁是谁非我也没法判断,想想历
史这东西呀,一百年来的事情尚且疑云密布,何况千年前的往事?至于
说扎实地回溯宋代史料,在穷尽所有资料之后再做出冷静的判断,这就
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了。
[1]引自《周作人文类编》第1卷(钟叔河编,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710
—711页)
[2][清]龚炜《巢林笔谈》“朱子之议秦桧岳飞”条:“世传朱子称秦桧有骨力,议岳忠
武为横,此岂情理中所有耶?朱子言:‘举世无忠义,这须正气,忽自施全身上发出来。’叹
美施全,即是痛恨贼桧,深惜忠武处,安得有此错谬语?《纲目》千有余年之褒贬,使天下后
世帖然无遗议;独于本朝近事,反没其好恶之公至此耶?若理上必无之事,而朱子竟有其说;
又或当时有所愤激作此反语,如《檀弓》‘丧欲速贫,死欲速朽’之类,而记录者未之察也。
呜呼!世无有子之明,即圣言亦不能无疑于后世,宁独朱子然哉!”另有“称桧有
功”条:“贼臣至秦桧,士无贤不肖,再没个宽解他,而邱琼山瞽说,独称其有造宋功。”
[3][清]王夫之《读通鉴论》“汉武帝第十九”:“……岳飞之能取中原与否,非所敢知
也;其获誉于士大夫之口,感动于流俗之心,正恐其不能胜任之在此也。受命秉钺,以躯命与
劲敌争死生,枢机之制,岂谈笑慰藉、苞苴牍竿之小智,以得悠悠之欢慕者所可任哉。”又
如“帝奕第三”,这一段很有点儿小人之心的味道:“秦桧之称臣纳赂而忘仇也,畏岳飞之胜
而夺宋也。飞亦未决其能灭金耳。飞而灭金,因以伐宋,其视囚父俘兄之怨奚若?”又如“唐
高祖第七”,这一段是从军政的技术层面来分析的:“夫夷狄者,不战而未可与和者也,犬系
项而后驯,蛇去齿而后柔者也。以战先之,所以和也;以和縻之,所以战也;惜乎唐之能用战
以和,而不用和以战耳。知此,则秦桧之谋,与岳飞可相辅以制女直,而激为两不相协以偏重
于和,飞亦过矣。抗必不可和之说,而和者之言益固,然后堕其所以战而一恃于和,宋乃以不
振而迄于亡。非飞之战,桧亦安能和也;然则有桧之和,亦何妨于飞之战哉?战与和,两用则
成,偏用则败,此中国制夷之上算也。夫夷狄者,诈之而不为不信,乘之而不为不义者也,期
于远其害而已矣。”
15
16
胡适对傅孟真这话大以为然,继而分析道:
儿童的理智呢,或是他们的人格?”
儿童,教者不是浑沌混过,便要自欺欺人。这样的效用,究竟是有益于
西给学生。……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一旦拿来给
到六经之难读,说“今日学校读经,无异于拿些教师自己半懂不懂的东
文章起于傅孟真在《大公报》撰文,讨论学校读经的问题,其中提
章,题目很扎眼,叫作《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再次请出胡适,1935年的胡适,他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
几十年前的框子里打转,甚至还不如前人说得透彻。
动,也曾有过同类的正方和反方,现在激辩的那些问题在我看来还是在
但是,这个问题照旧是个老问题。几十年前就曾有过同类的读经运
所以需要儒学的补救吧。
精深,一方面是感叹世风不古、道德沦丧(无论在市井还是在官场),员考试要考“四书五经”,究其原委,一方面是自豪于中华文化的博大
阵子,更有一些人极力提倡中小学要开读经课,更有人大代表提议公务
读经问题像是一个新问题。这几年来,所谓国学断断续续地热过一
(二)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17
充的悲观论调——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步,其中一些内容现在倒是明朗多了,可还是有很多地方恐怕真会如王
一章节都有两三种以至十多种不同的解读”。[3]虽然得益于学术的进
话因为断章取义而发生误解了。回顾一下,“《论语》的词句,几乎每
个著名的典故就已经说明,孔子的第一代弟子里,便已经有人对老师的
往更早的时代追溯,《礼记·檀弓》里“丧欲速贫,死欲速朽”这
还就此认为:汉代儒生更加讲不清孔子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了。[2]
经常就闷在心里,所以孔子的话里便有一些怕是永远都不可解的;王充
曾经有过专论,说孔子的学生很少有敢于和老师辩驳的,有不懂的地方
——经书无法读懂的论调其实并非始于王国维,早在东汉,王充就
纭?
《尚书》和《易经》,就算最浅显不过的《论语》,又何尝不是歧义纷
经”,谁还会再有一丝半点的顾忌呢?其实,别说是历来以难解著称的 毕竟还有着很高的地位,现在则大不一样,谈起“四书五经”或“十三
在我来看,胡适这话说得还保守了。要知道,他那个时代里,经学
细细想想吗?[1]
懂的有十之五。王国维尚且如此说,我们不可以请今日妄谈读经的诸公
这张黑幕,老实的承认,《诗经》他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书》他不
肯老实承认这些古经他们只懂得一半?……王国维先生忽然公开揭穿了
说《尚书》有一半不可懂?古人且不谈,三百年中的经学家……又何尝
《周易》有一大半不可懂?郑玄、马融、王肃以下,说《书》的人谁肯
《诗》三百篇有一半不可懂?王弼、韩康伯以下,说《易》的人谁肯说 半不懂得的东西。这也难怪,毛公、郑玄以下,说《诗》的人谁肯说
今日提倡读经的人们,梦里也没有想到五经至今还只是一半懂得一
18
胡适所说的那样)在进步着么?
丧”,也不知道那个“古”到底什么时候存在过。可世风难道不是(像
古,道德沦丧”了,之后的每个时代同样在感慨着“世风不古,道德沦
了,论之者甚众。考察一下历史,会发现孔子那时候就已经“世风不
至于说儒学能否扭转“世风不古,道德沦丧”,这也是个老问题
不知该如何下手呢。
(八股文),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答案(朱熹的注释),判起分来还真
谅起朱元璋来:要把经书作为考试内容,如果没有规范化的试卷格式 对一个旧问题的解决又往往引发出十个新问题来,这倒真让人不由得体
懂的部分”,但是,不可解的地方依然很多,歧义争执也不在少数,而
年中,考古发现也多,学术进步也大,确实也做到了“稍稍减低那不可
现在,胡适那个“二三十年后”已经过去足有七十年了,在这七十
的一笑。
在今日妄谈读经,或提倡中小学读经,都是无知之谈,不值得通人
典都翻译成人人可解的白话,充作一般成人的读物。
的多了,也许可以稍稍减低那不可懂的部分,也许可以使几部重要的经
一二是必须经过新经学的整理的。……二三十年后,新经学的成绩积聚
秋三传》也都有从头整理的必要;就是《论语》《孟子》也至少有十之
估计。《诗》《书》《易》《仪礼》,固然有十之五是不能懂的,《春
先生说的“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真是最确当的
总而言之,古代的经典今日正在开始受到科学的整理的时期,孟真
却在结尾处以不乐观的语气谈了一点乐观的展望:
胡适看上去倒没我这么悲观,他虽然在文章中大讲经典之不可解,19
局按其本质来说应当是相当于罗马的市政检查局那样的机关。他列举了
者被描写成完全具备了古代精神即刚毅、谦逊、朴质等品质的人。警察
在圣茹斯特的另一个报告(关于普遍警察制的报告)中,共和主义
起来,才能够再预言自由。”
“在罗马人以后,世界变得空虚了,只有想起罗马人,世界才充实
圣茹斯特在关于逮捕丹东的报告……中极为明确地说:
士、狄摩西尼……
他不断地要听众回忆古代的“人民本质”,并且既提到它的英雄莱喀古
接着,罗伯斯比尔明确地把雅典人和斯巴达人称做“自由人民”。
德就是热爱祖国和祖国的法律。”
的奇迹,并且将在共和的法兰西做出更令人惊异的奇迹来。我们说的美
美德。我说的是公共的美德,这种美德曾在希腊和罗马做出了那么伟大
日召开的公会会议上):“民主的或人民的政府的根本原则是什么?是
罗伯斯比尔在他论述公共道德的原则的演说中问道(在1794年2月5
伯斯庇尔和圣茹斯特对古典美德的热情呼唤:
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神圣家族》里这样描绘了法国大革命期间罗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似乎越是暴君越是喜欢推行美德。马克
看看道德这东西究竟是不是“讲”来的。
就留待正文部分去讨论了,届时我们也听听托克维尔等人的他山之石,可以把对其前提的质疑表述成:“当真存在一种儒家学说吗?”——这
嗯,仔细看看,这个问题的前提就是有问题的——如果说得夸张一些,相关的问题是,儒学究竟能否扭转“世风不古,道德沦丧”呢?柯德尔……等人的名字。最后,圣茹斯特用一句话表明了他所要求
的“自由、正义、美德”的特征,他说:
“革命者都应当成为罗马人。”[4]
在作为第三者的读者看来,他们这些话实在是绝妙的反讽,可生活
在法国大革命当中的人们对着这些个“美德”,怕是说什么也笑不出来
的。
[1]胡适:《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
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439—443页,原载于1935年4月14日的《独立评论》第146号)
[2][东汉]王充《论衡·问孔》:“孔子笑子游之弦歌,子游引前言以距孔子。自今案
《论语》之文,孔子之言多若笑弦歌之辞,弟子寡若子游之难,故孔子之言,遂结不解。以七
十子不能难,世之儒生,不能实道是非也。”
[3]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第35页)
[4][德]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
1963年第1版,第155—156页)
20
21
胡适这里犯了一个知识分子常见的错误:重内容而轻形式,殊不知
的自信上,究竟有丝毫的影响吗?[1]
演讲词是多出了几篇,官吏学生是多跑了一趟,然在精神的人格与民族……礼成祭毕,纷纷而散,假期是添了一日,口号是添了二十句,复民族的自信。”难道世间真有这样简便的捷径吗?
法;舆论界的一位领袖也说:“有此一举,诚足以奋起国民之精神,恢
我们的诧异。然而政府中人说这是“倡导国民培养精神上之人格”的方
在每年许多个先烈纪念日之中加上一个孔子诞辰的纪念日,本来不值得
布了礼节的规定。8月27日,全国都奉命举行了这个孔诞纪念的大典。
最近政府忽然手忙脚乱的恢复了纪念孔子诞辰的典礼,很匆遽的颁
唉,这实在也是个老问题了。第三次请出胡适,这是在1934年:
不该祭”的问题。
来,争论便风起云涌开了,很快便从“该怎么祭”的问题又引申到“该
的“克己复礼”,还有“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八佾舞于庭”。这一
知道该怎么去祭,于是就在盛大而荒诞的场面之中看到旗袍和太监
这两年,祭孔也开始热闹起来了,可祭的人大多只知道该祭,却不
(三)祭孔·文天祥
22
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以及平当的儿子平
论说:“自从汉武帝大兴儒学以来,公孙弘以儒生拜相,其后蔡义、韦
统计工作班固已经替我们做了,他在《汉书·匡张孔马传》的结尾处评
如果划定一个很小的范围,单从西汉的儒家宰相来看,这个简单的
西”。
都是好东西”,或者是“绝大多数的男人在绝大多数的场合下都是好东
会学方法做个统计的话,很可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绝大多数的男人
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事实上,如果以严格的社
应,进而会把个别典型混同为普遍现象——有一句女人爱说的口头禅就
一下数据。要知道,人们在心理上总是很容易对特殊事件做出强烈反
于“培养精神上之人格”能有多大意义,我倒觉得不妨从史料当中统计
男娼和酷刑也在胡适那“二三十年中”同样被废除掉了呀。至于儒学对
感谢胡适,我以前只知道太监和小脚已经被废除掉了,原来八股、我们的道德观念已进化到承认“根本纳妾蓄奴婢便是罪恶”了。
能抹煞历史的事实。事实是“最近”几年中,丝毫没有借重孔夫子,而
是万古不易的,而仁的内容与条件是与时俱进的。”这样的解说毕竟不
善待之亦是罪恶,根本纳妾蓄奴婢便是罪恶”。汪先生的解说是:“仁
对纳妾,没有反对蓄奴婢;如今呢,纳妾和蓄奴婢,虐待之固是罪恶,八月二十七日那一天汪精卫先生在中央党部演说,也指出“孔子没有反
的八股,四五百年的男娼,五千年的酷刑,这都没有借重孔子的力量。
这二三十年中,我们废除了三千年的太监,一千年的小脚,六百年
谈,现在我们还是继续听听胡适的说法吧:
头还没有什么像样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呢。这个话题留待正文去
在很多社会重要事项上形式是要大大重于内容的。不过这也难怪,那年晏都是以儒家宗师官居宰相高位,这些人身上穿的都是儒者衣冠,嘴里
说的都是先王圣训,大有温柔蕴藉之风范。但是,他们的用心却全在如
何保住官位上边,时评全夸他们是马屁高人。我们若真以古代的标准来
衡量他们,哪一位能称得上称职呢?”[2]
通观历史,这些人才是大多数,文天祥那样的只是极少数罢了,只
是不知道:多少个尸位素餐的马屁高人里边才能出一个文天祥呢?[3]
另一方面,如果儒者只是混一些屠狗功名、雕虫文卷,自然很难被
人喜欢,但儒者若是建功立业,尤其是建立军功,那么,当翰墨抒写儒
将豪情,把事功点染进文学,这样的作品往往是震撼人心的,或者说是
足以“培养精神上之人格”。比如这样一首《木兰花慢》:
混鱼龙人海,快一夕,起鲲鹏。
驾万里长风,高掀北海,直入南溟。
生平许身报国,等人间、生死一毫轻。
落日旌旗万里,秋风鼓角连营。
炎方灰冷已如冰,余烬淡孤星。
爱铜柱新功,玉关奇节,特请高缨。
胸中凛然冰雪,任蛮烟瘴雾不须惊。
整顿乾坤事了,归来虎拜龙庭。
23
24
书,授业的老师既有状元(王鹗),又有名儒(比如郝经),家里真可
具备了。现在说说这位作者:他乃是名门之后,将门虎子,家有万卷藏
又有侠骨,又有柔肠,虽然这一首艺术水准比较差,流行元素却都
记取归来时候,海棠风里相迎。
鹏翼岂从高举,卷天南地北日升平。
甚翠袖停杯,红裙住舞,有语君听。
一尊别后短长亭,寒日促行程。
仰报九重圣德,俯怜四海苍生。
笑入蛮烟瘴雾,看旌麾、一举要澄清。
纵马蹙重山,舟横沧海,戮虎诛鲸。
乾坤秋更老,听鼓角,壮边声。
以,作者的另一首《木兰花慢》也许更有看头:
美了,就连暴力黑帮电影也不能全是大男人在银幕上晃来晃去呀。所
虽然是绝妙好词,但多少还是有一点欠缺:再有点儿红粉味道就完
要回来向“龙庭”交差的。
又是何等的功业和荣耀,当然,作者没忘记最后交代一下立了功以后是
惊”,这是对敌人何等的蔑视;“整顿乾坤事了,归来虎拜龙庭”,这
间、生死一毫轻”,这是何等豪迈;“胸中凛然冰雪,任蛮烟瘴雾不须
这首词是抒写将军出征前夕的豪情壮志,“生平许身报国,等人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简直就是《傅雷家书》里的那种气
氛。
这位“傅聪”姓张,叫作张弘范,他爸爸就是当时的名将张柔。按
现代的话说,张柔是金籍汉人,后来降了蒙古,立下过赫赫战功,张弘
范是张柔的儿子当中最有出息的一个,从当时的“国籍”说,他是元籍
的汉人。张弘范这两首《木兰花慢》里都说到“蛮烟瘴雾”,像是诸葛
亮南下七擒孟获的感觉,其实指的却是南宋南逃的残余势力。第一首词
写在作者统兵南下的出征前夕,那时,他刚以汉裔身份被授予蒙、汉军
都元帅之职,带尚方宝剑,大受忽必烈的信任和重用,结果厓山一场海
战,宋军浮尸十余万众,宋朝便算是彻底亡国了,对于张弘范来讲,这
果真是“整顿乾坤事了”呀。
后人对厓山一役,消极的评价是“厓山以后无中国”,积极的评价
则是张弘范协助元朝完成了统一大业。这些评论我们暂时不必去管,却
说张弘范南征的战船上曾经带着一位重要俘虏,一同渡过零丁洋,一同
目睹厓山战。这俘虏就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
青”的那首《过零丁洋》正是写于这段路上,而厓山之战的那次目击则
被文丞相写成了一首七言古风,题为《二月六日》:
南人志欲扶昆仑,北人气欲黄河吞。
一朝天昏风雨恶,炮火雷飞箭星落。
谁雌谁雄顷刻分,流尸飘血洋水混。
昨朝南船满崖海,今朝只有北船在。
25昨夜两边桴鼓鸣,今朝船船酣睡声。
北兵去家八千里,椎牛酾酒人人喜。
惟有孤臣雨泪垂,冥冥不敢向人啼。
六龙杳霭知何处,大海茫茫隔烟雾。
我欲借剑斩佞臣,黄金横带为何人。
厓山种种,历来论之者众,其中不乏饱学鸿儒,更不乏深入精辟的
见解。我这里却只说说一位热血青年的议论:“……到了元朝,中国才
为外国一统。那些理学名儒,如许衡、吴澄辈,皆俯首称臣。只有文天
祥、张世杰、陆秀夫、谢叠山不肯臣元,都死了节。九十年中,虽有些
英雄豪杰起事恢复,被那些儒生拿着君臣大义视为盗贼,立刻替元朝平
息了。”
这位热血青年就是陈天华,但凡念完初中的人没有不知道他的,但
这段文字却不是出自《猛回头》或《警世钟》,而是摘自他另一部作
品,题为《狮子吼》。他这短短两句话,涉及了错综复杂的许多问题,其中一些恐怕到现在也是说不清楚的,比如“君臣大义”和“华夷之
辨”,这两个儒家的顶级概念在宋元易代之际该如何解释现实呢?
26
易代之际有关自杀和投降的种种数据。
[3]至于复杂一些的统计,比如[美]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其中统计了明清
语,其酝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
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
[2]《汉书·匡张孔马传》:“赞曰: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
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引文见第408—413页,原载于1934年9月9日的《独立评论》第117号)
[1]胡适:《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
27
间,被双方竭力争取着。正如我们在遇到危难关头的时候脑海中总要油
这位敌人中的干将,这位职业哲学家,此刻就站在争论双方的中
这一哲学是先进的科学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敌人。”
派之一……在美国特别流行,曾被视为代表美国生活方式的官方哲学。
注明:“实用主义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现代资产阶级反动哲学的主要流
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之中,尽管编者在内容提要里认真
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这些演讲稿的中译本也被庄严地收录在商
重其事地拿来做演讲的,而这位詹姆斯先生也并非阿猫阿狗,而是美国
——辩论这种问题的人也真够无聊的,但这确实是威廉·詹姆斯郑
这个人是否在绕着松鼠跑?[1]
度跑到反面去,松鼠和那个人之间始终隔着那棵树。最后,问题来了:
这个人绕着树跑想看到那松鼠,可无论他跑多快,松鼠总是以同样的速
只松鼠:假定有一只松鼠攀着树干的一面,一个人站在树干的另一面,自散步回来,发现大家正在争论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争论的主题是一
一百年前,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和一些伙伴在山中露营,詹姆斯独
事实问题还是逻辑问题
引子之二:然浮现出一些伟大的人和伟大的话一样,詹姆斯先生马上想到了经院哲
学家的一则箴言:“一旦遇到矛盾,一定要找出差别来。”箴言刚刚在
脑海中隐没,差别就被找出来了。下面就是詹姆斯的结论:
我说:“哪一边对,要看你们所谓‘绕着’松鼠跑的实际意义是什
么。要是你们的意思是说从松鼠的北面跑到东面,再到南面和西面,然
后再回到北面,那么这个人显然是绕着它跑的;因为这个人确实相继占
据了这些方位。相反的,要是你的意思是说先在松鼠的前面,再到它的
右面,再到它的后面,然后回到前面,那么这个人显然并没有绕着这个
松鼠跑,因为,由于松鼠也相对活动,它的肚子总是朝着这个人,背朝
着外面。确定了这个差别后,就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了。你们两边都又对
又不对,就看你们对‘绕着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松鼠问题看似无聊,其实却很现实,历来很多问题争来争去,归根
结底都是松鼠问题。比如人们激辩“儒家思想”如何如何,直辩得天昏
地暗、日月无光,但若深究一下辩论的这个标靶到底是个什么,很有可
能一百个人的心中有一百个所谓“儒家思想”。所以,事情往往如同威
廉·詹姆斯所说的:“你们两边都又对又不对,就看你们对‘绕着
跑’这个动词实际上是怎么理解的。”
[1]本节内容详见[美]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一些旧思想方法的新名称》(陈羽
纶、孙瑞禾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版,第25—26页)
28
29
是书法大家米芾。自然,吴激本是宋朝人,在宋钦宗靖康末年(就
吴激,字彦高,福建人,家世显赫,爸爸是宋朝的宰相吴栻,岳父
金初词坛盟主,大大的有名。
“唐诗宋词”这类标签搞的,现代人大多对他不熟,可当年的吴激却是
现在我要谈的是一位金朝文人的作品。这人名叫吴激——大概是被 就连互联网上的现代人也常有直追唐宋的诗词出现。
缘故逐渐接触到各个时代的诗词,于是发现:别说宋元明清各有好诗,么再读文学了(或者说不再从文学的角度来读文学了),这才出于旁的
都读过上千首了,宋元明清的诗却几乎全没看过。后来岁数大了,不怎
我年轻时喜欢文学,对中国古诗也是很爱读的,受标签所惑,唐诗
吗?
发是读唐诗,读词就越发是读宋词。但是,标签的定义就真的那么准确
读唐诗,读词就读宋词。再加上“马太效应”从中兴风作浪,读诗就越
标签,让我们一下子就知道诗是唐朝的好,词是宋朝的好,所以读诗就
对于读书来说,标签有时候是一种好东西,比如“唐诗宋词”这个
在诗歌的标签之外
引子之三:
30
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这是剽窃自刘禹锡“旧时王
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这是剽窃自杜牧名作“商女不
人的,而且剽窃的居然还都是名人名作。
一个硬指标却是毋庸置疑的:这短短的四句话,有三句明显全是剽窃别
来,这首小词似乎明显不如唐诗宋词——审美的个人偏好即便不谈,有
这首词一出,很快就上了当年的全球畅销金曲排行榜,但在现在看
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
旧时王谢,堂前燕子,飞向谁家?
南朝千古伤心事,犹唱后庭花。
这才叫同病相怜。吴激即席写下了一首小词《人月圆》:
关心了几句,这才知道她原本竟是宋朝宣和殿的宫姬。
宴会的喜庆气氛。吴激他们到底不是粗人,一见此情此景,便向那侍女
三陪小姐,张侍御家的侍女出来唱歌,其中却有一人面带忧郁,破坏了
虚中、洪皓,都是和吴激有着同样遭际的。既然是宴会,就自然少不了
有一天,吴激到一位张侍御家赴宴,宴会上不少文人名士,像宇文
给留下来了,从此,吴激就在金朝做了官。
是“靖康耻”的那个“靖康”)出使金朝,因为名气太大,被金政府硬“江州司马,青衫泪湿,同是天涯”,这是剽窃白居易《琵琶
行》“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恍然一梦,仙肌胜雪,宫髻堆鸦”,这句虽然算不上明显剽窃,但这三个意象全是前人诗词里写滥的东西。
但就是这样一首集剽窃之大成的小词,在当时却每每感人至深,以
至于传唱天下,看来剽窃也是要有特殊本领的。
不过话说回来,想想吴激当时所处的环境,如此的“剽窃”也真是
难为他了。刘祁在《归潜志》里这样说过:“诗不宜套用前人的话,但
词的标准可以宽些,只要用得巧妙也就是了,比如吴激的《人月圆》,半是前人的句子,但用得韵味深长、不露圭角,比当时同席的宇文虚中
的原创作品可强得多了。”[1]
这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无奈。
[1][宋]刘祁《归潜志》:“诗不宜用前人语,若夫乐章,则剪裁古人语亦无害,但要能
使用尔。如彦高《人月圆》,半是古人句,其思志含蓄远甚,不露圭角,不犹胜宇文自作者
哉。”
31
32
33
乍看上去,这像是一起偶然的凶杀,是呀,一位偶然落脚某家驿站
脚,没想到被这家驿站里的一名服务生结果了性命。
死者名叫赵师韫,是位御史老爷,他在出差的路上到一家驿站歇
但这件案子有些不同。
么稀奇,凶手就是个收钱卖命的黑道中人,背后的主谋天知道是谁呢!
一般人马上就能想到的是:八成是政敌买凶,这种事还少么,没什
官员被谋杀了,这会是怎么回事?
原因之一是:死者是位中央大员。
连武则天本人的眼光也盯了过来。
按说谋杀案并不稀奇,可这桩谋杀案却吸引了各位高官的注意,就
这一天,在一家小小的驿站里发生了一桩谋杀案。
唐朝。武则天时代。
宗元
(一)徐元庆谋杀案——控方:陈子昂,辩方:柳
34
果武则天时代真的有陪审团,并且判案过程公正的话,那么徐元庆无罪
命,我相信陪审团的成员们很容易会站到徐元庆这边的。再想一想,如
如果是在普通法系的社会(简要而言),徐元庆却有可能逃得一
刑。
行为触犯了刑法第××条,于是,按照刑法第××条的规定,应该判处死
如果是在条文法的社会,徐元庆恐怕必死无疑,判决依据是:他的
刑?
——这才是本案的难点所在:对杀人凶手徐元庆到底应该怎么量
案情并不复杂,徐元庆谋杀罪名成立,但是,该怎么判决呢?
至于徐元庆,父仇已报,了无遗憾,便从从容容地束手待缚。
了性命。
果然让徐元庆等到了,已经高升为御史的赵师韫就这么在驿站里送
级官员出差歇脚的地方,只要有耐心,总有一天会等到仇人的。
姓,在驿站里当了个服务生。——徐元庆很聪明,因为驿站本来就是各
爽的人,徐爽有个儿子名叫徐元庆,处心积虑要报父仇,于是改名换
原来,死者赵师韫当年做过县公安局的局长,在任上杀过一个叫徐
仇。
么幕后主使,完全是自己一人所为,作案动机是:报仇,报的是杀父之
跑,而是主动拨叫了110,投案自首了。据他后来供述,此案并没有什
而离奇的是,这名服务生,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杀人之后却不逃
的御史老爷和驿站中的一名服务生能有什么梁子呢?
35
孔子回答说:“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不去做官,决不跟
仇人应该怎么办?”
这一段是孔子的高足子夏和老师的对话。子夏问:“对杀害父母的
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
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
朝,不反兵而斗。”
夫子曰:“寝苫(shān),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口玉言。我们看看《礼记·檀弓》:
应该怎么做,儒家经典里可是有明确记载的,而且还是大圣人孔子的金
入人心,成为政治行为和社会生活的主导思想,而对于为父报仇这种事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似乎早已深
为父报仇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都是天经地义的。
因为徐元庆虽然是蓄意谋杀,但他的动机是为父报仇,而在当时,为什么呢?
释放或得到特赦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36
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
得很简洁:
关于父母之仇,《礼记》里还有一段话,见于《礼记·曲礼》,说
没错啊!
会错的,而且是治国之大纲,这样看来,徐元庆谋杀赵师韫,一点儿都
杀兄弟之仇、杀叔伯兄弟之仇的报仇方法讲得清清楚楚。圣人的话是不
——这是儒家经典里的经典语录,是孔圣人的话,把杀父母之仇、仇人动手,那就拿着家伙在后边助威。”
孔子回答说:“自己不带头报仇,如果死者的亲儿子或者亲兄弟找
子夏又问:“那么,对杀害叔伯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国,在外国遇见了仇人,不能跟他动手,要以公事第一。”
孔子回答说:“不和仇人同朝为官。如果自己奉国君之命出使外
子夏接着又问:“那么,对杀害亲兄弟的仇人又该怎么办?”
上!
掉头回家去取——连这孔子都觉得不应该,就算在澡堂子里也得抡拳头
出处。所谓“反兵而斗”,是说发现仇人的时候身上正巧没带家伙,于是
孔子在这里说的“弗与共天下也”就是俗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
手空拳也要上!”
人,应该马上动手杀他——腰上别着家伙就抄家伙,没带家伙的话,赤
仇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不论在集市上还是在朝堂上,只要一遇到仇
37
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最高指示,即便徐元庆依法当杀,但皇帝法
前想后,最后终于下了个结论:“要不,就放了这小子吧。”
于是,这块烫手的热山芋最后就交到了武则天的手上。[1]
武女士思
的“体”和“用”凸现出了尴尬的矛盾,这案子可怎么判?——难煞人也!
战着最高治国纲领,挑战着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让法律
我们就容易理解徐元庆案件的审判难点了:这一件小小的谋杀案竟然挑
神,也就是说,讲等级、讲贵贱、讲所谓的“君臣父子”。知道了这些,了;而唐朝虽然也不乏严刑峻法,但立法思想似乎却是儒家的礼治精
本着法家思想,遇上徐元庆这样的,没什么废话,三下五除二就给杀
——这事如果发生在秦朝就非常好办了,秦朝是严刑峻法治国,立法是
徐元庆案件以一种极端化的形式让“礼”和“法”的矛盾暴露出来了
——依“法”,还是依“礼”,这是个问题。
天经地义。
就在于,如果依“法”,杀人者应当偿命;可如果依“礼”,杀死杀父仇人
时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这样看来,徐元庆一案的两难之处
言内容相对浅近,所以学的人也多,用现在的话说,《礼记》思想在当
《礼记》在唐朝的科举教科书中属于“大经”,地位很高,又因为语
天”这一点上还是完全统一的。
《礼记》里的这两段虽然内容略有出入,但在“杀父之仇,不共戴
仇人,不能跟他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
仇人一旦遇到,不管手里有没有家伙,应该立马就上;至于杀害朋友的
意思和前边那段稍有出入,是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杀害兄弟的
38
庆变姓名于驿家佣力,候师韫,手刃杀之。议者以元庆孝烈,欲舍其
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父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后师韫为御史,元
的记载非常简略,不过才寥寥几句话而已:
好啦,大家别看我啰啰唆唆了这么半天,其实《旧唐书》对这件事
里,徐元庆谋杀案是被记载在陈子昂的传记里的。
史官记录在案,并成为陈子昂履历表上光彩的一笔——在《旧唐书》
这确实是一个高招,也正是因为这个高招,徐元庆谋杀案才得以被
朝中大臣们议论纷纷,越议论就越觉得陈子昂这招可行。
了,嗯,高,果然是高!
是个高招:这一来,“法”和“礼”的矛盾就被轻松化解了,两头都照顾到
陈子昂的这个建议乍一听好像满不着调,可仔细再一琢磨,却还真
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
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情有可原,陈子昂的说法是:“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
大才子陈子昂,此刻庄重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放不得!”
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就是这位大诗人、几首唐诗的应该都读过那首慷慨悲凉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
说这话的人大家恐怕都不陌生,就是大名鼎鼎的陈子昂,但凡读过
和谐的声音:“放不得!”
是可以捡回一命了,皆大欢喜。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个不
外开恩,给予特赦。那么,既然民心思放,皇帝也愿意放,看来徐元庆
39
足够的唾骂。——要知道,中国的修史传统奉孔圣人的《春秋》为滥
乏惩恶扬善的精神,既没使忠臣孝子得到应有的褒奖,也没给奸佞叛党
书》,因为宋人对《旧唐书》的一个重要不满是:《旧唐书》的笔法缺
意闹”的宋祁,一位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为什么要重修《唐
是宋朝编纂的。《新唐书》的两位主编都很有名,一位是“红杏枝头春
把一个叫“旧”一个叫“新”。《旧唐书》是五代时期编纂的,《新唐书》
《旧唐书》和《新唐书》原名都叫《唐书》,后人为了区别两者才
书》?
先说一个小问题:为什么有了《旧唐书》,还要重修一个《新唐
多。
书》。《新唐书》对徐元庆谋杀案前前后后的记载比《旧唐书》丰富得
不错,是有一些出入,因为我依据的不是《旧唐书》,而是《新唐
叙述在细节上有些出入?
——是不是有人看出来了:《旧唐书》的这一小段记载和我前面的
番。”大家都觉得陈子昂说的在理。
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
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但是,念在这小子是为父报仇,算免了他的罪,可陈子昂建议说:“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
赵师韫来驿站歇脚的时候就拿刀杀了他。大家觉得徐元庆孝义忠烈,打
来赵师韫升官当了御史,徐元庆改名换姓到驿站里做了一名服务生,等
翻译过来就是: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的父亲被县尉赵师韫给杀了,后
以褒其孝义可也。”当时议者,咸以子昂为是。
罪。子昂建议以为:“国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40
方,他说:“但私家可以记史事,确有使跋扈权臣担忧之处。故有‘乱臣
恶”的效果如何,则另当别论。——比如胡适,在这个问题上属于正
学而无史学,这话虽然有点儿极端,却当真很有道理。至于“赏善罚
好,[5]
欧阳修也好,都是侠客岛的传人。所以有人说过中国古代只有经
说,一部《春秋》就是侠客岛上的“赏善罚恶使”,以后的司马迁也
仅仅是为了忠实记录历史事件,而是要起到赏善罚恶的作用的,换句话
——这就是《春秋》所创立的中国古代修史精神,历史书不是或不
体现出褒贬色彩,有劝勉,有惩戒,以期“再使风俗淳”。
合“春秋大义”,修史的目的不是为了客观如实地记载历史,而是要着重
拿捏得很有分寸。这也就意味着,《新唐书》比《旧唐书》更加符
秋》的时候是“笔则笔,削则削”,也就是说,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个字,暗中是拿《新唐书》和《春秋》相比,因为,据说孔子修《春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笔”就是写,“削”就是不写,[4]
章学诚用这两
什么是“笔”和“削”?
《汉书》的班固还强。
书》“笔”和“削”都很严谨,在这点上做得比写《史记》的司马迁和写
叫作“笔削谨严,乃出迁、固之上”[3]。意思是,《新唐
这个目的的确达到了,后来章学诚评论《新唐书》有一句很中肯的话,神,下大功夫重修唐史,要使这部新编唐史具有赏善罚恶的道德意义。
所以,宋祁和欧阳修秉承着“孔子修《春秋》,乱臣贼子惧”的精
谁。
书”[2]
,听上去很像是和尚在讲因果报应,但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影响了
秋》是以微言大义暗藏褒贬的,而历来传说“《春秋》者,赏善罚恶之
觞,孔子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春秋》而不是因为《论语》,《春
41
陈子昂是唐朝大才子、诗文大家,这篇《复仇议》写得文采飞扬、通常被称作《复仇议》。(是不是有人觉得眼熟?)
但陈子昂的建议可不再是《旧唐书》里那三言两语了,而是一篇长文,我们重新在《新唐书》里看看这个案子。——案子还是这个案子,有人给翻了,来龙去脉,在《新唐书·孝友》里记得清楚。
这案子其实倒不是宋祁和欧阳修他们第一个翻的,早在唐朝就已经
师由衷地赞了他一个“孝”字。
——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徐元庆在死后被翻案了,宋代的儒家大
作《孝友》的一组专题传记当中,而且传主就是徐元庆本人。
没有像《旧唐书》那样被收录在陈子昂的传记里,而是被收录在题目叫
有争议,但这种修史精神却当真传承了两千年,于是,徐元庆谋杀案就
胡适和鲁迅谁是谁非我们暂且不论,《春秋》赏善罚恶的效果虽然
教,却是写了小说和剧本的无名作家所教的。”[7]
乱臣贼子的名字。说到乱臣贼子,大概以为是曹操,但那并非圣人所
秋》而乱臣贼子惧,然而现在的人们,却几乎谁也不知道一个笔伐了的
胡适是正方,自然也还有反方,鲁迅就是一个:“虽说孔子作《春
了,即便是那些发达国家也每每虚心效法,这真令国人骄傲呀!
件等等,确实使“乱臣贼子惧”了,看来“春秋大义”早已传播到海外去
秋》在孔子当时约略等于近现代社会里的新闻独立,从水门到拉链门事
捧银子去收买,何况那位有点傻气的孔二先生呢?”[6]
照此看来,《春
实事,便可使人注意(惧)了。今之烂污报馆,尚且有大官贵人肯出大
贼子惧’的话。此事正不须有什么‘微言大义’,只要敢说老实话,敢记真
42
嘉其徽烈,可使天下直道而行。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谨议。
无生之节也。如臣等所见,谓宜正国之法,置之以刑,然后旌其闾墓,今若释元庆之罪以利其生,是夺其德而亏其义;非所谓杀身成仁,全死
王道不设。元庆之所以仁高振古,义伏当时,以其能忘生而及于德也。
义,其政不行。”且夫以私义而害公法,仁者不为;以公法而徇私节,作始,必图其终,非一朝一夕之故,所以全其政也。故曰:“信人之
不可废也。何者?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故圣人
今傥义元庆之节,废国之刑,将为后图,政必多难;则元庆之罪,作。昔礼防至密,其弊不胜;先王所以明刑,本实由此。
曰能刑,未可以训。元庆之可宥,显于此矣。然而邪由正生,理心乱
报父之仇,意非乱也;行子之道,义能仁也。仁而无利,与乱同诛,是
然臣闻在古,刑之所生,本以遏乱。仁之所利,盖以崇德。今元庆
不宜诛。
辜。又按《礼》经,父雠不同天,亦国家劝人之教也。教之不苟,元庆
然按之国章,杀人者死,则国家画一之法也。法之不二,元庆宜伏
清名教,立懦夫之志,振下士之靡者也。
保,为父报雠,手刃师蕴,束身归罪。虽古烈者,亦何以多。诚足以激
窃见同州下邽人徐元庆,先时,父为县吏赵师蕴所杀;遂鬻身庸
义;然后暴乱不作,廉耻以兴,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圣人修礼理内,饬法防外,使夫守法者不以礼废刑,居礼者不以法伤
义;诛罪禁乱,王政之纲。然则无义不可以训人,乱纲不可以明法。故
先王立礼,所以进人也;明罚,所以齐政也。夫枕干雠敌,人子之
气势恢宏:
43
现在请大家想想:陈子昂的这番说辞究竟在不在理?
远作为国家法典的一部分”——这句话的意义何在,容后再表。
结束,后面还有一句“请把我的这篇文章附在相关法律条文的后边,永
的是《全唐文》的版本,文字有些出入,关键在于,行文到这里还没有
——按《新唐书》的版本,这篇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而我上文引
再依礼给他在家乡和墓地搞搞活动什么的,好好表彰一下。
的节操啊!所以我陈子昂以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依法判他死刑,然后
死,他也就不成其为舍生取义、杀身成仁了,咱们这等于是在玷污人家
天下,都是因为他为了孝义而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如果咱们饶他不
那该怎么做呢?道理是这样的:徐元庆如今之所以能够以孝义感动
对。
结局,荣辱观还不就错位了吗?所以我陈子昂觉得,放也不对,杀也不
了,可怎么跟人民群众解释呢?大家一看,孝子复仇却落了这么个悲惨
当然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依法把徐元庆杀了,从法律上倒说得过去
上又说不过去,难道治国只要有礼治就够了,而可以不要刑罚吗?——
能说一套做一套,所以徐元庆理所当然无罪释放。但这么一来,从法律
记》教导我们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话可不是含糊其词,咱们也不
徐元庆的做法慷慨激烈,即便是古代的烈士也不过如此了。《礼
和法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有缺,就没法教育百姓;如果国法不彰,就没法治理国家。所以说,礼
子的大义所在,没错;而诛杀罪犯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功能。如果礼义
是用来搞好国政的。那么,拿盾牌当枕头时刻准备着为父报仇这是做儿
陈子昂这里先是点明礼和法的不同功用:礼是用来使人进步的,法可能有人会问了:“刚才不是说《新唐书》把徐元庆列在了《孝友
传》里么,又说《新唐书》站在儒家立场上褒贬善恶,那应该会表彰徐
元庆才对啊,应该为徐元庆翻案才对啊,怎么却引了陈子昂这么一大段
文章,还是说徐元庆该杀啊?”
——别急,《新唐书》这里引述陈子昂的《复仇议》其实是立了个
靶子,马上就该炮轰它了。我方才不是问过,《复仇议》这个标题是不
是有人觉得眼熟么,因为《古文观止》里收录了柳宗元的一篇名文,题
目叫作《驳〈复仇议〉》,就是专门反驳陈子昂这篇《复仇议》的。
大家先想想,如果是你,要反驳陈子昂会怎么下手?
陈子昂的《复仇议》抓没抓住问题的重点?有什么毛病没有?看似
文采飞扬、逻辑缜密,其实藏没藏着什么致命的纰漏呢?
的确有纰漏,而且,还真就被柳宗元给抓住了。
先交代两句背景:陈子昂在提交《复仇议》的时候,做的官是左拾
遗,这是个谏官,这就意味着,他虽然是在讨论礼和法的问题,可按我
们现在的话说,他既不是法律口儿的,也不是礼仪口儿的,而柳宗元写
《驳〈复仇议〉》的时候,做的官是礼部员外郎,恰恰就是礼仪口儿
的。
另外,虽然同属唐朝高人,可陈子昂到底只是个诗人、才子,柳宗
元却还是政治家和思想家,柳前辈的犀利我们已经在《周易江湖》里见
识过了,他和韩愈、刘禹锡关于“天”的一系列讨论早已成为唐代思想史
上璀璨的一页。
44
45
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
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
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
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
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
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以向,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
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
到,咱们先看看柳宗元这篇《驳〈复仇议〉》吧:
——还真是有意义的,而且是非常现实的意义,这一点后面就会看
么!”
还翻个什么案,难道大家不应该团结起来向前看么!翻历史旧账有意义
有人可能会不理解:“一件陈年旧案子,当事人都死了多少年了,昂的《复仇议》写了一篇批驳之论。
到了徐元庆谋杀案的相关文件,对当时的判决大为不满,于是针对陈子
后七十多年柳宗元才刚出生,所以,柳宗元是在翻阅历史卷宗的时候看
柳宗元和陈子昂虽然同处唐朝,却并不是一个时代的人,陈子昂死
46
柳宗元说:礼的意义在于防乱,禁止杀害无辜的人——看,柳宗元
来入手的。
柳宗元该展开议论了,他和陈子昂一样,也是从礼和法的不同功用
法典的一部分。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他搞什么表彰活动,陈子昂还建议把这个判例载入律令,永远成为国家
谋杀案,当时的谏官陈子昂提议判处徐元庆死刑,然后再在徐的家乡给
柳宗元说:我从文献上看到武则天在位的时候,发生过一起徐元庆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可以为典明矣。
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
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
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
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
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
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
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
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
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
47
这话可谓再一次抓住了要害。《韩非子·外储说下》有句名言,然是理所应当的,凭什么还表彰他呢?
变了,就不是为父报仇了,而是犯上作乱了。那么,判处徐元庆死刑自
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徐元庆谋杀赵师韫就分明是仇恨国法,这性质可就
只不过是执行国法,那么杀他的并不是赵师韫本人,而是国家大法。如
柳宗元说:如果徐元庆的父亲当真犯了法,论罪当死,赵师韫杀他
想到呢?
么难题,根本就不会有什么礼和法的冲突,可陈子昂那帮人怎么就都没
这可是个要命的问题,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下边根本就不会有什
么才被赵师韫杀的?
当中抓住了要害。他问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徐元庆的父亲到底是因为什
柳宗元先是从法理原则上抓住了要害,紧接着又从徐元庆这个个案
不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
搞,等于把礼和法对立起来了,搞出两套核心价值观了,让大家伙儿分
价值观都是一样的,绝不是互不相关的两套系统,像你陈子昂这么一
——柳宗元抓住了问题的要害:礼和法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其核心
糊涂了,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啊?
能对同一件事情既依礼表彰又依法处罚呢?这么一来,大家还不都给搞
对象不同、方法不同,但本质却是一般无二的,可既然如此,又怎么可
无辜,就应该被判处死刑决不宽恕。这样看来,礼和法虽然具体运用的
刑。法的意义也在于防乱,也禁止杀害无辜的人,所以,如果官员滥杀
儿子就不应该为父报仇;儿子如果杀了人、报了仇,也应该被判处死
把问题的重点放在“无辜”与否之上——所以,如果父亲有罪该杀,那么
48
仇就会引起接连不断的仇杀,这样报仇是不合道义的。”柳宗元归纳
的《公羊传》:“父亲被冤杀,儿子可以报仇;父亲有罪该死,儿子报
《周礼》在下文还会出现,届时再来详说。)接着再引“春秋三传”之一
符合道义的,死者的亲属便不许报仇,谁要报仇就处死谁。”(这段
柳宗元接着又搬出了一部儒家典籍:《周礼》上说:“凡是杀人而
看,这也是儒家的“礼”,是有血性、有情怀的“礼”。
呢,又怎能判他死罪呢?
谋杀赵师韫就是合乎礼、合乎义的,执政者们向徐元庆道歉还来不及
——柳宗元够狠吧?他接着说: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么,徐元庆
只有一条贱命,那就以命搏命好了!
怎么办?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既然所有正常途径全被堵死了,草民
路全被堵死了,你让一介草民还能怎么办?
常的司法程序,别说什么要相信上级政府能把问题妥善解决,如果这些
方,话里透着的意思分明是:别说什么不能以暴易暴,别说什么要走正
做老好人的,不一定的哦!柳宗元这时候坚决地站在弱势的徐元庆一
大家注意,柳宗元这里提出的观点非常犀利,别以为儒家都是教人
一介草民,上告无路,上访无门,这时候,他还能怎么办呢?
嘛!徐元庆想为父亲鸣冤,可是官场一片漆黑,官官相护,可怜徐元庆
出于个人恩怨,只是为了逞逞官威,这就是赵师韫的不对了,滥杀无辜
柳宗元接着说:可是,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犯法,赵师韫杀他只是
人是不会埋怨法官的。
说“以罪受诛,人不怨上”[8]
,就是说一个人因为犯了罪而受诛杀,这个
49
话就是从伍子胥这儿说的。[9]
度上确是鲜明地支持伍子胥复仇的,“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这句
附近的随国。《公羊传》对这一段史事的记载很可能并不可靠,但在态
楚国,大败楚军,这时候楚平王已经死了,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逃到了
国,多年之后,伍子胥在吴国受到吴王阖庐的重用,后来带兵攻打祖国
悉:楚国人伍子胥因为父亲和哥哥都被楚平王冤杀了,伍子胥逃到吴
这句话的具体出处是《公羊传·定公四年》,上下文大家都很熟
就应该复仇。
是:如果父亲被杀——不是被“诛”,而是无辜被杀——这样的话,儿子
而“杀”字则是一个中性词。所以,“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意思就
杀有罪之人;与之相反的是“弑”,表示下级杀上级,比如“弑君”;
表示杀人,“诛”一般表示上级杀下级,是以有道杀无道,是以正义之刀
道“诛”就是“杀”,不错,但“诛”和“杀”是有区别的。在古籍里,同样是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误解,原因就在于这个“诛”字。我们都知
以复仇”,这,好像和常理不大合拍呀?
易理解,“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好像是说“父亲没有被杀,儿子可
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现代读者可能对这几句话不
《公羊传》这几句话的原文是:“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
《公羊传》作为重要断案依据,我们就先对这几句话留心一下。
传”就是《左传》《公羊传》和《榖梁传》。既然柳宗元现在搬出了
我在正文会开讲《春秋》“一经三传”,“一经”就是《春秋》,“三
准了。
说:如果按照《公羊传》的这个原则来审理刑事案件,这就符合礼的标
50
教材,历来被认为是孔圣人编写的,里边奖善罚恶,蕴含着治国大道,秋》(以后还叫作《春秋经》好了,不容易引起误会)相当于一本经典
——为什么一段是《春秋经》,一段是《公羊传》呢?因为《春
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
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
《公羊传》: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
《春秋经》:
羊传》还阐发了一则火上浇油的“微言大义”:
话是这么说,可人家《公羊传》还就是那么讲的。不但如此,《公
外国军队杀进祖国啊!
自己也被一路追杀,可就算再有不平,也不能投奔外国啊,更不能带领
明问题。具体到伍子胥的例子,哪怕是父亲被冤杀了,哥哥被冤杀了,时候也要以国家为重,比如当年乒乓球选手何智丽引起的大讨论就很说
利益高于一切,所以,个人再怎么受到不公正待遇,在面对大是大非的
即便在现代社会,只要是思想觉悟不是很低的人恐怕都会认为国家
一边?![10]
投敌,是个大大的“汉奸”!儒家经典竟然会褒奖叛国行为?会站在汉奸
扬伍子胥的复仇呢?要知道,按现在的说法,伍子胥可以被定性为叛国
是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的,是要让“乱臣贼子惧”的,怎么可能去赞
可能有人觉得难以理解:《公羊传》到底是儒家的一部重要经典,51
是些牛鬼蛇神——我们可以参考一下亨利·梅因在论述古代社会的时候
其心必异”等等,意思是说:夷人们虽然勉强也被叫作人类,但其实都
后文化。至于为什么要重视“夷夏之防”,理由诸如著名的“非我族类,就知道不是好话,“夷夏之防”里的“夷”就代表了所有这些东西南北的落
不仅是“蛮夷”,通常有所谓东夷、西戎、北狄、南蛮,单从字面看
国、越国,这些国家被认为是“蛮夷”。
作“诸夏”;看不起边缘地区那些文明程度较低的国家,比如楚国、吴
心的那些文明程度较高的诸侯国,比如鲁国、齐国等等,这些国家被称
春秋大义强调“夷夏之防”,也就是说,推崇中原地带以周天子为核
就是“吴子”,指的是伍子胥的新老板——吴王阖庐。
这得通看《春秋经》才能琢磨出来,这句里带着“微言大义”的词汇
——好好看看,你能看出来里边藏着什么“微言大义”么?
联合,在伯莒这地方和楚国人打仗,楚国人被打惨了!
《春秋经》那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冬季十一月庚午日,蔡侯和吴子
《春秋经》那句话的深刻内涵的。
去发掘这些“微言大义”——在上边这两小段里,《公羊传》就是阐发
《春秋经》里被认为蕴含着孔子的“微言大义”,《公羊传》就细心
称《公羊春秋》。
辅各擅胜场,而其中最早被官方认定为经典的就是这部《公羊传》,也
《公羊传》和《榖梁传》就是留存下来的三大《春秋经》教辅。三大教
隐蔽的含义。那该怎么办呢,就需要有教辅来做补充参考,而《左传》 但这教材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内容编得太洗练了,一般人看不懂其中
52
逆不道么?!
思想怎么会赞成为了报父仇而叛国,甚至攻杀祖国的国君呢?这不是大
以后再讲。[13]
现在我们先来想想:《公羊传》为什么这样写呢?儒家
《公羊传》这段分析是对《春秋经》的透彻理解还是穿凿附会,也留待
——这一段等讲到《春秋经·定公四年》的时候再仔细来说,至于 这一战,既帮助蔡国出了气,又帮伍子胥报了父兄之仇。
夏系统里的蔡国,而作为蛮夷的吴国为了帮助蔡国,毅然和楚国作战,乐于为中原分忧,所以要夸上一夸……”[12]
这里的中原指的就是中原诸
什么这里却改称‘吴子’了呢?这是因为吴国人虽然属于蛮夷,这时候却
《公羊传》对“吴子”的那番阐释翻译过来就是:“一直都称‘吴’,为
后,《春秋经》便又恢复为用单摆浮搁的一个“吴”字来称呼吴王了。
了对吴王帮助伍子胥出兵伐楚的一种激赏。有趣的是,就在这句话之
子及楚人战于伯莒”这句话里却用了“吴子”,这可是尊称啊,这就表示
国的时候一般都会说“吴如何如何”,只用一个“吴”字,但在“蔡侯以吴
两千多年前的夷狄更让诸夏看不顺眼,所以,《春秋经》在提到吴
都有一种拒斥夷狄的味道在内。
孙中山的纲领口号有“驱逐鞑虏”,邹容的《革命军》号召“杀尽胡人”,巨人和魔鬼!更要命的是,这样一种“春秋大义”断续保持了两千多年,盛”,苏杭一带也尽是才子佳人,可当年这些地方都是“蛮夷”啊,盛产
如此)。”[11]
——现在我们很难想象了,湖南早已是“惟楚有材,于斯为
物,例如巨人,甚至是魔鬼(在东方神话学中,几乎在所有情况中都是
往往会感到几乎是自然的憎恶,这种憎恶通常表现为把他们描写成怪
说的意见:“一个原始共产体对于在风尚上和它自己有非常不同的人,53
是:司马迁是受过《春秋》学的名师传授的,在董仲舒那里听过课,所
大耻,名垂于后世”,是一个实至名归的“烈丈夫”。[15]
我们还要留意的
司马迁就背着这个包袱,所以他对伍子胥的评价是:“弃小义,雪
汉朝人思想上还普遍背着“封建社会的大包袱”。
封建为专制,但一些风俗习惯并不可能马上就扭转过来。我们可以说,另一方面,社会的运转是有着强大惯性的,时至汉代,虽然早已变
家观念比爱国观念要强得多。
血缘关系有亲有疏罢了。我在《周易江湖》里提到过,那个时代里,爱
君、大臣乃至城里的平民论起来都是一家人,只不过有大宗、有小宗,这真是社会制度不一样啊,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宗法基础上的,国
的,只是伍子胥逃得快罢了。)
也得有活口啊。(话说回来,楚王当初对伍子胥一家也是要赶尽杀绝
起人来也都是满门抄斩,把三族九族的一并株连进去,这一来,想报仇
其次。这是一种可怕的思想啊,到了专制社会可就不讲这些了,皇上杀
义!也就是说,父子天伦是儒家眼里最核心的人际关系,君臣关系倒在
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管你天王老子呢,是孝子就该报仇,天经地
更进一步,如果君对臣的迫害到了杀父之仇的地步,那就没的说
封建社会,君要臣死?嘿,那得问问凭什么!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类的观念其实都是专制社会的产物,要搁在
在家儿子孝顺父亲,在朝臣子忠于君主,也是这个道理。而大家熟悉的 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从小到大一步步做起来的,那么,本的思想有一个重要原理,大体可以叫作“推己及人”,比如我们都熟悉
以后的中国是专制社会,这两种社会形态有着本质的不同[14]。儒家原
我们还是先要分清:大体来说,秦朝以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秦朝
54
什么面目出现的——无神论的或有神论的,一神论的或多神论的,出世
从历史上来看,许许多多的思想或者信仰,无论一开始的时候是以
和平主义的、入世的伦理,并且仅仅是畏惧鬼神而已。”[16]
人报仇作为大丈夫的义务。”随即,韦伯话锋一转:“这种伦理现在成了
的“春秋大义”:“当年,连孔子都要求,把为被杀害的双亲、兄长和友
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也提到了这一则杀人复仇
义的选择就是怀揣利刃,手刃仇人!
杀,而他自己又上告无路、上访无门的话,依照儒家的观念,最天经地
除害”,这是一条被人遗忘的儒家主张。如果一个人他的父亲被官府冤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
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
无选择。”(苏轼《论范蠡、伍子胥、大夫种》:“父不受诛,子复仇,死了,就鞭打他的尸体,这都是内心痛楚的自然流露,只能这么做而别
的。伍子胥对待杀父仇人,仇人若还活着,就砍下他的脑袋,仇人若是
的是这个理由。他说:“‘父不受诛,子复仇’,这在‘礼’上是天经地义
这是一条凌厉的“春秋大义”,时至宋朝,苏轼为伍子胥辩诬,就拿
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该死,儿子就不可报仇。”(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
总结起来就是:“如果父亲是被冤杀,儿子就可以报仇;如果父亲有罪
如果再遇到徐元庆之类的案件,应该遵照《公羊传》的精神来做判决,搂出了“血亲复仇”的春秋大义,搬出《公羊传》这个大招牌,建议今后
话说回来,再表柳宗元,他老人家如今正在唐朝这个专制社会里抖
学的具体科目就是《公羊传》。
55
这倒错怪陈子昂了,就在《旧唐书·刑法志》里,陈先生针对武则
逻辑不清还鼓吹严刑峻法的家伙?
题外话之一:现在是不是有人觉得陈子昂这小子不太地道啊?是个
放松一下,扯两句题外话。
了。
——好了,至此,就是《新唐书》里关于徐元庆谋杀案的全部内容
议〉》也将附进法律文献,成为后来判决同类案件的参考。
决同类案件的参考,现在柳宗元的请求如果获准,他的《驳〈复仇
真是有实际意义。陈子昂的《复仇议》被附进了法律文献,成为后来判
前边还说过柳宗元翻故纸堆给陈年老案翻案是不是闲得无聊,看,这还
想起来了吧,陈子昂那篇《复仇议》的结尾不也有这么一句话么,我的。”
法律条文之后,以后再遇到同类案件,不能听陈子昂那臭小子的,得听
晰、论证有力。柳宗元最后一句话写道:“请把我这篇文章附到相关的
柳宗元的《驳〈复仇议〉》已经写完了,真是一篇好文章,说理清
看柳宗元。
印象中的“中庸之道”[17]
大相径庭。其间种种容后再表,我们还是先来看
至少在孔子时代,“春秋大义”对报仇还是非常嘉许的,这和现代人
有人能清楚地知道他们所信奉的东西“真正”是什么意思。
成“和平主义的、入世的伦理,并且仅仅是畏惧鬼神而已”,并且,很少
的或入世的,激进的或消极的——只要它最后流行开来,最后都会变
56
案子一直报到汉景帝这里,还真把汉景帝给难住了,这个杀人犯防
究其原因,竟是这位继母杀了防年的父亲(也就是她自己的老公)。
个叫防年的老百姓大逆不道,居然杀了自己的继母(不是亲生母亲),可错了,这样的事情还真的出现过,就发生在汉景帝的时候。当时,有
也许有人觉得这纯属伪问题,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出现——那你
办的。
不过,如果这个儿子并不是一个儒家读书人,事情也许倒没什么难
儿子的还真不好办呢。
不共戴天的,是在同一个级别上的,所以,如果真是母亲杀了父亲,做
这可是个难题哦。从《檀弓》里看,孔子认为杀父和杀母之仇都是
母亲杀死了父亲,这种情况应该“如之何”呢?
之何?”孔子回答“弗与共戴天”云云。现在我们想象一种情况:如果是
回忆一下《礼记·檀弓》里子夏问老师孔子的话:“居父母之仇,如
题外话之二:脑筋急转弯!
认识一个人真的是很难!
么好感啊!
会溜须拍马呢。再看看史书记载,好像知识分子阶层普遍对这小子没什
嗯,可也未必,如果看看他借以成名的一些文章,会发现这家伙很
位风流俊彦,自然是一身正气、忧国忧民的。
建议要行仁政。——是啊,陈子昂可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一
天统治时期的白色恐怖,又发挥了他的才子做派,搞了一篇长篇大论,年到底该怎么判呢?杀父、杀母之仇都是不共戴天,所以,防年的继母
是防年的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而防年又是自己的不共戴天的杀母仇
人……◎#¥%……※×没有250以上的智商还真想不明白!
这个难题最后是让一个小孩子解决的,这孩子当时刚刚十二岁,按
现在的标准也就是小学才毕业,他说:“所谓继母如母,但到底不是亲
生母亲,把她当作母亲是因为父亲的关系,而防年的继母居然杀了老
公,这就是主动断了夫妻的情义,于是,她既对老公失去了做妻子的资
格,又对防年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所以,防年杀母只应该判作普通的
杀人罪,而不该判作杀母的大逆罪。”
——如果你想的答案跟这孩子一样,那就恭喜你了,因为这孩子可
就是日后的汉武帝啊!
57
[8]“以罪受诛,人不怨上”,韩非子接着举了“刖危坐子皋”这个例子,又拿“以功受
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1版,引文见第316—317页)
[7]鲁迅:《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收录于《鲁迅全集》第6卷《且介亭杂文二集》,人
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459页)
[6]胡适:《论﹙春秋》答钱玄同》(收录于《胡适文集》第5卷,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
[5]详见《史记·太史公自序》
[4]关于孔子之笔削,历代众说纷纭,此处暂不细论。
[3][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外篇二“永清县志皇言记序例”
失。”则此四字之由来亦久矣。
者,赏善罚恶之书。”《云笈七签》:“……赏善罚恶,各有职司,报应之理,毫分无
伟,此庙不毁,此字亦当不磨也。或疑此四字所出不古。按《公羊传序》疏云:“《春秋》
吴山上城隍庙头门外有墙,四面甚高广,慈溪盛小坨本以大颖书作“赏善罚恶”四大字,极奇
[2]这是一种很有民间风格的说法,参见[清]梁章钜《浪迹续谈》“赏善罚恶”条:杭州
律》应该判斩,虽然徐元庆有自首情节,但伤害罪自首也不会减刑。
[1]按唐制,理论上说,死刑判决要报到中央,最后还要由皇帝审核。故意杀人罪按《斗讼
58
们,而被分封的贵族们和诸侯国国君之间的关系与诸侯国国君和天子之间的关系非常相似。贵
种小封建,就是诸侯国的国君在自己的地盘里也像天子分封自己一样地拿出地盘来分封给贵族
[14]熊逸:《孟子他说》第一册:所谓封建,天子分封诸侯国,这是一种大封建,还有一
贬何又相悬也?”
为褒,彼同一楚子伐郑,在宣四年则谓书爵以予之,在宣九年乃谓书爵见其暴陵中华。一褒一
实。又赴告亦有详略,皆难拘为定例也。至于名称爵号,各随事之大小详略而书之,如谓书爵
名称爵号为褒贬。盖日月,史有详略,闵僖以为时远,册多脱漏;文宣以后为时近,事可据
经合纂》周梦龄、周毓龄跋:“宋吕朴向论《春秋》家穿凿之患有二:一以日月为褒贬,一以
[13]先举个质疑之说好了。[明]周统撰,[清]周梦龄、周毓龄增辑:《春秋三传通
《史通·称谓》)从这里看来,孔子比司马迁更加“政治上正确”。
所臣,虽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唐]刘知几
分,为后来所惑者也。自兹已降,论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
子。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
之折中,君子所急。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
理:“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必也正名乎!’是知名
[12]经籍当中很少有确定不移的解释,关于“吴子”的另外一种说法听上去也很有道
[11][英]亨利·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版,第五章)
他排在了孙权和周瑜之前。
轼曾在诗中写道:“仲谋公瑾不须吊,一酹波神英烈君”,甚至视伍子胥为江南第一名人,把
肆怀,维孝肆孚。我铭祠庭,示后不诬。”——后世对伍子胥推崇备至的人非常之多,又如苏
智死昏,忠则有余。胥山之巅,殿屋渠渠。千载之词,如祠之初。孰作新之,民劝而趋。维忠
烈烈子胥,发节穷逋。遂为册巨,奋不图躯。谏合谋行,隆隆之吴。厥废不遂,邑都俄墟。以
节有以动后世,而爱尤在于吴也。后九年,乐安蒋公为杭使,其州人力而新之,余与为铭也。
之兴坏废革者不可胜数,独子胥之祠不徙不绝,何其盛也!岂独神之事吴之所兴,盖亦子胥之
也。然则子胥之义又曷可少耶?康定二年,予过所谓胥山者,周行庙庭,叹吴亡千有余年。事
之利者异也。孔子论古之士大夫,若管夷吾、臧武仲之属,苟志于善而有补于当世者,咸不废
天下,岂不壮哉!及其危疑之际,能自慷慨不顾万死,毕谏于所事,此其志与夫自恕以偷一时
记》:“予观子胥出死亡逋窜之中,以客寄之一身,卒以说吴,折不测之楚,仇执耻雪,名震
塞的诗里有“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饱受卫道士们的恶骂。《伍子胥庙
子胥庙记》,盛赞先贤。——但我们仍要记住一点:王安石在北宋可是个大另类,他写昭君出
因有二:一是伍子胥的气节感动后世,二是伍子胥的遗爱仍在吴地。王安石于是写了一篇《伍
[10]康定二年,王安石经过胥山,见伍子胥的祠庙依然香火旺盛,很是感慨,认为个中原
大臣,得仇天子之谗臣,齐襄公是也。故比之曰:今世设有三法司枉挠人命,视此文。
之曰:今世家长杀雇工非道,视此文。凡臣民不得仇天子,得仇天子之臣;不得仇天子执法之
丙问复仇之节。答曰:何休曰:“诸侯之君与王者异,义得去,去则绝。伍子胥是也。”故比
[9]对这一层“春秋大义”的阐释参见[清]龚自珍《春秋决事比》“人伦之变篇答问”:
悦,形于颜色,臣见又知之。非私臣而然也,夫天性仁心固然也,此臣之所以悦而德公也。”
公之狱治臣也,公倾侧法令,先后臣以言,欲臣之免也甚,而臣知之。及狱决罪定,公憱然不
而子何故乃肯逃我?我何以得此于子?”刖危曰:“吾断足也,固吾罪当之,不可奈何。然方
中,吏追不得,夜半,子皋问刖危曰:“吾不能亏主之法令而亲刖子之足,是子报仇之时也,曰:“尼欲作乱。”卫君欲执孔子,孔子走,弟子皆逃,子皋从出门,刖危引之而逃之门下室
外储说下》:孔子相卫,弟子子皋为狱吏,刖人足,所刖者守门,人有恶孔子于卫君者
赏,臣不德君”对举。“刖危坐子皋”是说孔子的学生子皋做狱吏的一段故事,见《韩非子·族们也有自己的领地和军队,诸侯打仗的时候,贵族们要带着自己的私人军队出征,这是他们
应尽的义务。到了所谓礼崩乐坏的时候呢,诸侯们对天子不大恭敬了,开始有僭越的举动了,同样地,贵族们对诸侯也不大恭敬了,也开始僭越了。而正如同大的诸侯有实力轻视周天子一
样,大的贵族家族也有实力来轻视诸侯,所以孟子才会说那句“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
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这个“家”,既不是我们现代人一夫一妻一小孩的
家,也不是以前什么四世同堂之类的家,而是贵族的大型家族,有领地,有军队,有相当大的
政治权力。……封建封建,是分封制的社会体制: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
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相当的自主权,这才是封建社会。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就把分封制改为
郡县制了。秦朝之后,历代政权基本上一直延续着郡县制的政治体制,虽然也曾经陆续有过分
封,但都是以郡县体制作为主体的。而秦朝之前,虽然也有郡县制,但那都是零敲碎打,而
且,那时的郡县,其实质和秦以后的郡县很不一样,社会制度的主体还是分封制。所以,比较
准确的表达是:秦始皇结束了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所以呢,要说什么封建社会的历史包袱,秦、汉之际的人的确还有这个包袱,而在现代,在两千多年之后的我们的身上,早就没有这个
包袱了。——可是,解决了这个问题,新的问题又来了:我们身上的包袱如果不是封建社会的
包袱,那又是什么包袱呢?答案是:是两千年的集权专制传统的包袱。
[15]《史记·伍子胥列传》: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
同列乎!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何异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
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16][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
221—222页)。该书这一节的小标题是“儒教的和平主义本质”,是说儒教的和平主义特性在
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升级,从孔子提倡复仇发展到乾隆皇帝的“唯使生灵免遭涂炭者可治天
下”,这是“统一帝国发展的最终产物”。这像是在说孔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并不那么“和
平”,但韦伯又在注释里提到了“据说孔子本人声称不懂军事事务(《论语·卫灵公篇》:卫
灵公问陈(阵)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尝学
也。’)”——在我看来,孔子思想保留着一些部族时代的古老习俗观念,这也许是对他之所
以赞成血亲复仇的一个合理解释。
[17]“中庸之道”大概要算是儒家概念中被误解最深的一个。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看我的
《周易江湖》:“庸”在这里的意思其实是“常”“平常”,如果说我“庸言之信”,那就是
说,我这个人平常一贯说话都很靠谱,很有分寸,从来都不忽悠谁。“庸”字后来才有了“平
凡”的引申意,大家可别以为这个意思是一开始就有的。如果好好读读“四书”,我们会发
现“中庸”这个概念和我们望文生义想当然的那个意思完全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孔子真正讲
的“中庸”和我们平日里认为的“中庸”恰恰能构成一对反义词。“中庸”本来是儒家修身的
最高境界,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中”就是不偏不倚,既不过头,也无不及,还有,坚持原
则,自己有主心骨,不管潮流怎么变,不管生活怎么苦,也会坚持原则不动摇;“庸”就是一
贯如此,好比实事求是是一个人的原则,那他无论在哪里都会实事求是,面对鲜花和掌声他会
实事求是,脖子上架着钢刀他一样会实事求是。所以,中庸的人是伟大的人,在社会上根本是
凤毛麟角的,孟子说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才是真正的“中庸”。……我们平日里说的“中庸”其实在孔子眼里根本就是“乡愿”,这种人是他老人家最最深恶
痛绝的。孔子如果知道两千多年后的中华儿女普遍把他最推崇的“中庸之道”当成了他最痛恨
的“乡愿”,那得是什么心情啊!
59
60
可前边讲过,在唐朝,礼是立法的根本精神,或者说,儒家思想是
决,没说的,判梁悦死刑好了!
可能会觉得:这有什么为难的,管那个礼干什么呀,法律问题法律解
先说说皇帝的为难。这案子如果换到现在可能就简单多了,不少人
的前半段,还有后半段留待一会儿再讲。
——诏书如果真这么下,皇帝就该威严扫地了,所以,这只是诏书
呀,礼和法说的不一样,这案子没法判啊!”
父之仇不共戴天,梁悦做的没错;可按法说,杀人就应该偿命。哎呀
央,没多久,朝廷下了诏书,发布了最高指示,说道:“按礼来说,杀
伙手刃杀父仇人秦果,随后到衙门里投案自首。这案子照旧惊动了中
在唐宪宗时代,又出了一个徐元庆谋杀案的翻版:有个叫梁悦的家
类似事件,其中也不乏耐人寻味的故事。
是表彰孝义的一个具体体现。就在徐元庆小传之后,还紧跟了一系列的
《新唐书》发扬了《春秋》的惩恶扬善精神,《孝友传》的设立自
好了,让我们继续前进。
(二)梁悦谋杀案:韩愈的法律难题
61
职方员外郎就是大文豪韩愈。我们读一下大文豪是怎么写官样文章的:
郎的书面意见——这是一篇值得细细品味的好文章,原因之一是,这位
的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了,《新唐书》里只收录了一份当时一名职方员外
尚书省是中央头等大机关之一,这机关里的精英们当时是怎么商量
看来皇帝也发愁,不知道该怎么办,把皮球踢给尚书省了。
好好讨论一下吧。”
治国的根本,所以梁悦杀人案不能小看。这样吧,把这案子交给尚书省
宗元谁对谁错大家还没有论明白呢。所以,诏书接着说:“礼和法同是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回却没提徐元庆这个茬儿,也许是陈子昂和柳
啊!
有人可能会问:不是已经有了徐元庆的案例了吗?可以拿来参考
事人该会如何地抓耳挠腮。
只有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才能体会出当礼和法出现矛盾的时候,那些当
所以,礼是法的核心精神,儒家思想是国家法律的意识形态准绳。
是以礼治国、以德治国。
律精神是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或者说,形式上是以法治国,核心却
大臣的奏议里尽是些引经据典的话)。其核心意思就是讲咱们唐朝的法
通“十三经”,读历史就总有障碍,就拿“二十四史”来说,皇帝的诏书和
不像一部国家法典的总序,倒更像是腐儒写的八股文(所以说读不
儿“《易经》说如何如何”,一会儿又是“《春秋》说如何如何”,根本就
儿“《周礼》说如何如何”,一会儿“《尚书》说如何如何”,一会
臣(也是唐太宗的大舅哥)长孙无忌写的一篇很长的序言,序言里一会
立法的根本精神。如果读读《唐律疏议》,开头部分是唐太宗时代的名
62
文允许儿子可以给父亲报仇,恐怕就会有人来钻法律的空子。唉,法律
会伤了孝子的心(咱们以孝道治天下,哪能这么做呢!)可法律如果明
这也是有道理的。咱们想想,如果法律明文禁止儿子给父亲报仇,这就
话,后人遇到这类案子的时候也就不会为难了。为什么法条里不写呢,讲过,没人把这当犯罪,按说这是最应该写进法律条文里的,那样的
韩愈说:子报父仇这种事在《春秋》《周礼》以及诸子书里都没少
休的味道。
的是,要细细品味文中的语气,体会那种磨磨叽叽、拖泥带水、欲说还
我前边说这篇文章值得细细品味,不仅仅因为作者是韩愈,更主要
者,事发,具其事下尚书省,集议以闻,酌处之。”则经无失指矣。
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宜定其制曰:“有复父仇
称将复仇先告于士,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于今者;或为官吏所诛,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者。《周官》所
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称,可议
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
下之辞,非百姓相杀也。《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
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
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子
《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者,宜
没其文于律者,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以议也。
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
伤孝子之心;许复仇,则人将倚法颛杀,无以禁止。夫律虽本于圣人,有非而罪者。最宜详于律,而律无条,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
子复父仇,见于《春秋》《礼记》《周官》,若子史,不胜数,未
63
调解仇怨的具体办法是这样的:调解杀父之仇,就要让凶手躲到海外
来评判是非,凡有过失伤害了别人家的牲口和家禽的,也要同样办理。
盾,要使大家过上和谐的生活。凡有过失伤人者,调人要和乡亲们一同
“不同国”。全段的意思是说:调人的职责是调解人民群众的内部矛
元为徐元庆做辩护的时候也引过这一段内容,也和韩愈一样省略了那个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给“调人”这个职位所做的岗位描述,前文中柳宗
雠之则死。凡有斗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弟。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
弟之雠,不同国;君之雠视父;师长之雠视兄弟;主友之雠视从父兄
如之。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
的:
——这句话的出处是《周礼·地官司徒·调人》,上下文连起来是这样
核对《周礼》原文,就发现韩愈在句子中间漏写了“不同国”三个字。
引用完整,他引的是“凡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可我们如果
被列入官学“九经”,后来也进了“十三经”。韩愈这里对《周礼》并没有
礼》旧称《周官》,是一部来路不明的经典,[1]
是“三礼”之一,在唐朝
引经据典是必要的,韩愈接着便引述了《周礼》的相关内容。《周
执法者心领神会了。
韩愈的意思大概是:法律对这个问题不便明说,但意在言外,要靠
呀。
虽然是圣人制定的,内容好得很,可执行法律的官吏却只是一些普通人
64
候是怎么做的:
我们可以简略看一下努尔人的豹皮酋长在“调人”工作遇到阻力的时
事。
视“礼”。这样看来,如果真让孔子搞成了“克己复礼”,怕也不是什么好
在那些原始的部落当中,“礼”就越是丰富、越是仪式化,人们也越是重
当古老的。而更加耐人寻味的是,从种种的人类学著作来看,似乎越是
们这样一个事实:历来被传为周公制作的“礼乐”,其真正源头可能是相
人”简直就和努尔人当中的“豹皮酋长”如出一辙。这大概也能够启示我
查德的名著《努尔人》吧,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周礼》所描述的“调
里一些土著部落的生活方式,比如,我们就看看人类学家埃文斯-普理
风的一种较为真实的写照——如果我们参照一下当代世界若干偏僻角落
的真实性。就拿这个“调人”的岗位描述来说,它很可能是对原始部落遗
部古代的乌托邦著作。但是,我们显然不能因为它的“乌托邦”就怀疑它
的确,对于《周礼》一书的性质,现在占压倒性的意见是:这是一
代眼光来看也真够别开生面的。但问题是:这是真的么?
这就是《周礼》对“调人”的岗位描述,看上去还真够详细的,以现
此后看这吵嘴打架的双方谁先动粗就惩治谁。
可报仇。凡有吵嘴打架的,就去评理调解,调解不了的,就登记在案,的,就要安排凶手和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住,还要劝说被害者家属不
凡“杀人有反杀者”,就告知天下各国缉拿凶手。凡杀人而符合道义
不听劝,不肯逃走,那君王就授予调人瑞节去抓他治罪。
杀兄弟之仇办理,杀主人和朋友之仇照杀叔伯兄弟之仇办理。如果凶手
仇,就要让凶手躲到国外去;杀君之仇照杀父之仇办理,杀师长之仇照
去;调解杀兄弟之仇,就要让凶手逃到千里之外去;调解杀从兄弟之
65
错,说它是“法”也一样成立——在部落社会的背景下,似乎根本就不存
是的,这种“习俗性的、仪式性的运作步骤”,说它是“礼”自然没
别,并非因为它们面貌相似,而是因为它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东西。
或许在于:“礼”就是“法”,“法”就是“礼”——这两者之所以没有区
那么,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豹皮酋长行使调人职责的时候,好像并不存在什么“礼”和“法”的冲突,意义的,尽管它不足以确证我们此刻所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看到,在
——这段文字对我们了解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是有些参考
事先就知道并在他们的算度当中已有考虑的。[2]
律令,而是世仇调解中的一种习俗性的、仪式性的运作步骤,这是人们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酋长的诅咒本身并不是调解的真正
后发动世仇争斗时被杀死。他的话得到了其他人的支持。
这头公牛杀掉,这样,拒绝他的调停的那个宗族的成员们便可能会在以
接受酋长的调停,酋长就会牵走一头短角的公牛。在诉求神灵之后,把
意接受赔偿。”我的一个提供信息者进一步补充道:如果人们坚持拒绝
膊,不让他刺伤母牛,喊道:“不!不要杀死你的牛,算了吧,我们愿
护了他们作为亲属的尊严之后,死者家族成员之一便会抓住他高扬的胳
矛要杀掉母牛,但这只是在人们担心他把长矛刺向母牛时才如此。在维
且他们把长矛掷向敌手将是徒劳的。人们告诉我,接下来他就会举起长
说如果受害一方坚持复仇,那么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会死于这种努力,并
诅咒他们。他会牵来一头母牛,用草木灰擦它的后背,并开始吆喝它,他们相当固执地拒绝调停,酋长便很可能会恐吓说要离开他们的家宅去
处于同样的困境时,他便可能会也不听他们的话。但有人告诉我,如果
酋长的恐吓至多也只不过是说如果亲戚们不听他的话,那么当他们
66
带就都属于“海外”,海南岛大概得算当时的“天外”了。
时候的“海外”应该指的是“蛮夷”地区,比如现在的湖南、湖北、江浙一
外”是最近的地方,再远一些就是“千里之外”,最远的是“海外”,但那
个“国”就是前文所讲的“邦国”的意思——从这一段的上下文来看,“国
行为规范)表现得非常细腻,其中说到“国外”和“不在同一国居住”,这
《周礼》这一段对“调人”的岗位描述就把“礼”(在这里意指具体的
人”。
对豹皮酋长有了简单的了解之后,我们再来看看《周礼》中的这个“调
圈子,他眼中的《周礼》自然尽是圣人之法,是无可怀疑的。那么,在
家和社会学家如此赤裸裸的“非礼”的文字,他还只能在儒家典籍里转转
当然,韩愈这时候还读不到埃文斯-普理查德和帕累托这些人类学
人”之分。[3]
的一种基本需要,不仅在人类社会,就连动物界都有“上等人”和“下等
曾经指出:尊卑贵贱的角色区分是人类的基本情感之一,也是人类社会
一“礼”的基本功能也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属于文明社会的产物——帕累托
事情也许还不仅如此,甚至,即便是“区别贵贱尊卑等级”这
现。
者曾经是一体的,这才有了徐元庆案和梁悦案那种困惑人心的场面出
赋予了神圣的光环以及与时俱进的崭新功能,而后,人们又忘记了这两
场面就不会出现了。或许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礼”“法”分家,又双双被
元庆和梁悦案件如果拿到豹皮酋长那里去解决,也许这令人困惑的两难
我们从努尔人的豹皮酋长来揣度“礼”和“法”的原始形态,那么,徐
说法,是否也是这个意思呢?
在“礼”和“法”的任何区别。那么,中国古代经学家有所谓“礼就是法”的
67
对努尔人社会构成的误解,因而看不清它的基本原则,为了表明这一
如果认为“豹皮酋长”是一个政治代理人或是裁决权威,将会导致
——埃文斯·普理查德这样说道:
性。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豹皮酋长通常都是些没有什么后台的家伙
更多地靠的是“仪式性的潜能”,而不是自己“一朝权在手”式的主观能动
落中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再者,即便是他在行使本职工作的时候,他也
他也并不是我们习惯概念中的那种酋长,除了排解凶杀纠纷之外他在部
——看似如此,其实并非如此,豹皮酋长可绝对不是法官,而且,里,豹皮酋长不就是在纠纷中扮演着法官的角色么?
按照我们的常识,案子当然要交给法官来做裁判,即便在部落社会
判,这……
来裁判,都是要命的问题。如果是岳飞杀了金兀术,案子交给秦桧来
的。但这话说起来容易,具体到个案当中,怎样才算合乎道义,又由谁
如果按照《周礼》的说法,只要合乎道义,私下杀人就是被允许
了,封建时代的“邦国”已经不存在了。
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住”这句,大约是因为唐朝已经是大一统的王朝
住,还要劝说被害者家属不可报仇。”韩愈省略了当中“就要安排凶手和
句:“凡杀人而符合道义的,就要安排凶手和被害者家属不要同国居
韩愈在梁悦案中引述的《周礼》文字就是上文中相当靠后的这
大多是取后一种解释的,还是这个解释更合情理。
又像是指官府诛杀罪人之后,罪人家属生事寻仇——古人注释《周礼》
了人,而其他人又为被害人报仇杀了那个凶手,但联系上下文来看,这
“杀人有反杀者”这句话我没翻译。从字面上看,这好像是说有人杀
68
很难用经义做与时俱进的修饰,比如“国外”和“海外”这些说法显然已经
而且,《周礼》对调人的那一整段岗位描述也因为太过具体,所以
酋长(调人)也早已变成后台强硬的暴力执法机关?
韩愈这时却早已变成由专制权力来解决,既没有后台也没有权力的豹皮
那么,事情是不是这样的呢:原本是由社会习俗来解决的问题,到
现在却都成了要命的问题。
中,“怎样才算合乎道义,又由谁来裁判”,这原本也许都不是问题,而
中,老名词早已被赋予新概念了。于是,在对某一起凶杀案的裁决
是的,豹皮酋长(调人)还在,礼治规范还在,但在社会的发展
眼下所面对的这个尴尬呢?
记载下来,这记载继而又被奉为圣典,那么,是不是也有可能出现韩愈
岁月,进而发展出了辉煌的文明,这时候,有人把上古遗俗半真半假地
的“礼”,或者所谓的“法”。设想一下,假定努尔人又度过了漫长的历史
能“有序”,靠的就是社会习俗的规范力量——这也就是我们所谓
努尔人的社会是一种“有序的无政府状态”,之所以既“无政府”还
各方在期望事件恢复到正常状态时达到这一目的。[4]
望使事件得以解决时,酋长的介入才会成功。他们是一种机制,使群体
层的敌对,至少在当时如此时,他的调解才能成功。只有在争执双方希
且只有在双方都承认有社区上的联系,并且他们都希望避免激化到更深
区做后盾来支持自己。他只不过是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一个调停人,而
法迫使人们偿付或接受“恤牛”。他没有有权势的亲属或人口众多的社
直。对努尔人来说,永远不会发生任何需要裁决的情况。因此,酋长无
述过,他没有裁决或执法的权威。他没有责任对凶杀的案件决定是非曲
点,我们就不得不解释清楚他在世仇调解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已经讲
69
韩愈还算个实诚人,在儒家经典里转了两圈,最后说:看来这种案
吧!”
所以韩愈发牢骚:“这不是挤对人么,这个条文设计得也太绝了
可风声不就走漏了么,以赵师韫堂堂御史,整治一个刁民还不容易!
高官,徐元庆倘若真的到公安局先备案去,就算公安局那边真能同意,一介草民,无权无势,只有一条豁出去的老命,而仇人赵师韫却是朝廷
咱们好好想想,就拿徐元庆谋杀案来说吧,想要报仇的徐元庆只是
法律简直就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不同意怎么办,即便不存在这个问题吧,韩愈接着发表议论说:“这种
去把仇人杀了就不算你犯罪。”——下文也没说备案的时候如果公安局
是:“报仇当然是可以报的,但是,得先到公安局备个案,你备完案再
作“士师”的长官,简单讲就是公安局局长。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
士”的“士”,应该不是指周代一般意义上的贵族的“士”,而是指一种叫
书于士,杀之无罪”出自《周礼·秋官司寇·朝士》,这里所谓“书于
韩愈引完《公羊传》,又引了一回《周礼》。这句“凡报仇雠者,少了。
公羊高,公羊是他的姓。——中国古时候有很多怪姓的,后来就越来越
传》之所以叫《公羊传》,据说是因为搞出这门东西的人是战国时候的
不错,韩愈这里说“公羊子”,就是不称书而称人,要知道,《公羊
传》里的话么!
诛,子复仇可也。”——好眼熟啊,这不就是前边一再提到的《公羊
法宝,他紧接着又引述了一位“公羊子”的话。这位公羊子说:“父不受
不适应唐代社会了。但韩愈到底是韩愈,除了《周礼》之外他还有别的子还真不能在法律条文里给明确规定出来,我看不如这样好了:但凡有
这种为父报仇的案子,就交尚书省让大家一起商议,具体问题具体分
析,把商议结果报给皇上,由皇上最后来酌情处理,这样做才是符合儒
家经典的核心精神的。
——这等于引经据典了半天,可还是没有一个明确意见。但是,韩
愈这个不是明确意见的意见也许还真起了作用,最后,念在杀人犯梁悦
为父报仇又主动投案的份上,只判了他一个流放。
既没杀他,也没放他,却判了个流放,这大概是个折中的办法吧。
徐元庆和梁悦两个案子的前前后后为我们揭开了“春秋大义”的一
角。现在人们已经普遍对儒家精神很陌生了,甚至包括不少鼓吹复兴儒
家思想的人。有人以为儒家讲道德、讲做人,有人认为儒家讲究以和为
贵、和稀泥、打太极拳,也有人说儒家经典都是知识分子闷在书斋里搞
的寻章摘句,看看,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吧?
我上边讲的是唐朝的事,如果把时间再往前推,推到汉朝,这就是
儒家思想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实际功用的最早的时代。那么,我们先来想
一个小问题:如果徐元庆和梁悦这两宗谋杀案发生在汉朝,官府会怎么
判决呢?
70
页):无论下等人,还是上等人,都有等级的情感;在动物界可以观察它,在人类社会更为普
[3][德]帕累托:《普通社会学纲要》(田时纲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1版,第153
描述》(褚建芳、阎书昌、赵旭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00—201页)
[2][英]埃文斯-普理查德:《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
楚。
大:有人怀疑它是伪造的,有人说它是乌托邦式的,直到现在,对作者和成书时间还是搞不清
当中最为晚出的一部,内容从字面上看是周公制定的政治制度,但真相是否如此,历来争议很
[1]简单来说,《周礼》很可能是河间献王刘德在汉景帝时代从民间搜罗来的古书,是经典遍;甚至由于人类社会相当复杂,似乎缺乏这些情感,它们就不能继续存在。等级可以变化,但在社会中永远存在,尽管它们宣布人人平等;这里形成某种暂时的封建制,从最高统治者到
最卑贱的臣民应有尽有,譬如,在法国和意大利所看到的那样。我们可以把个人感受到对参加
的集体或其他集体的差异情感、被它们赞同和欣赏的愿望,放在等级情感之中。
[4][英]埃文斯-普理查德:《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
描述》(褚建芳、阎书昌、赵旭东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00页)
71
72
无伤,可赵君安的三个儿子却死了个干净。
在这个时候闹了一场瘟疫,等瘟疫一过,奇事出现:杀人凶手李寿毫发
偿不可,把那李寿搞得提心吊胆。可说来也巧,也许是老天爷保佑,偏
可那三个儿子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立志为父报仇,非要让李寿血债血
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名叫赵娥亲,此时已为人母,就算是外姓人了,赵家的人当然不干了。要说赵家也算得上人多势众,赵君安一共有三个
第一名死者名叫赵君安,他是被同县的老乡李寿所杀。这事一出,气。
个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却在天灾人祸中先后死了好几口子,颇有几分戾
事情以杀人开始,以死人为过程,最终又以杀人结束。这虽然只是
《列女传》的版本好了。
件事写成了一篇短篇小说。那么,为了照顾本文的可读性,我就说说 梗概,总共几十个字而已,可要说详的,皇甫谧的《列女传》简直把这
这件事都有记载,内容有详有略。略的比如《三国志》,只交代了一个
东汉末年,在甘肃酒泉发生过一起极著名的谋杀案。好几部文献对
仇大义——爱德华·泰勒的人类学解释
娥亲案、康买得案和阳球灭门案看《公羊传》的复
(三)以德报怨,以直报怨,以过分报怨——从赵
73
天。
一天……
女传》给我们描述了一个古龙式的场景:那是光和二年二月,上旬里的
再长的等待也是有终点的,大对决终于就要发生了。在这里,《列
牙、发着狠:“你们就等着瞧吧。”
冷言冷语比冷风还要刺骨,但赵娥亲也不分辩,只是默默地咬着
不成,不过是做个样子罢了。
了。邻居们开始笑话赵娥亲了,是呀,女流之辈,难道还真能提刀杀人
里磨刀——这么多年磨下来,就算是青龙偃月刀也得被磨成小片儿刀
就这样过去了好几年,李寿还照旧带刀骑马,赵娥亲也还照旧在夜
觉又回来了。
寿出门一定带刀骑马,再不敢有丝毫懈怠,瘟疫之前那种提心吊胆的感
儿童,可俗话说得好,妇女能顶半边天,我还是小心为上!”从此,李
很快就被李寿知道了。李寿再不敢大意,心想:“别看赵家只剩下妇女
备,上街买了把快刀,没事就在家里磨刀。一个县城没有多大,这消息
为父报仇的重任压在了赵娥亲一个弱女子的肩上。赵娥亲着手准
说:“李寿,你小子等着,我非得亲手宰了你不可!”
这话很快就传到了赵娥亲的耳朵里,赵姑娘怆然流泪,恨恨地
现在只剩下妇女儿童啦,再没什么可怕的啦!”
祝一下,李寿大摆筵席宴请宗族亲属,席间乐呵呵地对大家说:“赵家
人了。李寿后顾无忧,禁不住挑大指赞叹老天爷的好眼神。喜事总该庆
赵家这就等于绝了户,男丁全死光了,只一个女儿这会儿也算外姓冷天。
冷的天上挂着白的太阳。
这是西北甘肃,是冷风、黄沙和双旗镇刀客的老家。
在都亭近处,赵娥亲怀揣利刃,乘鹿车,静静守候。而就在路的尽
头,李寿快马轻刀,越来越近了……
还得说皇甫谧厉害,这段描写比亲眼看见的都真:赵娥亲是怎么动
作的,李寿又是怎么反应的,比武侠小说还要热闹。接着,在一场激战
之后,李寿受伤落马,正掉在路边的沟里。赵娥亲紧追不舍,挥刀再
砍,眼看着李寿逃不过了,可这刀却不知道砍在了什么地方,竟然断掉
了。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赵娥亲突然想起了无名刺杀秦始皇的策
略——看电影不是白看的,赵姑娘把断刀一扔,扑上去就抢李寿的腰
刀。也得说赵娥亲出招够快,从开始伏击直到现在,李寿被逼得连拔刀
的工夫都没有,自己的佩刀还在腰间没出鞘呢。
李寿也急眼了,连忙护住佩刀,紧接着大喝一声,一个燕子三抄
水,又一个细胸巧翻云,再接一个梯云纵,从沟里跳了起来。生死就在
一线间!
真要等李寿站稳脚跟,再把刀拔出来,赤手空拳的赵娥亲是说什么
也敌不过的。夺刀不成的赵姑娘在最后关头使出了压箱底儿的绝技——
这就得读皇甫谧的原文才能感受到那种异乎寻常的震撼:赵娥亲“挺身
奋手,左抵其额,右摏其喉,反复盘旋”,——这就是说,赵娥亲硬是
用一双女人的巧手把李寿这个大男人的脑袋给拧断了!
74
75
两汉时期,这类血亲复仇的事件屡见记载,对于报仇者,官府通常
落得善终。——好人有好报的例子不多,庞淯得算一个。[2]
样,虽然一度曾因大义所在而把自己置之死地,却幸而有惊无险,最后
概就要归功于母亲的“身教”吧。更加值得欣慰的是,庞淯也像她母亲一
风范,几次三番在生死关头舍生取义,是一位响当当的英雄豪杰,这大
有名有姓,叫作庞淯。母亲英雄儿好汉,庞淯在长大成人以后大有其母
这件事还有后话,连带交代一下。赵娥亲不是有个儿子么,这儿子
了。[1]
之赵娥亲这块碑可是大不一样,而后世那些贞节牌坊就更不可同日而语
习的好榜样。——看看,同样是“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徐元庆的碑比
治罪,反而被“刊石立碑,显其门闾”,被朝廷树为活典型,成了大家学
联名表彰赵娥亲的大无畏精神。事情的结果还算喜人:赵娥亲不但没被
感动。后来,官方附和民意,甘肃一带的高级长官们一同向中央上表,评论,这案子实在是社会影响太大了,赵娥亲的遭遇也实在让人敬佩和
悲喜慷慨嗟叹也”,各大论坛一连多日全是关于赵娥亲杀李寿案的网友
这消息一传出来,“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
“调人”的调解,逃走也就是了。)
来人还是要多读书的,赵姑娘如果读过《周礼》,就应该听从长官这位 就该领受国法。就这样,任凭长官怎么劝,她就是赖在衙门不走。(看
这真是个有人情味儿的地方官啊。赵娥亲却不领情,说自己杀了人
罪,宁愿挂冠辞职,也执意要放赵娥亲回家。
失措。地方长官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得深受感动,不忍心治赵娥亲的
路上,赵姑娘步态从容,神情不改,哪有一点点弱女子杀人之后的惊惶
毙敌之后,赵娥亲随即砍下李寿的人头,提着它去衙门自首。这一
76
——很可能还是那部《公羊传》。
那么,这部骇人听闻的《轻侮法》的立法精神是从哪儿来的呢?
吧,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
仅仅受了一些窝囊气,做儿子的也应该去杀人来给爸爸出气!放手去杀
人报仇,而西汉这部《轻侮法》却暗示大家:别说爸爸被杀,就算爸爸
够狠吧?徐元庆、梁悦、赵娥亲他们都是因为爸爸被杀,这才去杀
定。
以免除死罪。——这可不仅仅是“礼”的说法了,而是国家法典的明文规
如果因为爸爸受了别人的侮辱,儿子杀死了这个侮辱爸爸的人,儿子可
持。东汉有一个不长的时期里曾经颁布一部《轻侮法》,内容大体是:
阳球的这种作风和当时社会的这种反应甚至还能得到法律的部分支
哦。[4]
加骇人的是,阳球居然还被举荐为孝廉!看来孝廉可不都是善男信女
球,这位灭门惨案的制造者,不但未受到法律追究,甚而从此成名!更
辱,他便纠结了几十个古惑仔,一股脑杀光了那郡吏全家。而这位阳
过了火,也不算什么。——东汉有个叫阳球的,因为妈妈受了郡吏的侮
甚至,不但血亲复仇“以直报怨”受到嘉许,就算“以过分报怨”、搞
复仇精神,这是我们现代人不容易想见的。
几分侠气,正所谓“一饭之恩必偿,睚眦之仇必报”。儒家讲《春秋》的
伪之徒甚至示德于人来博取名声。其实,汉朝风气绝非如此,反倒很有
古人,常常以为儒家思想把古人们熏陶得都有以德报怨之风,[3]
其中虚
彰),民间也全是一片赞誉之声,这就是当时的风气。我们现代人想象
都是网开一面的(像赵娥亲的例子,官府不但赦免其罪,而且立碑表
77
A:◎#¥%……※×
人!
Q:啊?有秘密哦?!什么秘密啊?悄悄告诉我,我保证不告诉别
A:这是因为有所隐晦啊。
什么没记呢?
Q:鲁隐公死了,按规矩《春秋经》应该记一下他的下葬呀,可为
的。这一段按现代习惯翻译过来就是:
传》的文体很是有趣,是自问自答式的,而且问题和答案还是逐步递进
先是《春秋经》说鲁隐公死了,然后《公羊传》来解释。《公羊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仇,非子也。”
也。
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
何隐尔?弑也。
何以不书葬?隐之也。
《公羊传》: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春秋经》:
我们看看《公羊传·隐公十一年》:
78
是的话,他老人家是拍脑门凭空想出来的呢,还是有什么我们所不了解
为什么春秋大义会嘉许血亲复仇呢?这规矩是孔老夫子制订的吗?如果
这个问题我可回答不了,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想下一个问题吧:
直没提张敏这事呢?
的意见书里所表达的意见正和张敏的说法如出一辙。嗯,可韩愈怎么一
——韩愈应该是读过《后汉书》的,回想一下前文,他在对梁悦案
里,因为那是很容易让坏人钻空子的。[5]
仇”的说法,这没错,但我们不应该把这个精神具体落实在法律条文
辙么?不是的,张大人的意思是:虽然春秋大义有这个“儿子为爸爸复
在提议废除《轻侮法》的奏章里居然也提到了这句名言——这是南辕北
子”(不复仇,非子也)赤裸裸地支持子报父仇;有趣的是,东汉张敏
《公羊传》的这句“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配当儿
——看来徐元庆和梁悦有点儿生不逢时哦。
配当儿子。”
果不去讨伐杀人犯就不配为臣;父亲被杀,儿子如果不去为父报仇就不
《公羊传》接着引用一位子沈子前辈的话:“国君被谋杀,臣子如
没良心的大臣。
载他的下葬,《春秋经》之所以不记载鲁隐公的下葬,是为了挤对那些
murder而死的,可大臣们却nobody revenged their dead king,××所以不记
次都发不上去。嗯,好啦,现在调整后重发:因为鲁隐公是被鲁+桓+公
A:不好意思,因为有所隐晦,所以有好几个敏感词,搞得我好几
Q:嗯?!——你说什么呢?
79
如在澳大利亚的土著当中就有这种习俗:当某一家庭成员杀了人,其余
老习俗,甚至,被连累的那三族、九族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冤枉的——比
酷刑或许也并非完全出自君主的专擅,而同样部分地源于血亲复仇的古
代也曾经是这个样子,更有甚者,就连灭三族、灭九族这样令人发指的
这是对土著习俗的研究,我们很容易想象:或许孔子之前的氏族时
来对待他;而他也就成了共同蔑视的对象。”[7]
将悲叹、哭泣,因为她生了这样的败类儿子;他的父亲将以轻蔑的态度
一个姑娘都不会同他讲话;如果他有妻子,那么她将抛弃他;他的母亲
成,那么任何一位老太婆都将会嘲笑他;如果他没有结婚,那么甚至连
的义务,土著被号召去完成这个义务。如果他忘记了这个义务而没有完
德华·泰勒引述乔治·格雷的话说:“为最近的亲属之死而复仇,是最神圣
的。——这个问题留待后文再仔细交代。另外,正如人类学的老前辈爱
同的内涵,在土著社会里,仇杀不仅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非常必要
劳斯在对土著的研究中发现:相互间的仇杀居然和相互间的馈赠具有相
现代人类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或许不那么确定的线索。列维-施特
什么渊源呢?会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呢?
的归纳和条文化。血亲复仇,如果它曾经也是一种社会习俗的话,会有
道,法律很少是凿空而来的,而往往是因循于习俗,或者说,是对习俗
如果把春秋大义里的血亲复仇看作一种法律设计的话,那么我们知
走了,应该怎么办呢?
太人那句著名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那么,如果亲人的生命被人夺
果我们把“直”理解为“等值”的话(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这就相当于犹
我们知道,孔子并不赞成“以德报怨”,而是主张“以直报怨”,[6]
如
的隐蔽渊源呢?的成员自然而然地承认他们也有罪。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如果那个杀
了人的罪魁祸首逃跑了,这时候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又该找谁来负起
这个责任呢?
爱德华·泰勒为我们解释说:“如果杀人者消失不见了,该怎么办
呢?这种情况在这类蒙昧地区和居民很少的地区,是很容易发生的。土
著的习俗就接受了古代的学说,罪犯的整个家族都负有责任;所以当杀
人的事已经众所周知的时候,特别是当真正的罪犯消失不见的时候,罪
犯的亲属就要以逃跑来自救。甚至七周岁的儿童都知道,他们是否跟杀
人者有亲戚关系,假如有,就要赶快躲藏起来。在这里我们得出了两个
原则,任何一位研究者如果他是从最早阶段按迹探求法律学的历史的
话,他实在应该把这两个原则清楚地记住。他将在近亲复仇的原始法律
中看到,社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利用了把人跟低等动物区分开的近亲复
仇的天性;同时由于认为整个家族对它的每一成员的行动都负有责任,社会就利用家族对每个人的影响力,作为保持人们之间和平的手段。无
论是谁,看到近亲复仇的影响时就不能否定它的实际合理性,也不能否
认它在那种还没有专门的法官和刽子手的阶段上,对于制止人的暴行的
益处。”
不仅如此,泰勒的研究还告诉我们:“当转到研究高级文明水平的
时候,我们在古代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中仍然遇到了近亲复仇权,但是
它已经被文明逐渐改变了形态。”[8]
这句话正好适用于我们在上文看到
的这两个案例,而对下文将要出现的案例也将同样适用。看,汉唐两代
文明鼎盛时期的法律制度竟然会在原始部落那里找到可怕的源头,而在
儒家思想的精心包装之下却一点儿也看不出蒙昧的痕迹——这是不是很
容易让人联想起帕累托的“剩遗物”和“派生物”这一对著名的概念呢?
80
81
不该判罪。”后来果然诏书下达,免了康买得的死刑。[9]
种刑罚也不是没有变通余地的。这样看来,康买得杀人是孝心的体现,律的精神是以父子亲情为先,《春秋》‘原心定罪’,《周书》当中的各
凶,估计拉不开架而用铁锨砸了张莅的脑袋也属情有可原。先王制定刑
事情见了官,刑部侍郎孙革的判决是:“康买得救父杀人不算行
卫”啊、“未成年人”啊什么的来找理由。可在当时……
——要是换到现在,康买得显然有救,毕竟可以以“正当防
小子,没有宝马你也敢随便杀人,这是死罪啊!”
康宪虽然获救,心中哪还有半点喜色,他流着眼泪埋怨儿子:“臭
张莅死了吗?当时没死,熬了三天才死。
就不动了。
具,铲土用的,大体相当于现在的铁锨。康买得一铁锨下去,张莅当时
介绍一下,康买得抄起来的这个家伙叫作“锸”(chā),是一种农
一个家伙,照着张莅的脑袋就砸了下去。
头粗,上去也是白给。生死一瞬间,康买得也来不及多想了,顺手抄起
可啊!”康买得有心上去拉架,可一看,自己的大腿还没张莅的小手指
打死了。十四岁的康买得在旁边看得焦急:“这么打下去,爸爸非死不
来。张莅长得牛高马大,不让泰森,几记重拳之下眼看着就要把康宪给
的事了,这位张莅赶巧刚喝了酒,一见债主上门,一言不合就动起手
得去找一个叫张莅的家伙讨债。看来在唐朝就已经有了欠债的反倒耍横
宗时代,又出了一件类似的案子。有个叫康宪的带着十四岁的儿子康买
好啦,我们有必要再一次回到唐朝。徐元庆和梁悦之后,到了唐穆在这个案例里,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孙革那句“《春秋》原心定
罪”。什么叫“原心定罪”,这是一种判案的依据吗?
——“原心定罪”可不是孙革发明的,也不是唐朝人发明的,而是汉
朝人搞的,这是汉朝应用“春秋大义”来审判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是
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一些瓜葛的。
好啦,为了追踪这个“《春秋》原心定罪”,咱们又该追溯汉朝去看
看了。汉朝是儒家学说开始定于一尊、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时代。咱们
现代人读读儒家经典,无非就是长长知识而已,要么就是为了提高一下
道德修养,一不小心还容易被人笑话成孔乙己,但在当初,儒家的学问
可当真是经世致用、安邦定国的——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82
故不听所执,娥亲复言曰:“匹妇虽微,犹知宪制。杀人之罪,法所不纵。今既犯之,义无可
人已雪,死则妾分,乞得归法以全国体。虽复万死,于娥亲毕足,不敢贪生为明廷负也。”尉
也。守尉不敢公纵,阴语使去,以便宜自匿。娥亲抗声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仇
常典也。何敢贪生以枉官法?”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
不忍论娥亲,即解印绶去官,弛法纵之。娥亲曰:“仇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狱制刑,君之
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时禄福长汉阳尹嘉
刀杀寿,寿护刀瞋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樁其喉,反覆盘旋,应
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
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刃,令汝辈见之。”遂弃家事,乘鹿车伺寿。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
里咸共笑之。娥亲谓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杀寿故也。要当以寿颈血污此刀
得杀;论我之心,寿必为我所杀明矣。”夜数磨砺所持刀讫,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邻
何求!今虽三弟早死,门户泯绝,而娥亲犹在,岂可假手于人哉!若以卿心况我,则李寿不可
为门户之计。”娥亲曰:“父母之仇,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李寿不死,娥亲视息世间,活复
有猛烈之志,而强弱不敌。邂逅不制,则为重受祸于寿,绝灭门户,痛辱不轻也。原详举动,娥亲不能制,恐逆见中害,每谏止之,曰:“李寿,男子也,凶恶有素,加今备卫在身。赵虽
哀酸,志在杀寿。寿为人凶豪,闻娥亲之言,更乘马带刀,乡人皆畏惮之。比邻有徐氏妇,忧
为吾门户,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亲不手刃杀汝,而自儌倖邪?”阴巿名刀,挟长持短,昼夜
有报仇之心,及闻寿言,感激愈深,怆然陨涕曰:“李寿,汝莫喜也,终不活汝!戴履天地,已尽,唯有女弱,何足复忧!”防备懈弛。娥亲子淯出行,闻寿此言,还以启娥亲。娥亲既素
报仇,寿深以为备。会遭灾疫,三人皆死。寿闻大喜,请会宗族,共相庆贺,云:“赵氏强壮
娥亲者,表氏庞子夏之妻,禄福赵君安之女也。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娥亲有男弟三人,皆欲
家。会赦得免,州郡叹贵,刊石表闾。《三国志》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酒泉烈女庞
县,颜色不变。曰:“父仇已报,请受戮。”禄福长尹嘉解印绶纵娥,娥不肯去,遂强载还
三人同时病死,寿家喜。淯母娥自伤父仇不报,乃帏车袖剑,白日刺寿于都亭前,讫,徐诣
[1]《三国志·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初,淯外祖父赵安为同县李寿所杀,淯舅兄弟
83
书第16章)
[7][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详见该
德。”
[6]《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
之。
地,顺四时,法圣人,从经律。愿陛下留意下民,考寻利害,广令平议,天下幸甚。”和帝从
害百,人去城郭。’夫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
唯人为贵,杀人者死,三代通制。今欲趣生,反开杀路,一人不死,天下受敝。记曰:‘利一
而更开相杀之路,执宪之吏复容其奸枉。议者或曰:‘平法当先论生。’臣愚以为天地之性,典,皋陶造法律,原其本意,皆欲禁民为非也。未晓轻侮之法将以何禁?必不能使不相轻侮,曰:“臣敏蒙恩,特见拔擢,愚心所不晓,迷意所不解,诚不敢苟随觽议。臣伏见孔子垂经
法,为三章之约。建初诏书,有改于古者,可下三公、廷尉蠲除其敝。”议寝不省。敏复上疏
百科,转相顾望,弥复增甚,难以垂之万载。臣闻师言:‘救文莫如质。’故高帝去烦苛之
有差,使执宪之吏得设巧诈,非所以导‘在丑不争’之义。又轻侮之比,浸以繁滋,至有四五
义,子不报雠,非子也。而法令不为之减者,以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也。今托义者得减,妄杀者
着为定法者,则是故设奸萌,生长罪隙。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春秋》之
之恩,不有成科班之律令也。夫死生之决,宜从上下,犹天之四时,有生有杀。若开兼容恕,而降宥之,自后因以为比。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敏驳议曰:“夫轻侮之法,先帝一切
[5]《后汉书·邓张徐张胡列传》: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而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
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常为台阁所崇信。
马。性严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初
[4]《后汉书·酷吏列传》:阳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剑,习弓
首有“于此”的意思,如果这么来解,整句的意思就完全反过来了。
妥善的办法呢?”但这个“安”字是否应该解释为疑问语气词呢?“安”可通“焉”,用在句
可以为善”这句话很难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比如陈鼓应译为“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能算是
下文联系不上,所以一些学者认为是脱简,移到了第七十九章。但即便如此,“报怨以德,安
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里的“报怨以德”原来在第六十三章,但和上
章:“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
[3]《论语》是讲“以直报怨”,而“以德报怨”的说法可见通行本《老子》第七十九
驸马都尉,迁西海太守,赐爵关内侯。后征拜中散大夫,薨。子曾嗣。
陷,捐揖死。淯乃收敛揖丧,送还本郡,行服三年乃还。太祖闻之,辟为掾属,文帝践阼。拜
于张掖、敦煌二郡。初疑未肯发兵,淯欲伏剑,二郡感其义,遂为兴兵。军未至而郡城邑已
杀,由是以忠烈闻。太守徐捐请为主簿。后郡人黄昂反,围城。淯弃妻子,夜逾城出围,告急
之,弃官,昼夜奔走,号哭丧所讫,诣猛门,衷匕首,欲因见以杀猛。猛知其义士,敕遣不
事守破羌长,会武威太守张猛反,杀刺史邯郸商,猛令曰:“敢有临商丧,死不赦。”淯闻
[2]详见《三国志·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庞淯字子异,酒泉表氏人也。初以凉州从
永恨,近古以来,未之有也。诗云“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娥亲之谓也。
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党之凶言,奋剑仇颈,人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
定梁宽追述娥亲,为其作传。玄晏先生以为父母之仇,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而娥亲
农张奂贵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礼之。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善,高大其义。故黄门侍郎安
载还家。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并共表上,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太常弘
逃。乞就刑戮,殒身朝巿,肃明王法,娥亲之原也。”辞气愈厉,面无惧色。尉知其难夺,强[8][英]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16
章)
[9]《新唐书·孝友传》:穆宗世,京兆人康买得,年十四,父宪责钱于云阳张莅,莅醉,拉宪危死。买得以莅趫悍,度救不足解,则举锸击其首,三日莅死。刑部侍郎孙革建言:“买
得救父难不为暴,度不解而击不为凶,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亲。《春秋》原心定罪,《周
书》诸罚有权。买得孝性天至,宜赐矜宥。”有诏减死。
84
85
尉史,亭疑奏谳。”
尉,每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者,补廷
以他的传记是被司马迁收在《酷吏列传》里的。赵翼说:“张汤为廷
人,但他的出名不像福尔摩斯靠的是推理能力,而是靠狠辣的手段,所
赵翼举的第一个例子是张汤的事情。张汤是汉武帝时期的审案名
了。
书》里的几个例子,他老人家全是一语带过,但我这里就得娓娓道来
家的。没有法,怎么办?那就得靠经了。赵翼接着举了《史记》和《汉
章”,就知道单靠这三章约法在天下一统之后是没法真正有效地治理国
这个说法颇有道理,我们只要想想汉高帝刘邦那个著名的“约法三
往就援引经书里的文辞来讨论该做什么决定。
说汉朝初年法制建设很不完备,每当遇到大事有了分歧的时候,群臣往
清代大史家赵翼在《廿二史箚记》里写过一条“汉时以经义断事”,在解释“《春秋》原心定罪”之前先扯点儿别的。
问题——汉武帝的“九世复仇”
隽不疑处置卫太子事件——萧望之以儒术解决匈奴
(四)“汉时以经义断事”——张汤亭疑奏谳——
86
候引古论今,折服公卿。
赵翼举的第二个例子是张敞,说张敞在每次朝廷议论重大事件的时
我是想借着给名人挑小错出名啊。
嘿,心中窃喜,亏得他老人家不是当代红人,不然的话,该有多少人骂
赵翼啊,这么大的名家也有疏忽的时候,还偏巧被我逮到了,嘿
《尚书》和《春秋》的博士来判案其实只是为了迎合皇上的喜好啊!
迷儒学呢。——再把后文联系起来,我们发现,原来张汤找那些研究 意思是“向”;而“文学”指的是儒学。这句话就是说:这个时候,皇上正
这里的“上”指的是皇上,也就是当时在位的汉武帝;“乡”在这里的
一句“是时,上方乡文学”,然后接着才是“张汤为廷尉……”[1]
掉了《史记》《汉书》原文中关键的几个字——在开头那里,应该还有
这样看来,这个例子支持赵翼前边那个论断的,但问题是,赵翼漏
思,当名词讲就是“案件”。
适;“谳”(yàn),当动词讲就是判案定罪,还有把判决结果上报的意
子,而是“平”或“定”,当动词用,我觉得翻译成“摆平”比较合
原文最后那句“亭疑奏谳”现代读者一般不容易理解,“亭”不是亭
博士,摆平法律疑点,向皇上奏报。”
大案要案的时候想要附会儒家典籍,就请了些研究《尚书》《春秋》的
字略有出入罢了。赵翼这里的引述翻译过来就是:“张汤作廷尉,审理
记》,或在《汉书》,因为这两部书里都有相似的这么一段话,只是文
赵翼这本书是笔记体的,不那么严谨,他这句话的出处或在《史
这句话我没给翻译,因为不太好翻。原因是这样的:
87
了忠心,就算你再怎么忠于职守、再怎么廉洁奉公,哪天人家一样能把
绝,也一样可以飞黄腾达;可如果反过来,站错了队、跟错了人、表错
本就不算回事,只要你站对了队、跟对了人、表足了忠心,就算坏事做
扬跋扈、抢男霸女,所有这些老百姓眼里的滔天大罪在官员们的眼里根
翻翻史书很容易知道,官场上的事,什么作奸犯科、巧取豪夺、飞
一名大员,你会怎么办?
心就能搞掉一大堆的人头,怎不让人胆战心惊!如果你就是当时长安的
几家欢喜几家愁,大小官员全都把心揪起来了。这种事情,稍不留
围观者。
当初的卫太子没死不成?!这可是个爆炸性新闻,立刻就引来了数万的
帽,一副与众不同的打扮,来到皇宫北阙,自称卫太子。——啊,难道
牛犊拉的车子,车上插着黄旗,旗上画有龟蛇图案,身穿黄衣,头戴黄
么人提起了,可是,有一天,首都突然出现了一名男子,此人乘一辆黄
动乱之后过了多年,天子也已经换成了汉昭帝,当年的乱子也没什
被冤枉地整掉了。这位太子是皇后卫子夫所生,所以也被称为卫太子。
都长安发生了一起著名的巫蛊之乱,在接连发生的一系列灾难中,太子
第三个例子最能说明《春秋》在当时的意义。在汉武帝的晚年,首
位多情丈夫。
其实张敞这个名字大家应该非常熟悉,就是“张敞画眉”典故里的那
能自保。
惩恶扬善,所以,虽然同时代的好几位办案高手都没得善终,张敞却终
题:张敞是位研究《春秋》的专家,办案的时候大多以儒家典籍为本,张敞也是个办案能手,其实《汉书》里的另一段话更能够说明问
88
是,在这汉昭帝时代的皇宫北阙,我们应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卫太子一
稳,就算死上几亿人,那都是别人的性命,一点儿没什么可心疼的。于
以,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来讲,只要能把政敌搞垮,只要能把位子坐
无论是偷电缆的还是王公大臣,甚或皇帝,这道理都是一样的,所
大,而能力更大的家伙……
大,祸害越大”。黄河管理局就比偷电缆的家伙能力大,所以祸害也
样是合适的:(如果权力不受到监督和制衡的话,那么,)“能力越
蜘蛛侠的叔叔有句名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话套用在这里同
以争得更多的拨款(迈尔斯,1970年,第225页)……”[2]
坝、堤的保护,以致使其‘垮得更快,塌得更快,冲走得更快’,这就可
难相容了。这些官僚故意疏忽对黄河的重要河段的管理,和对重要河
治理黄河,最后,凡在此机构供差的人都肥了,与其机构创建的初衷很
期,也不能将灾难限制在最小的限度。他们不断增加税收,但很少用于
八世纪,它变成了一个臃肿、庞大的官僚机构,渐渐不能预报洪水的汛
以治水和防水患为本职工作的官僚是怎么反其道而行之的:“然而在十
——彭尼·凯恩曾经举过一个中国古代黄河管理局的例子,讲那些本来
啊。这是人类理性判断的一个基本通则,自然也是古代官场上的通则
分都不是你的,可你如果偷了,10块钱可是确确实实落在自己手里的
元,偷来当废铜卖只能卖10元。但你如果不偷,就算它值5000元,却一
人的这种心态就和偷电缆一样道理,一根电缆的造价可能有1000
国老百姓都当了炮灰也在所不惜。
呢。——这就是专制政体的可怕之处,为了整垮一两个政治对手,让全
却突然出现了,这种最高层的权力斗争一旦开打就不知道要牵连多少人
你当贪官办了。而这时候,当朝天子根基还没立稳呢,传说中的卫太子
89
该当即拿下!”
罪了先帝,早就是个罪人的身份了,即便这位是如假包换的卫太子,也
是赞同蒯聩儿子的做法的啊!现在这事不是如出一辙么,卫太子当年得
子在国内接了班。蒯聩这时候想回国,可他儿子拒不接纳。《春秋》可
理:“当年蒯聩把爸爸得罪了,被迫流亡海外,后来他爸爸死了,他儿
可人家隽不疑一点儿都不担心,理直气壮地说了这样一番道
是啊,难道隽不疑就不怕来人当真是如假包换的卫太子么?
没弄清你就敢绑人?他如果是真的卫太子,你这就是大逆犯上啊!”
都吓坏了,一个劲儿嘀咕:“老隽哎,你是生猛海鲜吃多了呀,真假都
当然,单有胆色当然是不够的,更要有头脑。当时这一绑,旁人可
看,这就叫胆色!
的跟前,向左右差役石破天惊地大喝一声:“把这小子给我拿下!”
还真就有不信邪的,只见京兆尹隽不疑挺胸抬头地来到那位卫太子
情看来就要这样僵住了。
长安的空气越来越凝重了,面对此情此景,谁也不敢贸然出面,事
纵然有九成九的疑心,可谁敢去较这个真呢?
了吗?这个家伙不会是假冒的吧?
——在这紧张的空气里,大家心里也都在怀疑:卫太子不是早就死
留心看天色吧!
那就赶紧表个态,站个队,可如果你没有这份胆色,还是赶紧夹紧尾巴
出现,大家的心就全都提到嗓子眼。除非你决意投一次机、赌一把牌,90
马上就拿好处——好处是跑不掉的,因为人家已经把你当成“自己
亮。隽不疑沉得住气,要知道,为领导层立了这样一个大功,千万不要
了。——如果说隽不疑“春秋大义”那一手是个高招,拒婚这手也玩得漂
对隽不疑刮目相看,激动得要把女儿嫁给他,但被小隽光明磊落地拒绝
(这是虚的),对内维护了权力核心的稳定(这才是实的)。霍光立时
再把话说得简明一些:隽不疑的这一做法,对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不算什么啊。[4]
更为了汉昭帝、霍光领导核心的权力稳固,即便冤杀个把卫太子好像也
是啊,维持社会稳定才是最重要的,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祉,当然
产品,重中之重的是,隽不疑果决地维护了汉昭帝和霍光权力的稳固。
撑腰,迅速把一场迫在眉睫的血雨腥风防患于未然——这其实只是个副
之。况且最重要的并不是卫太子的真假,而是隽不疑仗着“春秋大义”的
后这位卫太子被验明正身,确定是个冒牌货,但这种结论只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 详见PDF附件(4980KB,711页)。





